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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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希曾

大明兵部左侍郎
籍貫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
字號 字仲魯,號竹澗
出生 成化十二年(1476年)
逝世 嘉靖十一年(1532年)五月
親屬 (子)潘承祐、潘徽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潘希曾(1476年—1532年),字仲魯,號竹澗,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八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聯捷壬戌科第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丁憂,服闋,十八年七月授兵科給事中,因發生災異,上疏言八事,斥責近侍。正德二年九月升吏科右,出覈湖廣、貴州軍事儲備,不賄賂劉瑾。正德三年七月劉瑾矯詔將其廷杖三十,除名為民。劉瑾被誅,起為刑科右給事中,七年八月升禮科左,九年正月升工科都給事中,十一年正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

世宗即位,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卿,嘉靖二年(1523年)升南京太常寺卿,十月改任北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館。大禮議時據理力爭。四年六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剿滅惠州反賊。六年九月升遷工部右侍郎,七年七月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總理河道,代盛應期治理黃河,修築長堤一百四十餘里,九年五月正二品俸級。十年二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八月轉左侍郎。十一年五月卒,年五十七,贈兵部尚書。[3]

著作[編輯]

有《竹澗集》及《奏議》傳世。

家族[編輯]

曾祖父潘文華,贈監察御史;祖父潘洪,按察司僉事,加贈奉政大夫脩正庶尹;父潘璋,按察司提學副使。母姜氏(封安人)[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8082:潘希曾,字仲魯,號竹澗,浙江金華人,璋子。弘治十五年進士,改庶起士,授兵科給事中,因災異陳八事,指斥近倖。出覈湖廣貴州軍儲還,獨不賂劉瑾。瑾怒,矯詔廷杖除名。瑾誅,起吏科右給事中,嘉靖中歷太常卿,伏闕爭大禮。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平惠州賊,遷工部侍郎,代盛應期治河,築長隄百四十餘里,期年而工成,歷兵部左右侍郎,年五十七卒。有竹澗集及奏議傳於世。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