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 (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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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196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家、前摩根大通亞洲區副主席、中國區董事總經理、行政總裁,香港華菁會主席,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代表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1]

生平[編輯]

方方1984年入讀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曾任學生會主席。1991年赴美留學。1993年於美林證券工作。2000年加入摩根大通,2003年任中國區董事總經理,後出任摩根大通亞洲區副主席。

2013年任香港特區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

2014年遭香港廉政公署調查,涉代表摩根大通不當聘用中國政府官員子女獲得項目,後該調查並未立案。美聯儲在2017年3月尋求就亞洲「僱傭門」醜聞對摩根大通兩名前高管,包括摩根大通前亞洲區副主席兼中國CEO方方,作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的處罰,並對方方處以100萬美元罰款。 [2][3][4][5]

參考[編輯]

  1.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方方. [2017-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15). 
  2. ^ 財新金融頻道. 摩根大通银行家方方命运未卜. 財新網. [2017-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2). 
  3. ^ 廉署拘摩通中國前一哥 方方捲入聘官二代換生意案. 香港蘋果日報. [2017-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3). 
  4. ^ NEIL GOUGH. 摩根大通前高管方方據信被限制離開香港.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7-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0). 
  5. ^ 摩根大通前中国CEO或因“雇佣门”被终身禁业_行业动态_银行_金融频道首页_财经网 - CAIJING.COM.CN. [2018-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