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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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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六七暴動
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
May 1967 Government House.jpeg
左派人士在港督府外示威和張貼大字報
日期1967年5月至12月
地點
起因1960年代,英國統治下的香港階級貧富矛盾加劇。1966年,毛澤東在中國發起文化大革命,在香港的中共團體企圖將文革引入到香港[1]新華社香港分社及香港的左派人士受到澳門一二·三事件的鼓舞,發起顛覆香港政府的暴動,企圖奪取香港政局的主導權。
目標香港極左派在造反思想指導下企圖推翻香港政府,在香港實現共產主義
方法遊行、集會、罷工、縱火、炸彈襲擊、槍戰、濫殺平民及軍警
結果
  • 香港政府、警隊及英軍成功平息左派暴亂及打擊炸彈襲擊恐怖主義活動[2],為1960年代後期香港經濟起飛奠定安全保障。
  • 香港政府推行一系列經濟及政治改革,減少政治及官僚對經濟的干預,使香港成為亞洲最自由開放的經濟體,港府亦增加與民間溝通及市民投訴政府的途徑,政治上逐漸邁向民主化,政策的制定加強考慮民意,香港市民對香港政府的擁護程度大幅提升[3]
  • 大部分香港市民對香港左派及中國共產黨的態度轉為負面[4]
  • 暴動初期有部分市民既不支持左派騷亂,亦沒有熱烈支持香港政府。雖然港府於二戰後全面廢除帶有歧視的法例,但行政上看待西方白種人和華人仍有區別,香港在1960年代經常發生勞資糾紛,政府卻傾向支持資方,因此左派以反英抗暴等口號為號召發起工運,最初曾經得到部分市民的諒解,然而左派利用工潮發起騷亂後,為使香港殖民地政府垮台及由中共勢力全面支配香港,便策動炸彈恐怖襲擊浪潮,造成多名無辜市民死傷,又針對批評左派暴動的人士展開恐嚇及暗殺活動,導致原本同情左派的市民都轉向支持香港殖民地政府的立場。
  • 在香港的左派組織力量被大幅削弱,左派的形象嚴重受損[4],雖然左派勢力後來因香港主權移交而抬頭,但依然無法擺脫六七暴動產生的負面形象。
  • 引發香港戰後的第一波移民潮[2]
  • 小巴合法化
衝突方

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

中共在香港代表機構
左派組織
左派報章
左派學校
武裝組織
  • 沙頭角左派游擊隊
  • 西貢左派游擊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Danghui (pre-1996).svg 中國共產黨

傷亡
死亡51人
受傷832人
逮捕1,936人
香港警察與示威者對峙街頭。

六七暴動,亦稱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英語:Hong Kong 1967 leftist riots),是一場於1967年在英屬香港發生的反政府暴動。當年在香港的左派組織為響應於同期在中國發生的文化大革命[5],在中共港澳工委新華社香港分社的策動下,香港的親中共團體於1967年年初開始捕捉發起騷亂的機會,左派組織在1967年5月6日成功將新蒲崗人造花廠的工潮政治化及引發警民衝突,之後發動連場騷亂。香港工聯會領導層及左派團體領袖其後成立鬥委會,企圖以暴力鬥垮香港政府。由於左派的騷亂及罷工罷市得不到普羅市民的響應,7月起左派發起的遊行集會大幅減少,卻於同月將暴力升級為街頭炸彈襲擊浪潮,5月至12月間香港各區最少被放置8,074個懷疑爆炸品[6],當中有1,167枚真炸彈[7][8],左派策動炸彈襲擊平民的恐怖活動,終導致在香港的中共組織及左派團體民心盡失,港府於同年12月基本平息這場導致多人傷亡的暴動[9]

暴動期間,全體香港警察取消休假候命,多次展開驅散及拘捕行動,期間有1936人被檢控,832人受傷(212名警務人員在內),有51人死亡(5名警察因左派份子襲擊死亡;5名在邊界警崗防守的香港警察和1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民兵在邊境衝突中死亡;左派示威者約20多人死亡;7名市民遭左派暴徒的炸彈炸死[註 1];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與堂弟被燒死;1名駐港英軍軍火專家在拆除左派的炸彈時發生意外被炸死)[10],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

其時正值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高潮,英國駐華代辦處亦被紅衛兵搗毀,英國駐滬處理僑務專員辦事處一同受到衝擊並被關閉。1967年8月20日北角清華街兩名年幼兒童被炸彈炸死[9],及後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林彬在節目中譴責左派的暴行,之後遭到大公報、文匯報和香港商報等左派報章發出死亡恐嚇[11],8月24日林彬與堂弟前往商業電台途中被埋伏及縱火燒死。著名小說家金庸因為發文反對左派暴動而被左派份子追殺,不得不放下在香港的《明報》業務,帶同家人到新加坡躲避,才倖免於難。這些恐嚇和恐襲均被認為是該次暴動的標誌性事件[12][13]

背景[編輯]

二戰以後,支持共產主義的勢力在香港開始活動,親共人士開始成立工會工聯會等組織[14]

1950年代,隨著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取得政權,大批未有前往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的軍政人員逃難南下來到香港活動[15],大量中國共產黨的政工人員也進入香港活動,造成香港左右兩派對立。左派即指香港親共人士,右派為香港親國民黨人士。香港政府同時壓制左右兩派,「兩派」均有不少人員被香港政府以「不受歡迎人物」名義遞解出境。

1960年代,由於中國大陸不斷有難民逃難來到香港,使得香港的人口短時間內急速上升,要在短時間內為這些急速膨脹的人口解決經濟問題,並不容易,於是在這幾年間不少市民經濟上遭受挫折,社會貧富懸殊,以及港英高層和香港基層市民缺乏溝通,導致市民對政府的怨氣加深。1966年4月由於天星小輪的船票加價,引發九龍出現天星小輪加價騷動,惟當時左派未介入,左派亦在報章撰文支持港府平亂。

1966年5月,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在中國發動文化大革命。負責港澳事務的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要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同年12月3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澳門左派發動連串騷亂及罷工,澳葡政府在1967年1月屈服並答應澳門左派提出的各項要求,不但要謝罪道歉,還要同意禁止中國國民黨的勢力在澳門活動,青天白日旗亦不得在澳門繼續懸掛,左派自此支配澳門的政局。澳門左派大獲全勝後,香港左派分子紛紛到澳門祝賀,並且學習其鬥爭經驗,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也受到鼓舞,要在香港發動類似騷亂[16],並得到在北京的中共政權支持及積極配合,而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又被紅衞兵奪權及批鬥,香港左派遂決定策動比澳門左派更激烈的鬥爭。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副社長祈烽兩人在內部會議總結澳門左派的鬥爭成果時,聲言要在香港「大幹一場」,新華社香港分社和左派陣營開始積極尋找挑起騷亂的機會[17]

暴動前的「政治工潮」[編輯]

受澳門左派「一二·三事件」成功所影響,香港左派亦於1967年初藉勞資糾紛,製造多場「政治工潮」,企圖支配工廠之內部行政[18]

南豐紗廠工潮[編輯]

南豐紗廠是當時香港最大型紗廠之一。1967年2月14日,香港棉系產業職工總會南豐總幹事黃劍雄等多人在廠內圍毆「左派」工人陳佛振、葉炳昌。廠方報警處理,後來更開除這兩名工人,左派工會迅即將這宗打架事件政治化。3月16日,港九紡織染業職工總會選出十餘名南豐工人為代表並成立支援南豐紗廠工人反迫害鬥爭委員會,胸前佩戴毛澤東頭章,手持《毛語錄》,操進廠長室與資方交涉,要求廠長開除他們口中的「美蔣分子」黃劍雄。這次工潮中,資方和警察都採用冷處理的手法,使事件沒有擴大和延續下去[19]

港九的士風潮[編輯]

1967年4月,多間的士公司均有左派司機發動怠工,威脅公司恢復聘用全數被開除的左派工人。其中港島「中央的士」及「上海的士」兩間受左派司機怠工影響,宣佈結業,並將車輛售予沒有怠工的非左派司機[20]。在4月19日《工商日報》及《新生晚報》記者於灣仔景隆街中央的士車廠門外採訪時,一度遭左派人士包圍、恫嚇及強搶菲林[21]。事後香港報業公會發表聲明,對兩名記者遭受恫嚇一事,表示至感遺憾,期間多份左派報章對香港報業公會之聲明表示抗議[22]

另外,九龍中央的士亦受左派工人怠工影響,左派要求資方復用一名於1月被解僱的左派司機,後勞資雙方代表在勞工處調解下,資方同意復用該名司機,並要求遵守五項協議,包括準時上班等基本要求[23]。惟該名司機自4月27日復工不到一星期,於5月1日單方面向資方推翻協議,資方在別無選擇之下,宣佈於5月5日結業及賣車。

青洲英泥工潮[編輯]

紅磡馬頭圍道青洲英泥廠早在1967年2月已發生了工潮,事因青洲英泥廠取消原有的工人醫療福利,勞方大為不滿,發起罷工,直至一個月後與公司達成協議,方才復工。

但到4月29日,一名澳洲籍工程師駕車返廠,一輛檢修的貨車沒有讓路給他,此工程師竟駕駛田螺車朝貨車駛去,修車工人立即駕駛貨車離開。工程師滿腔怒火衝前,意欲毆打修車工人,被附近工人喝止,工程師立即躲進寫字樓逃避,廠方致電召喚警員到廠。約100名工人遂封鎖廠區,進行怠工,要求資方正視問題,下午2時,另一名澳洲籍管工駕駛一輛汽車衝向圍廠工人,離廠絶塵而去。有人向廠內貨車擲石,打破擋風玻璃。工人立即向廠方提出抗議,廠方再度召警到場,事態沒有進一步惡化。

隨著怠工持續,廠方要求工人到港島總部與管理層商談,工人則以事情發生在工廠為由,要求總經理到廠商談。數日後英泥廠藉口業務競爭激烈,於5月4日宣佈關廠,遣散工人。在此情況下,工人只好派員到港島與管理層談判,工廠亦於6月宣佈即將復工,並願意聘用曾經怠工的工人。在這宗工潮中,左派工會派人到場支援,8名左派學生胸前佩戴毛澤東像章,手持《毛主席語錄》,帶同茶點到埸慰問,左派演員朱虹、傅奇、鮑方等人亦曾到場慰問工人,並在現場進行表演。[24]

暴動經過[編輯]

人造花廠工潮[編輯]

1967年4月,位於新蒲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佈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發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月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射出機[25]:26-38[26]

工潮在5月4日開始升級,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左派工會介入,煽動工人在廠外張貼大字報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月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17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左派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梁乃發、林貴容)到黃大仙警署交涉,因被警方認出曾參與騷亂而被捕[25]。事件中共有21名工人及左派工會人員被捕,警方落案控以非法集會、非法毆打及恐嚇孔標罪名。

該21人於5月8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提堂,其中一人(鄭馬運)於庭上認罪,判罰港幣100元,其餘20人(彭輝、鄧洪、梁乃發、曾儉、賴漢林、鄒松勝、黃業都、王庚寧、蕭劍輝、羅振宏、林貴容、鍾玉芳、古玉琴、麥明、游火運、張金亮、李勝、歐陽進強、馮金水、吳炳明)否認控罪。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月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控訴事件是警方「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理事長楊光和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主席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警方代表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不予回應[27],而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25]。其後,親北京的報刊以「港英政府行為迫害民族,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為名,鼓動「香港市民上街對抗」。

新蒲崗騷亂[編輯]

1967年5月12日,九龍巴士3號線的一輛雙層巴士(AD4871)在東頭村道停泊期間被左派暴徒縱火焚毀。
徙置大廈外有左派暴徒縱火。

5月11日,香港工聯會領導層認為應趁機將這次工潮升級為反政府騷亂,於是派員前往新蒲崗人造塑膠料花廠慰問參加罷工的工人,煽動工人到新蒲崗的街道聚集,有左派工會人員混入工人人群之中襲擊警察,引發流血衝突。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工人則以石頭和玻璃瓶襲擊警員[28]。5月12日,工聯會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佈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當日新蒲崗的騷亂仍然持續及有擴大傾向[29],有暴徒推翻汽車及縱火燒巴士,警方於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佈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警員取消休假並隨時候命。5月12日,警方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暴徒,警方與暴徒在徙置區爆發衝突,在第26座二樓有一名14歲男童被騷亂者投擲的石塊擊斃,左派組織其後將死者的遇害日期及地點改為5月11日及新蒲崗大有街,訛稱男童是在人造花廠被防暴隊活活打死,企圖煽動民眾參與鬥爭[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5日根據法醫及目擊者供詞認為是被石塊等硬物擊中頭部致死,陪審員裁定死於「橫禍」。

5月13日,九龍的暴動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暴徒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縱火燒巴士,又闖入政府辦事處和學校製造事端及破壞[31]。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員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月14日才稍為平息[32]:39-54

5月16日,南九龍裁判署開審「5.6新蒲崗人造花廠工潮」非法集會案,及至5月17日續審當日,20名被告未依時到庭受審,被法庭下令通緝。部分被告於「6.23塑膠工會暴動」當日被捕。

5月18日,資方為緩和局勢,位於西環的總廠接受射出機部的罷工工人申請復工。

鬥委會成立及宣傳戰[編輯]

1967年反對港英當局逼害鬥爭大會
1967年警方與民眾對峙,圖中央位置可見有一名暴徒使用折凳襲擊警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在5月15日清晨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爵士英語Donald Hopson,遞交外交部的抗議聲明,把騷亂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勾結美帝國主義反對中國的陰謀」,又指「港英當局利用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對中國居民和工人進行迫害」,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府接受工人和居民的正當要求、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等5項條件。當日,有紅衛兵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示威,《人民日報》亦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立場[32]

香港總督戴麟趾爵士在5月15日及18日兩度發表聲明,強調「維持和平與秩序,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最懇切的願望」,港府將盡力促使香港社會恢復安寧。英國政府在18日亦發表聲明,強調警方行動已保持克制,將全力支持港府履行維持法律及秩序的責任[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表態支持暴動及召見英國駐華代辦抗議的舉動對左派組織產生吶喊助威的作用,《文匯報》、《大公報》等左派報章均作廣泛報道,左派組織決定策動更大規模的暴動。16日,多個左派團體在土瓜灣的工聯會工人俱樂部舉行會議,決定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員有104人,並由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委員,會上又通過對「港英政府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32],將鬥爭行動升級。同日,在中國政府組織下,北京市有40萬群眾遊行到英國駐華代辦處,但為免北京的遊行群眾失控,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遊行前曾指示外交部,表明遊行隊伍須格守「不衝、不進、不砸」[33]

5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舉行各界人士支援香港鬥爭的十萬人大會。以總理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中央領導人出席大會。由於副總理兼外長陳毅正在受批判,所以由副總理兼北京市革委員會副主任謝富治發表講話。除了譴責香港政府的「法西斯暴行」,重申外交部聲明中的幾條要求外,他又宣布,「香港同胞學習,宣傳,運用和捍衛毛澤東思想是他們絕對的、神聖的、不侵犯的權利。香港英國當局沒有任何權利干預。」[34]

鬥委會成立翌日,楊光費彝民等17名鬥委會代表到港督府,要求港督戴麟趾爵士接收「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抗議書」,卻被抗諸門外,眾人在港督府的門外揮動《毛主席語錄》及高呼口號。同日,香港政府成立由副輔政司韓美洵(其後改由姬達出任)領導的宣傳委員會,專責發布新聞、製作短片、引導輿論及地區組織等政治宣傳工作,其他成員包括霍德楊啟彥麥理覺[35]

20日,港督府一度成為左派人士聚集示威的主要地點,港府未有立即驅散在港督府聚集的示威者,但重申要維持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左派的抗議行動於是轉到附近的中環花園道皇后像廣場一帶。港九各地陸續有左派集會及示威,參加者除左派組織的人士,亦有工人、學生及其他群眾。在拱北行政府新聞處舊址(今長江集團大樓),警方曾經播放歐西流行曲蓋過示威者高呼的毛語錄口號。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察訓練分遣隊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察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在左派組織的領導下,左派示威者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及學校等為據點,進行示威、襲擊警察及破壞公共運輸設施的活動,當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便迅速撤往左派組織設立的據點,讓警察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香港島區實施宵禁,這是香港島在二戰後的首次宵禁。23日起,鬥委會發動巴士電車天星小輪煤氣等公用事業的左派工人定時罷工,而參與罷工的左派工人均獲左派工會發放鬥爭經費,作為生活津貼。

5.22花園道事件[編輯]

6.6太古船塢暴動[編輯]

6.23塑膠工會暴動[編輯]

6月23日,警方派員前往廣東道左派塑膠工會會址外拍攝大字報,期間突被一群手持鐵通、玻璃瓶及三角銼的男子襲擊,警員自衛期間向施襲者開槍,其中一名施襲者(鄧自強)被當場擊斃,兩名警員在事件中受傷。施襲者後退守膠業工會會所,警方增援攻入會址,期間遇左派頑抗,行動中共拘捕53人,另有多名警員受傷。被捕人士當中,有三人(包括鄒松勝、羅進苟)傷重不治。[36]

罷巿事件經過[編輯]

遭到左派暴徒大肆破壞的街道上佈滿被推翻的汽車。
輔政司祁濟時在港督戴麟趾爵士離港休假後宣誓為署任護督,他與華民政務司何禮文、署理輔政司防衛司姬達、港督特別助理、副輔政司(特別事務)成為港府應對暴動的核心決策人物。

同年6月3日及10日,《人民日報》刊登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社論

6月6日,大埔十七村青少年及學生成立鬥委會。澳門一群和字頭三合會成員發表公開信,號召洪門兄弟團結同胞抗暴。

6月7日晚,天星小輪,油蔴地小輪和九龍倉三個機構的工人,聯合舉行「反迫害鬥爭大會」。同日廣州100,000人集會聲討港英當局,海口,佛山等地也爆發群眾遊行[37]

6月8日,防暴隊進入工務局屬下的電器機械廠鎮壓示威的工人。424個工人被捕,工人徐田波被捕後在警署拘留期間死亡,十二條肋骨斷裂,事後死因聆訊裁定他死於意外[38]。當日下午,防暴隊又到中華煤氣場,驅散示威工人,逮捕60名工人,工人黎松和曾明遇難。次日大公報發表社論,《暴行再升級了,抗暴也要再升級!》。同日香港政府搜查左派據點銀都戲院。6月10日,政府機構與英資企業一萬多人加入罷工的隊伍。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午夜發電報給戴麟趾爵士,為近日港府的一連串血腥鎮壓,提「最嚴重抗議」[39]

6月11日接鄰華界的沙頭角舉行「反英抗暴示威」,群眾包圍警署,解放軍及民兵高度警戒。6月12日香港700艘漁船,共6,000漁民乘船到鹽田,參加深圳沙頭角之聲討大會。6月13日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發表談話,指中國人民有權居住香港,可以自由回國,但絕不容許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將香港同胞遞解出境。同日兩萬漁民海上反暴遊行。防暴隊搜捕太古船塢職工宿舍,拘捕6名工人,事後通緝7人[39]

6月15日銀都戲院被吊銷執照。6月18日,中國試爆第一顆氫彈,香港左派大受鼓舞。6月19日維園維多利亞女皇像被潑漆油、塗標語[39]

6月22日,香港十家大專學院成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大專學生們在自己的學院裡散發傳單與標語。在英皇和皇仁兩著名的官立英文書院,也先後出現許多傳單和標語。同日左派工人各界為徐田波等三名遇難工人組成治喪委員會,要求港府交出三位工人的遺體[37][39]

6月23日晚,軍警到港九樹膠塑料業總工會拘捕70餘人,工人鄧自強襲擊兩名探員,期間被探員開槍自衛射殺[40]。工人鄒松勝和羅進苟在被捕後送院治理期間死亡。次日的6月24日,左派工會發放鬥爭費,收買工人,發動「聯合大罷工」,約60,000名工人響應。政府及公共運輸工具公司以強硬手段對付罷工,將曠工僱員即時解僱。而不參與罷工的工友,往往會遭到左派機構恐嚇,甚至襲擊。同日尚比亞共和國總統卡翁達在北京舉行的答謝宴,中國總理周恩來在宴會上發言表示:「香港的命運取決於香港的愛國同胞和七億中國人民,而絕不取決於一小撮英帝國主義者;中國人民決心根據形勢需要,給予香港愛國同胞以一切支援,直至勝利為止。」[39]

1967年廣州市支援香港大罷工

6月24日,沙頭角聯鄉會委員會為徐田波、黎松及曾明三名工人開追悼會,期間有左派分子及鄉民包圍警署,燒毀一輛裝甲車,防暴隊進入鎮壓,其後聯鄉會部份委員(溫果行、李文有、吳帆等)潛入中國境內,逃避警方追緝[39]

6月26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就23日警方搜捕樹膠工會、24日在沙頭角鎮壓左派向英方提出抗議。同日因威迫工人參與罷工而被逮捕的卲氏工人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奄奄一息,無法站立,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事後三名警務人員被捕。

6月27日,左派學校罷課一天。6月29日,左派發動聯合大罷市,副食品價格一度上漲。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掛出遇難工人徐田波、黎松、曾明等黑白的大頭照面向路人[來源請求]

6月28日,廣州海陸空三軍和群眾八萬人集會,聲稱準備給予香港同胞一切支援。

6月29日,6位遇難工人的家屬舉行記者招待會,向香港政府提出五項要求:「一、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公布烈士死因;二、撥出永久墳場把烈士們安葬於同一個墳場內,並建築紀念碑;三、不得阻撓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為烈士舉行葬禮的要求;四、交出並嚴懲殺人兇手;五、賠償一切損失。烈士家屬在會上指責港英當局不敢公布死因並企圖毀屍滅跡阻撓家屬領取烈士遺體進行安葬。」同日,寶安縣集會遊行抗議香港政府[37]

7月2日,罷市停止。

沙頭角槍戰[編輯]

沙頭角槍戰當天下午,警察在封鎖哨站崗;軍部直昇機到場低空偵察。

1967年7月8日上午10時,約300名中共民兵持輕重武器由中英街非法越境入侵香港邊境禁區包圍沙頭角警崗,並且向警崗擲石頭及使用漁炮等爆炸品發動攻擊,駐守警崗的香港警察先施放催淚彈及以木彈嘗試驅散入侵的數百名中共民兵,但並未成功[41]。10時30分,當中的約100名民兵開始使用機槍(或是衝鋒槍)等槍械攻擊警崗,香港警察先向天開槍警告,但民兵卻向警崗掃射,雙方因而爆發槍戰[42]

由於包圍香港警崗的中共民兵遠多於守衛的警察,只配備手槍保衛警崗的5名警察陸續中彈受傷,但警崗繼續遭到密集槍擊,於是請求支援(對象包括駐守在1哩半外的駐港英軍)。在槍林彈雨下救護車輛無法進入現場,各警區於是各派遣一輛由貨車改裝的高馬型裝甲車趕赴現場,但在接近現場時因為遭民兵以機槍射擊,輪胎被子彈射穿,無法繼續前進。駐港英軍接報後派出的裝甲車在抵達現場時,駐守警崗的2名巴基斯坦裔及3名華裔香港警察均已殉職[41],而12名趕到的警察在嘗試為警崗解圍時亦告受傷[42];中國方面則有1名民兵死亡、8名民兵受傷[43],駐港英軍的直升機隨後飛抵現場偵察。這次中共民兵侵入邊境及殺害哨崗警察的事件促使香港政府將保護中港邊境安全的工作轉交駐港英軍執行,由駐軍的踞喀兵接替香港警察在沙頭角駐守[44],香港政府於同日下午6時宣佈在沙頭角實施宵禁,來往新界上水和沙頭角的九龍巴士20線(即後來的九龍巴士78K線)縮短服務範圍至軍地。同年8月11日,香港政府宣佈香港邊境禁區全面封閉。

街頭炸彈襲擊浪潮[編輯]

駐港英軍士兵正在檢視一枚左派暴徒放置在電車路軌上的土製炸彈。
左派暴徒在街上放置貼上「同胞勿近」的土製炸彈,並張貼辱罵西方白人是「白皮豬」和不支持暴動的香港華人是「黃皮狗」的標語。
穿上防護衣的駐港英軍軍火專家正在檢視及拆除親共份子放置的炸彈,由於當年香港警隊並未設立處理爆炸品的部門,故此鬥委會及左派團體發動街頭炸彈襲擊浪潮後,需要由軍部負責拆彈,其後促成香港警隊在1972年成立爆炸品處理課

1967年6月初,鬥委會開始討論發動炸彈襲擊。6月10日凌晨時分,有一名於多年前從廣東省公安廳調派到香港在華潤公司擔任經理的幹部[45],在北角電車站駛出英皇道的電車路軌上放置了一枚實驗性質及使用紙袋包裝的土製炸彈[46],時任《文匯報》總編輯金堯如在其回憶錄《香江五十年憶往》表示[47],剛收到有幹部未經指揮部同意便自行發動炸彈襲擊的消息時[48],鬥委會領導層一度感到震驚,並在內部會議引發激烈討論,有會議列席者認為擺放炸彈陣既可阻礙警察行動,使軍警疲於奔命,又可動搖市民對港府維持局勢的信心,打擊港府的統治威信,更可嚇阻支持港府鎮壓左派暴動的國民黨勢力,還能鼓動民眾進行推翻港府的鬥爭[48],不過也有列席者擔心將工運及騷亂升級為城市炸彈戰又傷及無辜時,可能會導致「反英抗暴」完全失去市民支持。至於被放置在北角電車路軌上進行測試的首枚土製炸彈,金堯如表示並未能成功引爆[48],隨後有一名打掃街道的清潔女工將這枚用紙袋包裝的炸彈當作垃圾清掃掉,所以除了放置這枚炸彈的參與者及鬥委會領導層的部分成員外,並沒有太多人知道在6月10日香港已出現這場暴動的首枚土製炸彈[45][46]

1967年7月初起,衝突不斷升級,左派工人在鬥委會指揮下在街頭多次襲擊警務人員,警隊開槍還擊,擊斃任職搬運工人的鄭浙波、馬烈於,麥志華,何楓,余秀文等多名暴徒[49][26]。7月9日,有暴徒向觀塘警署投入土製炸彈[46]。7月12日,由於暴徒的暴力升級及發動炸彈襲擊,港府在香港島及九龍實施宵禁,是暴亂發生兩個多月以來的第一次。12日下午5時,大埔鄉事會會所發生土製炸彈爆炸[26]。7月16日,港九油漆總工會會員蔡南,朱日基被警方擊斃後,鬥委會及油漆工會為首的左派團體將行動升級為城市炸彈戰,又稱之為「遍地菠蘿」[50],而菠蘿亦由此成為香港坊間對土製炸彈的代詞。左派份子包括以菠蘿等罐頭的空罐製造土製炸彈,又利用珠江汽水的汽水瓶製作汽油彈,用來襲擊警署及警崗,也有暴徒使用鏹水鹽酸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其後巴士及電車也遭到襲擊[51],而左派營辦的學校則把實驗室用作土製炸彈的生產工場。因為騷亂演變為炸彈襲擊,港府要求駐港英軍協助,英軍首次參與搜查左派工會及據點。之後陸續派出軍警搜查各恐怖組織巢穴,又使用緊急法例的權力,拘捕及關押部份涉嫌指揮暴力的襲擊工人運動領袖,部分人之後被遞解回中國大陸。左派的炸彈及燃燒彈襲擊其後不限於警務及公共運輸設施[51],開始擴大到設於社區的政府辦事處[50]

8月4日,香港政府得到英軍的協助,由英國皇家海軍正於香港停泊的競技神號航空母艦派出軍用直升機,運送警察到位於北角的數個恐怖組織據點,軍警分別從直升機空降到大廈天台及從地面發動突擊,上下夾攻鬥委會位於英皇道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皇家海軍的直升機率先直接降落在僑冠大廈的天台,軍警隨即進入大廈內逐家逐戶搜捕左派恐怖份子[52],主要目標之一是位於A座24樓4號室的學友社。英軍直升機亦曾經嘗試在新都城大廈和明園大廈的天台降落,惟該兩座大廈的天台面積不足以讓直升機直接降落,軍警遂從直升機游繩而下。警隊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及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設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53]。警方在僑冠大廈搜捕恐怖份子的翌日,位於僑冠大廈基座商場的華豐國貨公司卻能照常營業。警方在行動中拘捕有份策動暴亂的漢華中學校長、「各界鬥委會」副主任委員黃建立及數名華豐國貨工人,而培僑中學校長吳康民因在3日晚上離開僑冠大廈的恐怖組織據點而躲過被拘捕。

香港的親共團體在其出版的《戰鬥報》(第六期)散發指導暴徒使用炸彈襲擊警署、軍營、政府合署、銀行、酒店及社區設施的「抗暴小包裹」炸彈襲擊行動手冊。
暴動得到中共支持下暴力升級,在香港的左派暴徒於商業大樓的大門外掛上炸彈及恐嚇標語。

8月9日,根據緊急法令,警隊搜查多間左派學校,又對屢次發表要策動更多街頭炸彈襲擊的《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進行查封[54]。8月15日,警察逮捕五名記者,其中2人為新華社記者,另外三人是《文匯報》與《大公報》記者。同日警察逮捕長城電影公司的影星傅奇和石慧夫婦,他們在5月間以「慰問團」為名參加九龍英資青洲水泥廠外工人罷工及騷亂,又領導示威者在港督府示威及貼大字報並引發暴動,因為領導及參與暴動而被關入扣押中心[47]

鬥委會於同月將行動升級發動大規模街頭炸彈恐怖襲擊[9],恐怖份子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炸彈及疑似炸彈[49],當時在電車巴士、渡輪碼頭及各港九區街頭,都被發現放有土製炸彈或偽造的炸彈,鬥委會意圖造成社會更大恐慌,使港英政府感受更大壓力[47]。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導致人心惶惶外,更造成多名市民無辜死傷,包括在北角清華街有一對年僅八歲及三歲的年幼姐弟被偽裝成禮物的炸彈炸死[9]。當時這些炸彈須由英軍拆彈專家拆除,而在拆彈時曾有炸彈爆炸造成死傷。左派恐怖份子發動炸彈襲擊時亦曾經害人終害己發生被自己的炸彈炸死的意外,如在10月9日左派恐怖份子於橫頭磡東道與鳳美街交界處設置炸彈陣陷阱,當警察到場調查時再投擲炸彈,企圖炸死警員,但遇襲的警車及時避開,而其中一名恐怖份子向警車投擲炸彈時,炸彈提早爆炸,該名左派恐怖份子的右手手臂當場被炸飛[55],全身被自己的炸彈炸至遍體鱗傷,於送院途中斃命,另有三名無辜市民在這場恐襲中被炸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

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編輯]

8月19日中國政府將駐北京路透社記者格雷軟禁,報復香港判新華社記者薛平坐監,後來港督戴麟趾爵士將當時刑期最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的刑期由1971年2月減到去1969年12月,而當黃澤在12月2日放出之後兩日,北京才放返格雷。

8月20日下午中國外交部提議向英國政府提出限時照會,要求香港政府48小時內取消對三家香港報紙的出版禁令,釋放19名被關押的駐港記者,否則一切後果由英國政府負責,並在報紙上公布[56]。8月22日下午48小時時間到,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紅衞兵放火燒毀,駐華代辦被紅衛兵毆打,並強迫其給毛澤東像下跪,被其拒絕[57]

英國駐華代辦處臨時代辦唐納德·霍布森英語Donald Hopson在給他夫人的信中是這樣描述的:「當我們從地下室來到院子裡時,院子裡已有近5000人。有人抓住我的頭髮拖,揪住領帶勒,用手中拿著的東西朝我們打來。不一會兒,我頭上遭到重擊的地方鮮血直流,被打得昏昏沉沉的……代辦處的人不僅受到唾罵、挨踢,還被強迫向毛主席像鞠躬。後來警察干預,將我們撤離代辦處大院。在向外走時,還有人不斷撕扯我們的衣服。」[58]

8月23日凌晨,周恩來總理緊急召見外事口造反派組織代表,強烈譴責這次違法行為,後來在1971年3月2日接見新任英國代辦譚森英語John Denson時就這次事件向英方正式道歉[59]

清華街慘案及林彬被燒死[編輯]

《華僑日報》在8月26日報道林彬被左派暴徒縱火襲擊,搶救無效逝世,並表示這宗左派恐襲令全香港市民憤慨。

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鬥委會的暴行予以批評,譴責左派份子在香港各區街頭周圍放置炸彈[9]。1967年8月20日下午,七歲女童黃綺文與她年僅三歲的弟弟黃兆勳在北角清華街遊玩期間被一枚經過偽裝的炸彈炸死[60],該宗慘案震驚香港社會[9],其後林彬在商業電台以《欲罷不能》為節目主題,譏諷左派不得民心的恐怖活動,譴責左派暴徒為「無恥無良無能污穢邋遢下流賤格的港共分子」[61]。親共報紙《大公報》及《文匯報》都沒有報導清華街有兩名兒童被暴徒炸死的消息[62],卻在新聞版發文揚言要對林彬不利,《文匯報》更在報導中將林彬的名字都以諧音改為「臨殯」[11]。8月24日,林彬離開窩打老道山寓所前往商業電台上班,途中遭到伏擊。兩名喬裝成修路工人的左派暴徒將林彬駕駛的汽車截停,再放火將林彬及其同車的堂弟林光海燒至重傷,二人其後分別在8月25日及30日傷重不治死於醫院[63]。林在救護車一度甦醒,並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64]林彬死後其家屬被中華民國政府接往台灣,入祀臺灣的中華民國忠烈祠[65]

林彬被殺後事發當天「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嚴厲懲罰,以示儆戒」。宣布林彬四大罪狀:

  1. 通過電台散播仇視偉大祖國的言論;
  2. 勾結美英帝國主義,投靠蔣邦。
  3. 為港英推行奴化教育鳴鑼開道;
  4. 污衊愛國同胞是暴徒為港英當局的血腥鎮壓歌功頌德。

《大公報》在林彬遇害翌日以「地下突擊隊鋤奸 敗類林彬受重傷」為題,譴責他為「對於愛國同胞極盡污辱誣蔑之能事」、對殖民地政府「認賊作父」。該報又稱呼林彬為「林逆」,細數其「罪狀」,「此人一向在反華宣傳中充當爛頭蟀角色……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邋遢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眾稱為暴民。」林彬被殺後,左派中有人匿名稱林彬為「民族敗類,港英走狗」;並稱仍會繼續「制裁其他敗類」。事件中無人被捕[66]

左派暗殺名單及金庸避走新加坡[編輯]

新晚報》在1967年7月7日刊登「漢奸群像」,圖左起的查良鏞(金庸)、彭富華、李福樹徐家祥,大篇幅宣稱這四人已被中共當局列入首批漢奸名單,將要被執行「民族紀律」的最重刑罰。

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對於「六七暴動」的態度十分明確,在報章內表明反對中國文化大革命及顛覆港英政府的暴動[67],親中共組織則將金庸稱為「漢奸」、「走狗」、「賣國賊」及「豺狼鏞」等等,不斷進行詛咒及辱罵 ,而在香港的一家主營中國貨品零售的百貨公司於櫥窗的顯眼位置,擺放出暴動份子眼中的「十大漢奸」宣傳品,金庸被列為「頭號漢奸」,謔稱「豺狼鏞」,並且圖文並茂。《新晚報》等左派媒體在7月7日刊登被中共當局列為漢奸的首批四人名單,其中包括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聲稱名單內的「漢奸」將會被執行「民族紀律」的最高刑罰[68]

林彬在8月24日被殺害後,金庸被親共份子列入六人暗殺名單中的第二位[69],其他五位包括立法局議員李福樹簡悅強、署理華民政務司徐家祥、新界鄉議局主席彭富華等人[68]。金庸一家受到暗殺威脅,只好放下《明報》業務,帶著家人到新加坡暫避,金庸說:「順便到新加坡巡視業務,那邊有張《新明日報》。」而《新明日報》是他先前於1967年3月和斧標驅風油創辦人梁潤之在新加坡聯合創刊的。金庸離港期間,報社業務由沈寶新負責,編務由總編輯梁小中主持,社評由梁小中、胡菊人執筆[70]。金庸離開香港後,承印《明報》的印刷廠曾經被搗亂,數百名左派暴徒還兇神惡煞地前往南康大廈,準備對《明報》大肆破壞,警察及時趕到,《明報》才免於一劫。金庸回港後受到香港政府保護至1970年代末。

左派失敗告終[編輯]

炸彈襲擊浪潮到1967年10月仍然持續,10月13日一名在英文中學就讀的學生在莊士敦道炸彈襲擊電車事件中遇害。同日,聯邦事務部次官石寶德勳爵抵達香港訪問8天,左派份子將炸彈恐襲升級,又驅使左派學校的師生在鄰近啟德機場的九龍城各主要道路放置炸彈,在石寶德訪港期間發現的真假炸彈超過600枚[71]

左派份子在各區放置真假炸彈的行動越趨失控,其後連左派學校的校園、左派機構的門口也出現炸彈,炸彈襲擊浪潮波及到左派自身,但暴徒仍然繼續利用左派開辦的學校製造炸彈。11月27日,中華中學有學生在六樓的化學實驗室幫助暴徒製造炸彈時發生意外[72],該校一名18歲學生在爆炸事件中被炸斷左手,重傷昏迷,警方到場拘捕另外5名男子,並且在校內起出一批炸藥,該學校於翌日被關閉9個月[73]

同年10月底,香港政府為提振市民的信心及加強社會凝聚力[74],於10月30日舉辦為期七天的「香港週」,並且宣布每年一度的工展會不會因左派的暴力威脅而停辦,會如期在12月初舉行第二十五屆「銀禧工展會」,而且展覽及文娛活動的規模比以往更盛大[75]。此舉被認為是抗衡左派親中共的十一國慶及右派親國民黨的雙十國慶,左派暴徒則恐嚇會發動更多炸彈襲擊,而市民對於左派及在背後支持暴動的中共產生的厭惡日益加深。同年12月中旬,周恩來要求香港的左派停止炸彈襲擊浪潮,持續8個月的左派暴亂遂漸告平息[64][66]

部分死亡案例[編輯]

部分警察死亡細節[編輯]

警員杜雄光殉職[編輯]

1967年10月13日晚,左派人士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至180號(現在的華懋世紀廣場)馬路中心放置炸彈,警員杜雄光和見習督察史丹頓於晚上7時許前往現場處理,期間有10餘名市民從樓宇步出,警察即喝令他們離開現場,其間炸彈突然爆炸,杜雄光當場被炸至重傷,被送院後不治;另在現場的史丹頓及警目葉金有亦同被炸傷[76]。同日亦有一名乘搭電車的中學生於灣仔被投擲炸彈炸死。

杜雄光遺體於10月18日出殯,安葬於沙田大圍穀寮墳場。

1968年1月,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杜雄光「死於被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詳人士謀殺」[77][78]

高級督察麥基雲殉職[編輯]

1967年11月5日,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機車途經銅鑼灣怡和街時發現一可疑物體,當他把該可疑物體移走時,該物體突然爆炸,麥基雲當場被炸死,手腳亦遭炸斷。

荔枝角道炸彈襲擊[編輯]

1967年11月8日晚,太子道近荔枝角道交界發生騷動,其間有人投擲炸彈襲擊警車,警方防暴隊開槍,當場擊斃兩名激進人士,其中一人手上仍握著炸彈(另有說法指該兩名激進人士遭自炸身亡),同時拘捕一名於馬路渠邊放置炸彈之人士(羅水欣)。

就在警方把羅水欣押上警車之際,該枚炸彈突然爆炸,導致至39人受傷,包括7名輔警,其中3名傷者(張雲、周雲英、文圖業)後來傷重不治,另有一名在二樓家中做功課的兒童遭炸盲右眼。

該事件造成5人死亡,包括遭警方擊斃的兩名左派分子和三名遭炸死的市民。涉嫌放置炸彈的羅水欣後被控三項謀殺罪,高等法院於翌年2月29日裁定三項誤殺罪名成立,判處羅水欣入獄12年。

石硤尾殺警案[編輯]

1967年11月28日下午四時許,警員薛振鴻與另一名同袍於石硤尾一帶巡邏,期間薛曾於巴域街近石硤尾新區第七座處稍作停留,此時突有三名激進分子出現,薛振鴻遭激進分子從後襲擊,激進分子先把薛按在地上,然後以三角銼等利器向薛亂刺,激進分子於行動後數分鐘逃去無蹤,並搶走薛之配槍及六發子彈,薛倒臥於血泊之中,其左臂仍插有一把三角銼,送院後證實死亡。

錦田殺警案[編輯]

在1967年12月9日於錦田被示威者槍殺的殉職警員李觀生出殯。

1967年12月9日,警員李觀生與另一名同袍在錦田警崗附近一帶巡邏,在距警崗30米祠堂村口華昌米酒莊處遭兩名左派人士搶奪佩槍,左派人士向李連轟兩槍,李負傷步回警崗,撥打直線電話報警,後於警崗內失救傷重死亡。

警方及政治部連日行動中共拘捕30多名左派分子,懷疑與案件有關,包括疑兇羅倫、左派打石工會主席兼鬥委會成員劉三、鍾德及前警員蘇長壽等,被捕人士當中,有不少均與一左派武裝組織「新界戰鬥行動組」有關。

至於另一名疑兇何祥(又名何樹祥),警方相信該人為黑社會成員,與8月份尖沙咀一宗金鋪劫案有關,並於此宗殺警案中搶走警槍,案發後一直在逃,據說何祥在潛逃大陸期間,自行把兩把從死者及另一名警員手中奪得之警槍交予當地的武裝組織,使警方無法尋回有關失槍。

至1971年9月22日,何祥於爆竊上水滙豐銀行分行期間失手,其後在八鄉一間木屋被捕。最高法院於同年12月判處何祥死刑,至翌年3月獲港督麥理浩發落,改為25年有期徒刑。

部分工人死亡細節[編輯]

大部分死難工人由港英政府於和合石墳場安葬,1973年當年的暴動參與者將這些死難工人合葬於一處金塔區。總共有16名死難工人被合葬:徐田波、黎松、鄧自強、鄒松勝、羅進苟、李安、何楓、鄭浙波、馬烈、章集、盧漢彬、蔡惠南、余秀文、麥志華、蘇全及何瑞祺[79][80]

機械部工人徐田波死亡[編輯]

防暴隊數百人在工務局機械部工人舉行抗議大會時衝入,發射催淚彈鎮壓,拘捕四百工人,6人被起訴,工人徐田波被捕後死於黃大仙警署[30],死因庭裁定徐田波「死於意外」[81]政府發言人聲稱,徐田波於翌日凌晨仍然「看來良好」,至有病態表現時,看守警員召警方醫生到場檢查,後返魂乏術,其遺體於9日下午送抵九龍公眾殮房,又稱徐田波的死亡將會被左派「歪曲和利用」。而左派陣營則認定徐田波是於黃大仙警署羈留期間,遭警察活活打死的,徐田波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82]

中華煤氣公司黎松、曾明遇難[編輯]

防暴隊在中華煤氣公司,從屋頂發射木彈、催淚彈然後衝入廠房,並拘捕數十人,工人黎松、曾明遇難。按左派媒體說法,警方搜捕期間,黎松被警察開槍射中,後跌落煤氣鼓隔氣水池內死亡[30];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收受左派利益參與騷動,而被左派分子打死的[83]。死因庭裁定黎松「死於橫禍,中煤氣毒窒息身亡」。後合葬於和合石墳場[39]

膠業工會事件鄧自強、鄒松勝及羅進苟遇難[編輯]

6月23日4名警察走近位於旺角廣東道的膠業工會樓下,撕下大字報及標語,此時突有廿餘名左派工人從樓上跑下,以手持的鐵枝、木棍及玻璃瓶等襲擊探員,警察隨即拔槍連響20多發,兩名工人中彈,其中一人鄧自強送院後不治。膠業工會隨後遭到逾百名防暴隊搜捕,在附近樓宇發射催淚彈。開動水龍頭對付催淚彈,到晚上9時45分攻入拘捕。2名警官重傷。警方拘捕了56人,期間鄒松勝及羅進苟於送院後死亡[39]

邵氏工人李安遇難[編輯]

1967年6月24日,警方於清水灣邵氏片場把王煜森和李安拘捕,兩人被送往黃大仙警署拘留,王、李兩人於6月26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受審,李被控以藏有煽動性標語,內容大意為「邵氏資方與美英帝國主義聯合對付中國同胞,顯露其政治陰謀,為提出強烈抗議,邵氏片場……停工一天」,警方稱李於「受審期間突然暈倒,於送院期間不治」。左派稱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無法站立,結果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84][85]。左派稱由法庭送院期間,右腎爆裂,傷重死亡[30]。在李安死後,有三名警務人員(張錦賢、陳文沾、張應其)隨後被捕,各人被控以謀殺李安及傷害王煜森身體,三警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八年及六年。不過翌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李安本人亦與徐田波等被左派陣營視為「烈士」,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

九塢勞聯工會書記何楓[編輯]

7月14日警察攻入紅磡寶其利街的九塢勞聯工會,衝突中書記何楓被打死,後下葬於和合石墳場。死者頭部有槍傷,子彈貫穿兩側太陽穴,遺體曾被解剖[86]

紗廠工人余秀文,冷氣學徒熊興澤被當街槍殺[編輯]

7月16日紗廠工人余秀文行經荃灣沙咀道,被駐港英軍警用密集的卡賓槍掃射,子彈穿過頭部,重傷垂危,後經同胞送往荃灣工人醫療所,搶救無效死亡。同時,英軍又在荃灣眾安街向一座樓宇的天台開槍,把一名示威者打死。

16日晚,「防暴隊」向示威群眾開槍射擊,一名青年熊興澤當場被擊中,送醫院後不治身死。西區裁判署於同年11月裁定死於「橫禍」[87]

搬運工人鄭浙波、馬烈遇害[編輯]

7月9日傍晚,福建中學15歲學生許自朗於西環校舍門外派發文匯報及大公報出版的聯合號外,期間遭到防暴隊的拘捕,數名搬運工人見狀即上前干涉,發生衝突,有人以鐵鉤襲擊警員,在外圍的防暴隊向搬運工人開槍,其中鄭浙波及馬烈身中多槍,傷重死亡。事件中亦有一名警察林寶華殉職,另有一名搬運工人被捕。西區裁判署於同年11月19日就鄭浙波及馬烈之死因展開研訊,至11月23日審結,裁定死於「合法槍殺」。李鴻發,搬運工人,被捕時43歲,六七暴動期間於西環福建中學門外的騷動事件中被捕,被判入獄四年半,1970年9月27日刑滿出獄[86][88][89][90]

東頭村示威何瑞祺遇害[編輯]

8月29日,東頭村示威期間,衝突中機器工人何瑞祺被警察開槍射死[30],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工人章集死亡[編輯]

因參與罷工被解僱的工人章集,於8月30日與一群左派暴徒在深水埗街頭放置真假炸彈,後遭「防暴隊」槍傷,章集隨後被捕。在醫院留醫期間因肺炎在9月3日死亡,當局至9月5日方通知其家人到殮房認屍[91]

國慶煙花事件盧漢彬遇難[編輯]

10月1日,港府禁放煙花及鞭炮,左派人士決定沖擊該法令。有中國貨輪停泊在西環燃放煙花市民圍觀。警方出動船隻及直升機包圍中國貨輪;岸上則有數百防暴隊,衝突中開槍殺輪船起落工人盧漢彬、拘八十餘人,其遺體於10月4日運往和合石墳場下葬,至1973年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遷葬至一個金塔段內。西區裁判署於翌年2月15日就盧漢彬之死因展開研訊,裁定「死於橫禍」[92]

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鄧全[編輯]

鄧全於入獄生病,至12月20日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延至12月29日凌晨不治,其葬禮於1970年1月3日舉行,遺體安葬於柴灣華人墳場。據1970年1月2日《大公報》刊載的一篇特稿指,鄧全曾於11月中於監獄醫院接受預防霍亂注射,由於當時一枝針咀會為獄方在多名囚犯身上使用,而當時院內有十多名黃疸病人,致鄧全感染黃疸病,因獄方未能妥善提供治療而歿[93]

影響[編輯]

根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1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務人員,一名駐港英軍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死難。包括200名警務人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的5月至12月共發現8,074個真假炸彈[7],當中1,167枚真炸彈[94]

暴動期間同時造成經濟損失,使部分市民變賣財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波移民潮[95][96][97],許多生意人遠走南洋。而李嘉誠、郭得勝、李兆基、鄭裕彤都在地產領域開始低位買入。李嘉誠在香港北角購地興建一座12層的工業大廈,起名「長江大廈」。鄭裕彤聯同其好友楊志雲等逆勢大量購入地產物業。經過此次投資的積累,使他們變成了香港地產界的「四大天王」[98]

港英政府研究六六、六七兩次暴動成因後,察覺到有需要適量調整過時的管治策略。政府透過主動關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緩和市民不安情緒及與政府的對立。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已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進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於1968年成立民政處(即今日的民政事務總署),此外香港也在同年直接成立鄰舍輔導會和公益金等組織。暴動亦間接催生香港在1970年代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等各方面的改革。同時政府發現青少年空閒時間缺乏可供參與的活動而被左派招攬,於是決定大量增加文娛康樂活動。政府在暴動後的1969年12月舉辦的香港節,就是當中的一個重要節目,藉以加強青年對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漁農處(現漁農自然護理署)也在1968年7月開設林務營以解決青少年問題[99]

由於六七暴動期間,不少公共巴士路線被迫暫停服務,部份更沒有重投服務,引致不少9座位載客白牌車應運而生,獲准到市區載客,最終致使港英政府認為白牌車可以輔助公共運輸不足,促成1969年將白牌車合法化,成為今日的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更增至16座位,2017年再增加至19座位,對香港公共運輸的發展帶來正面影響。

香港警隊成功止暴制亂平息六七暴動及以忠誠勇毅應對鬥委會發動的連串炸彈襲擊,備受讚賞,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於1969年賜予香港警隊「皇家」封號,自此稱為「皇家香港警察」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100]

六七暴動後,港督戴麟趾意識到貪污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原有《防止貪污條例》的不足,於是在1971年5月制定《防止賄賂條例》,以加重針對貪污的罰則、擴大懲治範圍、以及賦予反貪污部更大的權力去偵查貪污案件[101]。其後麥理浩上任後,著手肅貪倡廉,創立專門撲滅貪污罪行的廉政專員公署。

至今每逢談到過激行為或選舉的時候,親共左派政團和社團當指責間中會被民主派會反指責他們於六十年代放炸彈、殺害林彬[102]

評價[編輯]

曾任左派報紙大公報副編輯的羅孚1982年被指控為間諜,在京軟禁10年後返回香港,在1993年3月15日《當代月刊》,撰寫《為香港式文革致歉》的文章,就表明「自我反省」。晚年坦言對自己的文宣感到悔恨:「四十多年來我寫了不少假話、錯話,鐵證如山,無地自容。」被認為是第一個願意為激烈行為道歉的人士[103]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囚犯編號:28504)曾於六七暴動期間被控放置煽動性標語而入獄,在2014年首度開腔談及事件,強調自己當年僅僅是在學校派發反對殖民地主義傳單,反問道:「這何犯罪之有?」[104][105]

撰寫《香港左派鬥爭史》作者周奕在1960年代就出任香港文匯報記者,2007年出席鳳凰台何亮亮主持的《時事亮亮點》時談到,香港左派捲入這場鬥爭的盈千上萬。事件一開始,香港警察槍殺13歲理髮學徒陳廣生,繼而在警署內打死徐田波、羅進苟、鄒松勝、李安等人。何亮亮認為被壓迫的受害人暴力反抗今天遭受到譴責,而對「港英長期的法西斯暴戾行動」反而沒有人提及,歷史的歪曲莫此為甚。

1978年,中國國務院華僑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開港澳工作會議。會議重申中央對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同時其稱:「1967年在香港發生的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做法,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後果也是極其嚴重的。」[106]

2015年5月,當年的六七暴動領導人楊光逝世之後,吳康民在香港明報撰文回顧暴動事件,關於暴動的本質,他認為是「在內地『文化大革命』運動瀰漫全國的時候,香港的北京派出機構新華社領導人,既為表功響應中央號召,又為了自保,居然利用一塲勞資糾紛,加上不少勞工階層對港英的統治手法不滿,遂煽動起這一場所謂『反英抗暴』的大風暴。」但實際上,「『反英抗暴』根本違反了中央自解放以後的對香港的政策」,而「由香港新華社一手包辦成立的『鬥委會』,既然標榜為『香港各界同胞』,當然也要顯示出『工人階級領導』。於是楊光作為香港左派工聯會的理事長,理所當然地被推為主任。其實,楊光『一切聽指揮』,自己並無決策權。事無大小,都得聽新華社的。而且事實上鬥委成立不久,楊光就已成香港政府監視以至追捕對象。他率眾到總督府示威以後,就只能躲進中國銀行(舊址)大廈頂樓,作為『寓公』達數月之久。」至於當時導致傷亡、破壞的各種暴力行動,吳康民指出:「……放真假炸彈,以至炸死北角無辜小童,暗殺在電台上叫囂反共的廣播員林彬……都不是楊光作出的決定。也許執行者是某些工聯會的屬員,但指揮行動的都另有其人。楊光當時只是一面空頭旗幟,甚至可說是個傀儡,並未參與實際工作。」[107]

金庸曾對池田大作說:「中國對於香港的政策,可以說是『現狀不變,長期利用』八個字,再加上八字:『民族大義,利於國家』。香港現狀的維持對中國有利,對全國人民有利。只要能長期維持下去,可以加以充分利用。」[108]:31、「這其中香港所發生的作用之大、所作貢獻之重要,是無可估量的。由於這些實際的考慮,毛澤東和周恩來制定的香港政策是『保持現狀,充分利用』。香港只有保持現狀,才對中國有用,既然有用,就長期而充分的利用之。這個政策一直不變。」[108]:36、「『反英抗暴鬥爭』,組織左派群眾,和香港的英國政府正面衝突,衝擊港督府,與警察打鬥,到處放置炸彈。英國出動正規軍反擊,雙方都有死傷,還累及不少無辜市民,一時局面十分惡劣。幸得周恩來總理親自下令制止這種違反中央政策、破壞香港穩定繁榮的行動,左派暴動才漸漸平息。其後這場動亂的組織者與發動者據說受到了黨內的批評,有些人還受到處分懲罰,被下放到邊遠地區的農場和礦山中勞動改造。經過了這次教訓後,『不得破壞香港現狀』的政策在中共高層領導中更加得到重視,這個政策的基本理由是:香港現狀的維持對國家有利、對全國人民有利,也即是對全黨有利,對香港廣大中國同胞有利。」[108]:37[109]

程翔說,文革中中央文革小組奪了周恩來的外交系統權力,改變港澳政策,讓左派挑事,並非左派聲稱的自發愛國反帝國主義。香港左派「不要以為反正身邊有幾十萬工友,隨便斗他一場不要緊。」周恩來問毛澤東收回香港是否有意,毛澤東說沒有,周恩來便藉此叫停。

中國大陸對天星小輪加價暴動看法負面,故左派不參與,《大公報》和《文匯報》強烈譴責破壞秩序。六七暴動卻強調反帝反壓迫,六七暴動的香港左派是受內地文革影響。左派在1967年8月從中國內地運送8400把甘蔗刀被吳荻舟攔截,吳荻舟因此被造反派以「叛徒」、「特務」、「假黨員」等罪名軟禁下放勞動。

鄧小平時,「一國兩制」收回香港給台灣作示範[110][111]

21世紀影響及相關爭議[編輯]

大紫荊勳章授予楊光[編輯]

1997年香港回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頒發大紫荊勳章予當時左派負責策劃事件的人物,工聯會前會長楊光,被認為是對當年事件的一種肯定,引起香港社會各界譁然[112]。除楊光外,於1997年至1999年間獲勳的莊世平吳康民李澤添,亦為六七暴動期間的鬥委會委員。據吳康民透露,在1998年的入選名單中,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有意把吳氏從名單中剔出,後被董建華補回[113][114]

修改警隊歷史介紹[編輯]

2015年9月,有高登討論區網友發現警察官方網站介紹警隊歷史部份,其中有關左派暴動部份遭刪改,包括刪走「左派」、「鬥爭委員會」、「毛語錄」、「恐怖主義」、「紅色肥貓」、「共產黨民兵」等詞,後被傳媒廣泛報導[115]。其後,《蘋果日報》發現,在警隊博物館沒有展出六七暴動期間,警方從左派陣營繳獲的攻擊性武器、煽動性傳單,以及拆除的土製炸彈等展品[116]

六七暴動50周年[編輯]

2017年5月7日,六七動力研究社及工聯會逾百人到粉嶺和合石舉行公祭,拜祭當年參與暴動者。人大代表吳亮星亦有出席,他稱當年參與暴動者為英雄[117]

中學歷史課程內容[編輯]

教育局於2017年就初中中史科課程內容展開公眾諮詢,當局表示不採納將六七暴動列入課程的建議,期間副秘書長康陳翠華以「雞毛蒜皮」形容有關歷史,而局長楊潤雄亦稱事件「重要性較低」[118]

死亡人數[編輯]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數字,暴動期間死亡人數為51人,包括10名警察人員、1名消防人員、1名英軍人員及39名其他人士[119]

部份死者名單
姓名 身份 年齡 死亡日期
(皆為1967年)
死因
(死因庭裁決年月)
備註
陳廣新
(又名陳廣生、陳永祥)
理髮學徒 13 5月12日 橫禍
67年10月4日
黃大仙男童被石塊擲斃案,在黃大仙徙置區的大廈走廊被示威者投擲石塊之類的硬物擊中頭部,引致頭骨壓傷腦部受傷而死。
徐田波 工務局機械部工人 42 6月8日 意外
67年8月
被捕後在黃大仙警署拘留期間死亡,12條肋骨斷裂[30][81]
黎松 中華煤氣工人 52 6月8日 橫禍,中煤氣毒窒息 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參與本次事件,而被激進分子打死的[83]
曾明 中華煤氣工人 29 6月8日 橫禍,浸溺吸入煤油污漬窒息 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參與本次事件,而被激進份子打死[83]
鄧自強 膠業工人 30 6月23日 合法槍殺
67年10月
警方搜捕膠業工會期間,被警察開槍擊斃[30]
鄒松勝 膠業工人 34 6月24日 意外 被捕後於法庭過堂當日感到不適,送院後不治斃命。驗屍期間發現脾臟爆裂[30]
羅進苟 膠業工人 30 6月24日 橫禍
67年10月
警方搜捕膠業工會期間,從高處躍下逃走受傷,翌日不治[30]
李安 邵氏工人 45 6月25日 謀殺 由法庭送院期間被警察打死,右腎爆裂,傷重死亡[30]。事後3名警務人員於同年11月被控誤殺,其中警目張錦賢入獄8年、警員陳文沾張應其入獄6年,至68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馮燕平 華籍警目 40 7月8日 編號4009,於沙頭角槍戰中被越境的民兵殺害。
江承基 華籍警員 19 7月8日 編號8868,於沙頭角槍戰中被越境的民兵殺害。
模罕默馬力
(Mohamed Nawaz Malik)
巴籍警員 28 7月8日 編號3033,於沙頭角槍戰中被越境的民兵殺害。
加薛阿密
(Khurshid Ahmed)
巴籍警員 27 7月8日 編號3015,於沙頭角槍戰中被越境的民兵殺害。
黃來興 華籍警員 27 7月8日 編號7266,於沙頭角槍戰中被越境的民兵殺害。
張天生 武裝份子 41 7月8日 於沙頭角槍戰中被香港警察擊斃。
鄭浙波 搬運工人 32 7月9日 合法槍殺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擊斃[30]
馬烈 搬運工人 43 7月8日 合法槍殺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擊斃[30]
林寶華 華籍警員 21 7月9日 橫禍
67年11月
編號9424,鄭浙波和馬烈被射殺後,最初報導於西區被群眾以鐵鉤刺死,但法醫驗屍期間在身上發現彈孔,死因庭認為林可能被流彈擊中胸部致死[88][89],由暴動人士編撰的《香港左派鬥爭史》宣稱林寶華的死因是被同僚槍擊,是港英心戰室的手段之一[90]
蔡惠南
(又名蔡南)
油漆工人 27 7月10日 橫禍 莊士敦道參與騷亂期間向防暴隊擲玻璃瓶,被一名警司卡賓槍擊斃[30]
李振興 傢俬工人 35 7月10日 謀殺
67年10月,西區裁判署
於莊士敦道近三角街口之騷亂中被刺傷胸部,後不治斃命,死者曾被誤傳為一名陳姓電車司機。
李四 左派人士 48 7月11日 合法槍殺
67年11月
於灣仔莊士敦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麥志華 木工 7月12日 合法槍殺
67年10月
深水埗元洲街參與騷動期間,被警察開槍擊斃[30]
(未悉) 左派人士 7月10日 旺角豉油街中槍身亡。
何楓 九龍船塢勞聯職員 34 7月14日 警方搜捕工會期間遭擊斃[30]
(未悉) 左派人士 7月14日 新填地街中槍身亡。
余秀文 會德豐紗廠工友 23 7月15日 於荃灣被警察開槍擊斃[30]
熊興澤 冷氣學徒 15 7月16日 橫禍
67年11月,西區裁判署
於灣仔被輔警以鐵沙槍擊斃[30]
蘇全 紗廠工人 28 7月26日 合法槍殺 於旺角奶路臣街向一台滿載乘客的九巴6號線雙層巴士縱火及投擲汽油彈,使司機及乘客受傷,過程中遭警察開槍擊斃[30]
何傳添 漁民 62 8月9日 於6月24日沙頭角暴動中涉恐嚇警察幫辦,被判簽保守行為,8月9日死於深圳人民醫院[30]
黃綺文 市民 8 8月20日 謀殺
67年11月9日
清華街爆炸案,小姊弟於北角清華街被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警方在8月22日懸紅5萬港元緝兇[120]
黃兆勳 市民 2 8月20日 謀殺
67年11月9日
林彬
(原名林少波)
商台廣播員 37 8月25日 謀殺 於8月24日駕車返回商業電台上班途中遭遇伏擊,被放火燒至重傷,翌日不治,同車的堂弟林光海也於月底不治。警方懸紅5萬港元緝兇[120]
鄭漢佳
(亦作鄭國佳)
小販 39 8月28日 謀殺 於8月25日晚在西營盤正街被一枚土製炸彈的碎片擊中腹部,延至28日不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120]
華克曼
(Charles Workman)
英軍中士 26 8月28日 獅子山山頂拆除土製炸彈期間炸彈發生爆炸。
何瑞麒 機器工人 21 8月29日 合法槍殺
67年10月
於黃大仙東頭村示威期間,被警察開槍擊斃[30]
林光海 商台技工 22 8月29日 謀殺 於8月24日隨林彬上班途中被放火燒至重傷,8月29日不治[121]。警方懸紅5萬警元緝兇[120]
簡文
(Aslam Khan,又譯簡民)
巴籍助理消防區長 22 9月3日 謀殺
67年12月
於灣仔消防局被空投土製炸彈炸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120]
章集 九巴工人 9月3日 自然 在深水埗參與騷亂期間中槍被捕,後於醫院患肺炎死亡[30]
邱進友 馬會工人 9月20日 攜帶土製炸彈期間,於上水金錢村軍營附近炸彈發生爆炸致死,與他同行的曾梅亦被炸至重傷,事後曾梅被控非法藏有爆炸品罪名,入獄9年[122]
盧漢彬 輪船起落貨工人 29 10月1日 橫禍
68年2月
西區有人燃放煙花爆竹,在觀看期間被防暴隊從後開槍擊斃[30]
(未悉) 激進分子 約30 10月9日 橫頭磡徙置區放置炸彈期間被炸死。
杜雄光 華籍警員 19 10月13日 謀殺 編號6990,於灣仔告士打道疏散市民期間,被土製炸彈炸死。警方在10月14日懸紅5萬港元緝兇。
唐德明 中學生 19 10月13日 謀殺 莊士敦道炸彈襲擊電車案遇害,乘搭電車回家期間,於莊士敦道近克街被土製炸彈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警方在10月14日懸紅5萬港元緝兇。
(未悉) 激進分子 約40 10月15日 橫禍
67年12月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發生意外被炸死。
鍾志明 激進分子 32 10月16日 橫禍
67年12月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發生意外被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
麥基雲
(Ronald John McEwen)
高級督察 37 11月5日 謀殺 怡和街爆炸案,麥基雲移走被放置於銅鑼灣怡和街電車路上的一個藍色旅行袋時,收藏在該袋內的炸彈爆炸,1死22傷,麥基雲的手腳被炸飛並伏屍怡和街。麥曾經是周湛樵的上司。
(未悉) 激進分子 11月8日 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未悉) 激進分子 11月8日 於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張雲 市民 11月8日 謀殺 於荔枝角道被土製炸彈炸死,事後有份投擲炸彈的織造工人羅水欣被控3項謀殺罪[123],入獄12年[124],1973年獲假釋提早釋放[125]
周雲英 市民 10 11月8日 謀殺
文圖業 市民 11月8日 謀殺
薛振鴻 華籍警員 26 11月28日 謀殺 編號8548,於深水埗石硤尾徙置區被三名激進分子刺殺身亡,其配槍亦被搶走。
李觀生 華籍警員 21 12月9日 謀殺 編號3810,於錦田遭兩名激進分子搶走配槍射殺,事後多人被捕。
服刑期間死亡人士
姓名 囚犯編號 死亡日期 備註
曾天送 27381 1968年1月27日 於1967年7月15日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非法集會,8月9日判監14個月,翌年1月27日被發現於獄中自縊身亡。
鄧全 28017 1969年12月29日 於1967年7月16日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非法集會,判監6年,1969年12月因肝病不治逝世。

部份相關人物[編輯]

  • 梁威林: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126]。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書記;實為中共在香港機構的最高實質領袖。
  • 祁 烽: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為中共在香港的領袖之一。
  • 楊 光大紫荊勳賢:時為港九工會聯合會理事長,暴動時為「鬥委會」主任委員,涉嫌組織及策劃一連串包括暗殺和放置炸彈的暴力事件。曾於2001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
  • 曾德成GBSJP:香港首位有刑事紀錄的局長級官員。他於1967年暴動時在校內散發共產主義及反殖民地政府的傳單,違反《緊急法令》,後來被捕及判監兩年,罪名是「放置煽動性傳單」,內容如下:「港英政府不准我們愛國,它一方面用法西斯手段,鎮壓愛國同胞,一方面以奴化教育毒害青年」。2007年7月1日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哥哥是前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127]。後來獲時任特首曾蔭權,授予金紫荊星章。
  • 鄧 全:當時為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暴動時為「鬥委會」的常務委員,後來被捕入獄,於服刑期間病死。
  • 姬 達KBEJP:時任港督私人助理,兼副布政司(特別事務)。港督戴麟趾爵士於1967年6月後返回英國治病,姬達為港府內處理暴動的主要決策人。
  • 徐家祥CBEJP:時為署理華民政務司,亦為港英政政府內最高級華人官員。徐聯繫調動民間各種力量,包括輿論上支持港英政府對抗港共;因而曾受死亡恐嚇。
  • 林 彬:於商台節目《欲罷不能》抨擊嘲諷左派人士的行為,於1967年8月在何文田窩打老道山被伏擊縱火燒死。
  • 華克曼:香港皇家陸軍軍需品軍團(RAOC)中士,於獅子山頂拆彈期間遭炸死,至2010年其遺孀及兒子獲英女皇頒授伊麗莎白十字勳章
  • 葉達成朱志添:暴動期間於荃灣區多處放置炸彈炸傷市民和警員,被判處終身監禁。及至1970年代初,港府陸續釋放在囚的左派人士,赤柱監獄提早釋放葉和朱兩人,他們於1973年5月3日出獄並成為除謀殺犯何樹祥外,最後兩個出獄的左派人士[128]
  • 何樹祥:暴動期間於錦田謀殺警員李觀生,犯案後潛逃三年多,終在八鄉被捕,判處死刑,後改判入獄25年。
  • 鄭則文:警察邊境防暴隊成員,在沙頭角槍戰發生前數小時剛換更,避過一劫,曾為民主黨沙田區議會民選議員。
  • 曾向群MHJP:摩總九龍分會職員,於警方搜捕摩分會所期間被控以「處身於藏有攻擊性武器之場所」,判入獄9個月。香港主權移交後曾擔任東區區議會委任議員,現時為新民黨成員。曾去信董建華曾蔭權,要求為六七事件平反,惟兩人均以「司法獨立」為由而拒絕,亦表示不可能將當年的少年犯定性為政治犯
  • 翟暖暉:南昌印務公司股東及經理,港府於8月以「刊登煽動性文字」之罪名,打壓言論自由,查封三份左派報紙《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該三份左報均由南昌印務負責承印,翟氏亦因此於8月9日與另外四名左派報人李少雄、胡棣周、潘懷偉及陳艷娟一同被捕,判入獄三年。於1969年9月6日獲釋後,創辦《廣角鏡》政論雜誌。1983年起出任全國政協委員,及至19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翟氏便沒再出席會議。
  • 傅奇石慧夫婦:因為支持左派工運,一度被政治部關押於域多利道扣押中心一年多。出獄後不久,傅奇和石慧於1968年3月中被港英遞解出境,兩人被送到羅湖橋邊界,兩人站在羅湖橋上英界處廿幾分鐘,石慧手持紅寶書,其間中方借了張椅子讓他們休息。羅湖橋中方邊境用大喇叭喊話:「港英迫害傅奇和石慧,要把兩人遞解出境,其實他們無所謂出境與不出境,因為香港也是中國領土。」最終於3月15號由港英把兩人押走羈留告終[129][130]
  • 梁志和:當代藝術家,他在2018年起找尋六七暴動歷史中的細節[131]

檔案解密[編輯]

蘋果日報查閱英國解密檔案與香港前途研究計劃成員提供文件,5月22日港督戴麟趾向英國電報告急,指示威者口號含「殺死戴麟趾」,群眾慫恿警察叛變。7月中國民兵越境槍戰,廣州解放軍一度想攻入香港;13日「炸彈浪潮」開始。24日英國內閣部長級會議討論香港情況,出席者包括聯邦事務大臣Herbert Bowden及國防大臣Denis Healey等。認為解放軍攻港,駐港英軍必敗,將嚴重影響英國在東南亞的地位,所以要預先阻止中國出兵,在香港設置一個類似英在新加坡設置、用以對抗印尼的小型核武要令中國相信英方將會繼續留在香港,而且已得到美國支援,不過美英沒有相關協議,核武提議不了了之。英國姿態強硬,私下無意死守。英方評估若中國強行奪港,理論上可商討移交安排,但怕中共外交失去理性,英國讓步會遭中國羞辱,寧願不作談判,必要時直接緊急撤離。解放軍若攻港,英軍最多支撐48小時。9月,英國制訂撤離計劃書,駐港英軍及其家人約3萬人、英國及大英國協非華裔公民3.1萬人、外國公民1.45萬人,另有190萬華人擁有或有權要求大英國協公民權,理論上英方有責任保護他們。不過緊急撤離時,只能帶走約2000人,以情報人員及容易遭中共報復的人優先[132]

中國共產黨在香港註冊,進行工作,由港澳工委領導。紀錄片《消失的檔案》中,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吳荻舟的女兒吳輝整理其遺物時發現1966年5月4日吳接見港澳工人觀禮團的只發予外辦港澳組、廣東省委組織部四處及全總有關領導的絕密講話,開頭指「香港群眾迫切要求解放,觀光團成員也有這種感情」;但吳轉述中央的反對意見,要長期利用,從世界革命出發,香港越遲解放越好。若收回,只是多了一個「黃埔或青島」,「從香港得外匯不是我們最高目的。最高目的是面向世界。……如果收回來,便關了門,沒用。」「甚至香港要比台灣解放得晚,甚至要等整個東南亞一起解放。」「中央同志說,如果你們腦子裡有期待港澳早日解放的思想,對工作就有害。」甚至中美開戰,也不要想解放香港:「想多了,不安心,對工作不利。」

程翔說,文革中中央文革小組奪了周恩來的外交系統權力,改變港澳政策,讓左派挑事,並非左派聲稱的自發愛國反帝國主義。香港左派「不要以為反正身邊有幾十萬工友,隨便斗他一場不要緊。」周恩來問毛澤東收回香港是否有意,毛澤東說沒有,周恩來便藉此叫停。

中國大陸對天星小輪加價暴動看法負面,故左派不參與,《大公報》和《文匯報》強烈譴責破壞秩序。而六七暴動,香港左派是受內地文革影響。左派在1967年8月從中國內地運送8400把甘蔗刀被吳荻舟攔截,吳荻舟因此被造反派以「叛徒」、「特務」、「假黨員」等罪名軟禁下放勞動。

鄧小平時代出現變化,「一國兩制」收回香港給台灣作示範[133]

相關作品[編輯]

電影[編輯]

小說[編輯]

相關條目[編輯]

注釋[編輯]

  1. ^ 被炸死的7名市民分別為黃綺文、黃兆勳、鄭漢佳、唐德明、張雲、周雲英、文圖業。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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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編輯]

書籍

相關書籍[編輯]

  • 《香港六七暴動內情》(張家偉著)
  •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解讀吳荻舟》(程翔著)
  • 《六七暴動秘辛》
  • 《香港左派鬥爭史》(周奕著)
  • 《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張家偉著)
  • 《火樹飛花》(屈穎妍著)
  • 《傷城記》(張家偉著)
  • 《Hong Kong's Watershed The 1967 Riots》(張家偉著)

外部連結[編輯]

第一多人死亡:
1956年雙十暴動(約60死300傷)
香港史上第二多人死亡的騷亂 第三多人死亡:
1992年石崗越南船民騷亂(24死126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