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及水管理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荷蘭交通及水管理部

基建及水管理部荷蘭語Ministerie van Infrastructuur en Waterstaat)是荷蘭掌管水管理、交通運輸和基礎建設的政府部會。最高首長為一位大臣與一位國務秘書。

職責[編輯]

交通部兩大職責為:

  • 管理人員和貨物在道路、鐵路、船隻和飛機的運輸。
  • 水管理、水利工程如堤防、圩田和水道等。

組織[編輯]

交通部主大樓位於海牙。正副秘書長管理整個公務部門,下設四個機構:

  • 流動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Mobiliteit)
  • 航空及海事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Luchtvaart en Maritieme Zaken)
  • 水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Water)
  • 國家水利局(Rijkswaterstaat)

另外還有獨立運作的機構荷蘭皇家氣象研究所(Koninklijk Nederlands Meteorologisch Instituut)。

水資源委員會(Waterschap)是荷蘭水管理中另一個重要的機構,負責管理地方和區域的水務工作。

歷史[編輯]

交通及水管理部,成立於1809年,當時稱為「水管理部」,是荷蘭歷史最悠久的部會之一。1831年,被併入荷蘭內政及王國關係部。1877年,荷蘭成立「水管理、貿易和工業部」。1906年,水管理部成為獨立部會。二戰後,水管理部增加交通事務。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