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皇后 (曹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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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皇后
曹魏皇后
統治252年2月 – 254年3月
繼任王皇后
配偶曹芳
王朝曹魏(婚姻)
父親張緝

張皇后(3世紀—3世紀),曹魏廢帝曹芳的第二任皇后,涼州刺史張既的孫女、東莞(今山東省沂水縣東北)太守張緝的女兒。

甄皇后去世後,曹芳想立自己所愛的貴人王氏為皇后,郭太后堅決要立張氏。養母子冷戰了兩年左右,最終曹芳讓步,於嘉平四年(252年)二月立張氏當皇后,大赦。擢升張緝當光祿大夫。嘉平六年(254年),張緝與李豐夏侯玄聯合反對司馬師失敗,皆被滅族。三月,張皇后被廢黜。曹芳雖然次月就另立了王皇后,但九月,他也被廢為齊王。

史書沒有記載張皇后被廢後的下落,她是否和族人一同被害,或僅作為廢后遭到軟禁,曹芳被廢時是否仍在世及受到何種安置,均不可考。在羅貫中歷史小說《三國演義》中,司馬師不顧曹芳大哭哀求,命武士將張皇后勒死。

前任:
甄皇后
曹魏皇后
252年—254年
繼任:
王皇后

參考資料[編輯]

  • 《三國志·魏書·后妃傳》、《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