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燭光
本文介紹的是發光強度的國際制單位。關於天文學中已知發光強度的天體,請見「標準燭光」。
燭光(拉丁語:Candela),發光強度的單位,國際單位制七個基本單位之一,符號cd。1979年10月第十六屆國際計量大會將燭光定義為:給定一個頻率為540.0154×1012 Hz的單色輻射光源(黃綠色可見光)與一個方向,且該輻射源在該方向的輻射強度為1/683瓦特每球面度,則該輻射源在該方向的發光強度為1燭光[1]。1燭光的點狀光源所發出的總光通量為4π流明。一支普通蠟燭的發光強度約為1cd。
中國早期,曾把每1瓦的白熾燈的發光強度稱之為一支燭光,例如25瓦的就稱之為25支燭光。其原因是一隻220V/100W的白熾燈發出的光通量約等於400π流明,換算後每1W的發光強度約為1cd。
與通常測量輻射強度或測量能量強度的單位相比較,發光強度的定義考慮了人的視覺因素和光學特點,是在人的視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參考資料[編輯]
- ^ Unit of luminous intensity (candela). The NIST Reference on Constants, Units, and Uncertain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