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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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法的通知》,是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的文件。文件要求將當年高校招生工作推遲半年,實際上標誌著全國高校暫停招生,直到1973年恢復。

概述[編輯]

同月18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通知》的主要內容有: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法,基本上沒有跳出資產階級考試制度的框框,不利於貫徹執行黨中央毛主席提出的教育方針,不利於更多地吸收工農兵革命青年進入高等學校。這種考試制度,必須徹底改革。因此,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1966年高等學校招收新生的工作推遲半年進行。《人民日報》全文發表這個決定時,並發表社論《徹底搞好文化革命徹底改革教育制度》稱:改革招生考試制度是「徹底搞掉資產階級教育路線的一個突破口」[1]

同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又發出《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從1966年起,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區辦理。高等學校招生取消考試,採取推薦與選拔相結合的辦法。之後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擾和破壞,各省、市、自治區未能辦理招生工作。全國高等學校停止按計劃招生長達六年[2]。1973年,高校真正開始重新招生,並以《關於1973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進行實施[3]

參考[編輯]

  1. ^ 高田欽著. “文革”时期我国高校组织及制度变迁. 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 2015年10月: 129. ISBN 7-305-16104-7. 
  2. ^ 張晉藩,海戚,初尊賢. 国史大辞典.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92年11月: 586–587. ISBN 7-207-02281-6. 
  3. ^ 宋潔絢著. 我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形成与演化 基于国家主义的视角.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5年1月: 87. ISBN 978-7-307-1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