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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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年(1845年—1916年),字贊虞福建閩縣人。

同治十三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光緒十四年(1888年)任浙江道監察御史,以極諫慈禧動用海軍經費修頤和園,名噪四海。二十六年(1900年)遷雲南布政使,就擢巡撫,兼署雲貴總督。三十年(1904年)上奏朝廷,呼籲實行立憲改革。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十一,由代貴州巡撫調任廣西巡撫。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1906年11月6日),解任以侍郎用。[1]。三十二年(1906年)內召,以侍郎充軍機大臣,兼署郵傳部尚書,授度支部侍郎。支持改革。三十三年(1907年)因御史趙啟霖段芝貴案,林紹年替言官趙啟霖報不平,跟慶親王奕劻鬧翻,稱病退出軍機,外出任河南巡撫。1910年調回中央任學部侍郎,後改任弼德院顧問大臣,隨即告病回鄉,1916年病逝於福州故里[2]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3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編輯]

  1. ^ 廣西地方志.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廣西地方志. [2013-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2. ^ 陳三立. 《清誥授光祿大夫頭品頂戴經筵講官弼德院顧問大臣予諡文直閩縣林公神道碑銘》.

外部連結[編輯]

官銜
前任:
張百熙
郵傳部尚書(署理)
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光緒三十三年三月
(1907年3月-4月)
繼任:
岑春煊
前任:
李經羲
清朝廣西巡撫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十一 - 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
1905年10月9日 - 1906年11月6日
繼任:
柯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