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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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晚報
類型晚報
持有者惠州晚報社、深圳經緯實業
創刊日1993年7月1日,​30年前​(1993-07-01
停刊日1999年8月21日,​24年前​(1999-08-21
語言簡體中文
總部 中國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大嶺路31號瑤芳花園
城市惠州市
國家地區 中國
CN44-0171

《惠州晚報》(停辦前CN:44-0171)是由中國共產黨惠州市委員會主管、惠州晚報社主辦的面向廣東省惠州市發行的晚報,於1993年7月1日創辦,1999年8月21日停刊。

2001年3月23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該報破產[1],使得該報成為中國大陸第一份以破產告終的報章。

概要及沿革[編輯]

1993年7月1日,《惠州晚報》創刊,由中國共產黨惠州市委宣傳部主管。報紙每周出版三期,對開4版。[2]

1995年,該報進行融資,引入深圳經緯實業公司進行投資。融資後,經緯公司占有該報80%的股份[3],並在紅花湖片區的瑤芳花園為該報提供辦公場地[2][4]:66。同年8月8日,原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將該報編入全國統一刊號,及同意該報全國公開發行,並由中國共產黨惠州市委員會主管[2]

1997年,該報由每周出版三期擴至每周出版六期。1998年,該報再改為每日出版,並增設《校園周刊》[2]。而該報的「新聞救助」板塊亦於該年獲《中國報刊月報》介紹,引發反響[5]

1999年初,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派出工作小組入駐惠州晚報社,調查處理該報的嚴重虧損問題[6]:18。6月28日,該局發布通知,要求該報停刊整頓。8月21日,報紙正式停辦[2]

2000年9月,原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通知,撤銷《惠州晚報》的國內統一刊號[6]:18

2001年2月13日,該報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該院審理後查明報社資產僅有人民幣325萬元,負債額則達到人民幣620萬元。3月23日,惠州市中院裁定《惠州晚報》破產,並成立資產清算組清算其資產。[7]

事件[編輯]

股權、管理及資產問題[編輯]

1995年,《惠州晚報》的經濟虧損額已超過人民幣40萬元,主管部門則決定探索與實業界合作辦報的模式。3月,報社與深圳經緯實業公司訂立20年期的合作辦報協議,指報社社長、總編輯人選悉數由經緯實業提名,按人事任免流程辦理,副職則直接由經緯實業任命;經緯實業以協辦單位身份參與該報的經營管理,並給予報社人民幣90萬元的長期借款[8][6]:18。同時,報社實施類似股份制形式的改造,改造後經緯實業持該報80%股權,主管部門僅持股20%[4]:66

協議訂立後,經緯實業僅撥出人民幣20餘萬元的投資款及提供辦公用地,而報社仍有人民幣100餘萬元資金缺口。1996年2月1日,經緯實業又與個體戶翟國華訂立合作辦報協議,商定翟與經緯以6:4的比例共同投資報社,並組建作為報社的實際最高決策機構的「報管會」,由經緯實業的母公司深圳博鑫公司的法人代表練金才及翟國華分任正副主任,這使得報社被二次承包。翟國華隨後再讓其朋友郭松發墊付資金,郭則因此被任命為報社副社長[8][4]:66-67。1998年,經緯實業、博鑫公司均被收購,但練金才仍以經緯實業名義將報社的其中40%股份出售予個體戶尹金泉,後者隨之出任報社副社長[8]

以上行為被認為是惠州晚報社將報紙的經營、編輯、人事方面的決定權「拱手讓給了企業」[3][4]:70[6]:20,同時亦導致報社內部管理及廣告經營的混亂局面。中共惠州市委與經緯實業對總編輯人選存在嚴重分歧,使得這一職位更替頻繁,其更替速度更創下中國報紙業之最[4]:67;廣告制度上,曾有總編規定「廣告費可給客戶打2折」,另有一任領導層中有3位重要人物各自在惠州經營廣告辦事處[6]:19

1997年,報社已經出現無法按時發放工資的情形,導致員工大量流失,有記者離職時報稱被拖欠超過人民幣2萬元的工資;至1998年,報社更出現無力購置印刷用紙的情形。而欠薪事件發生後數月,經緯實業法人代表及報社高層被曝一同去位於博羅縣湖鎮鎮的某度假村度假。此外,有一任總編輯上任時即攜5位保安一同就任,並在上任後撤銷策劃部,組建保安部,及為保安發出數倍於一般職員的工資。[4]:68-69

而在以上混亂局面下,報紙運作近乎癱瘓。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於1999年初派出工作小組進駐報社調查,之後也指出難以找到解決《惠州晚報》債務問題的方案[4]:69。最終,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於該年6月28日對該報做出停刊整頓之決定,報紙則於同年8月21日後停止出版[2]

刊登內容爭議[編輯]

1997年,《惠州晚報》曾兩次發生報社主編強制受其他媒體負面報導影響的企業在該報刊登廣告的事件,導致報紙信譽、形象嚴重受損,影響極其惡劣。[4]:68[6]:19

1998年,該報發生「包國軍造假新聞事件」。4月10日,《惠州晚報》發布題為《主持正義揭穿騙局——本報記者遭瘋狂報復》的文章,稱該報記者包國軍於該年3月26日接獲讀者來電,指惠州市某燈光夜市有團伙設置賭局,並強迫入局者購買其兜售的假洗髮水;而該位記者根據有關線索進行採訪,並遭該團伙人員跟蹤至報社宿舍樓下,導致記者手掌被匕首刺穿,多處負傷。而在後續報導中,包指出惠州市公安部門對該案不重視,甚至宣稱公安部門有庇護該團伙的人士。有關報導獲《人民日報·華南新聞》及包含《北京青年報》《華西都市報》等多個地方媒體轉載,引發大量關注。[9]

但公安部門在調查過程中認為該案有可疑,故要求包及其女友至派出所配合調查,並分開詢問事件經過,發現兩人對有關問題表述不一致。4月27日,包的女友承認報假案;而包國軍本人則在當日下午才承認造假,指其確實於3月26日晚間被打,但並非報導宣稱的「主持正義」,而是其女友與該團伙發生爭執,後在報社宿舍樓下與其交流。包隨後被3名男青年盤問其女友下落,然後遭該三人毆打。事後,兩人決定編造「記者主持正義遭毆打」之事件。至於編造假新聞之動機,包國軍稱是為了便於報銷醫藥費用及享受工傷休假待遇,同時敦促警方重視有關案件,並藉此揚名。報社方面則在事態明朗後採取措施,請求外地傳媒停止報導有關內容,並在惠州市公安局發出正式通報之後開除了涉事記者。[10]

參考資料[編輯]

  1. ^ 閆洪師. 惠州晚报破产. 《香港商報》. 2001-03-24. 
  2. ^ 2.0 2.1 2.2 2.3 2.4 2.5 惠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第五十六编 新闻、出版-第一章 报刊-第一节 报纸-二、新中国报纸. 楊奕青 (編). 《惠州市志(四)》. 中華書局. 2008年3月: 3999–4000 [2019-04-21]. ISBN 978-7-1010-600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3. ^ 3.0 3.1 黃蓉. 第五章 三方博弈:加入WTO与报业制度选择-第一节 加入WTO前后的报业制度安排. 《中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的制度选择——基于博弈的视角》.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6年3月: 109. ISBN 978-7-5161-7547-7.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張志安. 报业篇-《惠州晚报》:大陆首家破产报纸. 《媒介败局》. 南方日報出版社. 2006年1月. ISBN 7-80652-487-8. 
  5. ^ 惠州市地方志編委會辦公室. 文化•卫生•体育-文化-报刊. 楊奕青 (編). 《惠州年鉴(1999)》.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9年9月: 448 [2019-04-21]. ISBN 7-5017-4789-X. 《中國報刊月報》在1998年第10期介紹了《惠州晚報》開展的「新聞救助」活動,在全國引起反響。 [永久失效連結]
  6. ^ 6.0 6.1 6.2 6.3 6.4 6.5 章平. 第1章 传媒战略管理总论-专题实例1-2:中国内地第一家:《惠州晚报》破产. 《战略传媒:分析框架与经典案例》.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4年6月. ISBN 7-309-04014-7. 
  7. ^ 張志安. 《惠州晚报》:国内第一家破产的报纸. 《今傳媒》. 2004-12-25, (87): 14–15. ISSN 1672-8122. 
  8. ^ 8.0 8.1 8.2 文陽. 被承包——被撤销. 《報刊管理》. 2000-10-25, (16): 10. ISSN 1009-9263. 
  9. ^ 秦仲陽. 记者造假 自毁前程——原《惠州晚报》记者包国军制造假新闻始末. 《新聞記者》. 1998-07-15, (185): 14–16. ISSN 1006-3277. 
  10. ^ 陳桂蘭 (編). 第八章 真实的新闻信息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案例七:原《惠州晚报》记者包国军造假始末. 《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7月: 141. ISBN 7-04-009562-9.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