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瑗 (廬江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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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瑗(586年—626年7月15日),字仲寶唐朝宗室、廬江郡王、官員。

唐高祖李淵的七叔李蔚的孫子,父親李悊武德元年(618年),歷任信州總管,封廬江王。武德九年(626年),累遷幽州大都督。朝廷遣右領軍將軍王君廓輔助他典兵事。玄武門之變後,王君廓因李瑗和李建成關係好,挑撥李瑗謀反,然後,王君廓再擒李瑗縊殺,年四十一歲,傳首京師,絕其屬籍。

李瑗曾殺一名女子的丈夫,而後納她為妾。李瑗被處決後,女子籍沒入宮,成為唐太宗的後宮,後唐太宗納諫將其釋放。[1]

注釋[編輯]

  1. ^ 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60》,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078》,出自《新唐書

參考文獻[編輯]

  • 新唐書》卷九十一·列傳第三·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