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比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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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比租界
Concession belge de Tientsin
天津大比國租界工部局印章
地理位置
位置
  天津比租界(位於圖片右下角)
信息摘要
出租方 清朝(1902年2月6日)
租借方 比利時(1902年-1931年)
收回方 中華民國(1931年1月15日)

天津比租界是近代中國唯一的一個比利時租界,也是天津九國租界之一,但是如今在天津已經見不到任何比利時租界建築的痕跡,甚至有很多天津本地人並不知道天津曾經有個比利時租界。

設立[編輯]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天津北京時,比利時王國並沒有派兵參戰,但是在11月17日,比利時駐天津領事梅祿德向天津領事團宣布,他奉比利時欽差駐紮中華及暹羅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姚士登(Maurice Joostens)之命,占領海河東岸俄國占領區以下長1公里的地段,比利時租界原本應劃歸俄羅斯租界,但比利時向俄羅斯表示會在該界建工廠,俄羅斯最終妥協。1902年2月6日,政府天津道台張蓮芬與比利時駐天津代理領事嘎德斯(Henri Ketels)簽定《天津比國租界合同》。位置在俄租界以南,海河與大直沽村之間,直到小孫莊,面積740畝[1]。同時,還規定,如果日後比租界商務興旺,可以開闢由比租界到京山鐵路的通道,作為比租界的預備租界,這片土地不得賣與別國。

發展[編輯]

天津比租界地處偏僻,從開闢直到交還中國,始終未能進行開發,就連比利時領事的工作地點其實是位於天津英租界內。雖然比利時商人在天津開設有不少工商企業,包括世昌洋行(電車、電燈)、華比銀行等,但是均未在該租界進行投資。後來僅有英國和記洋行在界內租地180畝,開辦了蛋廠。因而該租界的收入極為有限,僅能維持日常開支,唯一的一項市政工程(沿河馬路)所花費的8萬兩白銀也必須依靠舉債。天津比租界屬於各國在華租界中極不發達的一類。

收回[編輯]

由於天津比租界面臨財政危機,1927年1月17日,比利時駐華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時願意將天津比租界交還中國,以示友好。1929年8月31日,中比兩國簽訂了交還天津比租界的約章,規定該租界的行政管理權,以及所有租界公產,移交中國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負的9萬3千兩白銀(包括利息)由中國政府償還。1931年1月15日,正式舉行交接典禮,天津比租界改為天津特別行政區第四區(特四區)。

現狀[編輯]

天津比租界所在區域位於今河東區境內。租界遺存有比利時租界工部局和英國和記蛋廠等。[2]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外舊約章彙編》第2冊,第34頁
  2. ^ “比利时租界工部局”,在这儿. [2011-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