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縣是清代以前江蘇省的一個舊縣名。
南宋咸淳九年(1273年)以泗州清河口(泗水口)設立清河軍(屬淮南路),下轄清河縣,縣境完全位於淮河以北。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廢清河軍為縣,屬淮安路管轄。泰定(1324年—1328年)年間,清河縣城被黃河沖毀,於是徙治淮河以南的淮陰縣故城,因此縣境達到淮河以南。
明、清時期,清河縣均屬於淮安府管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河縣城再次被黃河沖毀,於是江蘇巡撫奏請朝廷,割山陽縣重鎮、河道總督駐地清江浦為清河新縣城。1914年,因為與直隸省清河縣同名,改名為淮陰縣(今淮安市淮陰區)。
- 《宋史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 《元史 志第十一 地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