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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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富(1945年5月),河北豐潤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白景富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1982年,擔任七台河市公安局局長。1985年,升任中共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1988年,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1991年8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副總警監警銜[1][2]。2005年3月,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3]

2008年,擔任中共十七屆中央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4]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感谢媒体披露孙志刚案. 南方周末. [2012-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12月8日). 
  2. ^ 白景富:消防体制应采取现役制的职业制消防体制. 中國人大網. [2012-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3. ^ 官方媒体解读干部人事:公安部的正部级副部长都有谁?. 澎湃新聞. [2017-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1).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白景富.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