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友 (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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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友(1965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法制辦主任;2007年7月,任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0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2010年1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2012年8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1]。2012年12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2]。2017年12月2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3]

參考[編輯]

  1.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接受审查.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6). 
  2.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接受组织审查. news.sina.com.cn.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 
  3.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接受组织审查. news.ifeng.com.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