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常德縣,中國舊縣名。今常德市武陵區鼎城區前身。

清末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的10月24日,當地華興會成員在縣城考棚成立常德軍政府,歸屬獨立的湖南軍政府。常德府知府逃跑,武陵縣知縣廖世英交出大印,承認新政權[1]。同月,裁武陵縣常德府,但僅轄武陵縣地。民國二年(1913年)9月,廢府,仍為武陵縣,10月改名常德縣。

1949年7月29日,解放軍四野第49軍147師攻占常德縣城[2]。後屬常灃專區常德專區。1950年10月,常德縣劃出縣級常德市。1970年,常德縣和縣級常德市屬常德地區。1988年,撤消常德地區,設立地級市。縣級常德市改為鼎城區。另劃出部分鄉鎮與常德縣成立武陵區。

注釋[編輯]

  1. ^ 中共常德地方史第一卷(1921-1949)第二节. 中共常德市委黨史辦網站. 2007-07-09 [2018-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簡體中文). 
  2. ^ 梦回大小河街. 常德晚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台. 2011-05-30 [2018-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