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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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篩選應聘國家公務員的應徵者,所進行的一年一度考試,簡稱「國考」。區別於各省自行組織或者多省聯合組織的「省考」。
概述[編輯]
國家公務員考試按中央機關招錄職位區分為三類,在考試內容和招錄政策上有所區別:
-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
- 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
- 專業性較強的部門(單位)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專業科目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置。
面試比例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種,只有通過筆試後,按錄用人數與面試比例確認筆試成績排名前幾位的才有面試資格,進入面試關。
計算綜合成績的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一半,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2+X」考試模式[編輯]
7個非通用語職位和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探索實行「2+X」模式,「2」是指公共科目,即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 銀監會:「X」主要是指專業考試;
- 外交部等駐外機構招錄的日語、法語等非通用語職位:「X」主要是指外語考試。
- 環保局、氣象局、地震局等系統計劃錄用的特殊專業職位,如核監管、大氣物理、地球物理以及民航類飛機駕駛等專業:將會單獨劃定公共科目的合格分數線,以保證專業人才的錄用。
歷年考試狀況[編輯]
年份 | 招錄人數 | 審核通過 | 參考人數 | 競爭比例 |
---|---|---|---|---|
2016 | 27817 | 139.46萬 | 93萬 | 33:1 |
2015 | 22249 | 141萬 | 105萬 | 47.2:1 |
2014 | 19538 | 140.4萬 | 111.95萬 | 57.3:1 |
2013 | 20879 | 138.3萬 | 111.7萬 | 53.5:1 |
2012年度[編輯]
133萬考生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同時參加2011年11月27日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外語水平和專業科目),招考職位增加到約1.8萬個。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針對專業性較強的單位探索實行「2+X」模式,部分考生已在26日下午完成了「X」的專業科目考試。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2年1月上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將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有46個招錄職位的報考比例超過1000∶1,其中,國家民委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管理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報考比例最高,為4124∶1。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海關、國稅、氣象、海事、民航、鐵路公安等直屬機構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的職位,報考比例相對較低,甚至有少數崗位無人報考。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占整個國家公務員招考總數的10%到15%)除特殊職位外,全部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所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定為2011年10月15日。中央機關繼續拿出不低於錄用計劃10%的職位,招收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計劃」、「西部志願者」等4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法律法規[編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1]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 ^ 人事部令第7號:《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中央政府入口網站. 2007-11-22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編輯]
- (簡體中文)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