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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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寬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建昌府南城縣
福建都指揮使司泉州衛軍籍
字號 字栗夫
出生 成化二十年(1484年)八月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楊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葉寬(1484年—?),字栗夫福建泉州衛軍籍[1]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2],明朝政治人物,正德戊辰進士。累官浙江參政。

生平[編輯]

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福建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一名,第三甲第六十九名進士[3][4]。授蒙城縣知縣,抵禦劉六劉七進犯,歷升工部主事、工部營繕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被外戚陳萬言陷害捕入詔獄,不久被釋放[5]。嘉靖六年四月出任浙江右參政,八年二月考察,革職閑住,不久去世[6]

家族[編輯]

曾祖葉海。祖父葉普。父葉宗。母黃氏。重慶下,兄葉恭[7]

參考[編輯]

  1. ^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四,2000,上海書店出版社
  2. ^ 雍正《江西通志》,卷五十四,高其倬、謝旻
  3.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4.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5.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九》:嘉靖二年七月,逮工部營繕清吏司郎中葉寬、員外郎翟璘下詔獄考訊。初 上賜都督同知陳萬言宅於西安門,命工部亟與修葺,二部言其地逼近 宸居,高廣逾制,宜裁其半,旨未下,萬言恐不全給,佯具疏辭,且言丈量規畫初皆寬、璘主之。 上怒,遂有是命。工部尚書趙璜言郎中葉寬、員外郎翟璘俱受臣督率,議處陳萬言賜宅事宜,至得罪下獄,實臣奉行無狀,不宜累及二臣,乞宥之,以其罪罪臣。疏下所司。都督同知陳萬言以言者甚眾,具疏辭所賜弟,且乞貸葉寬、翟璘。 上曰:寬、璘俟所司問報,卿宜安心供職。八月,釋工部營繕司郎中葉寬、員外翟璘於獄,以陳萬言再疏乞宥故也。
  6.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葉寬,字栗夫。正德戊辰進士,初授蒙城令,縣故無城,寬往鳳陽謁知府。流賊劉六、劉七突入縣。其妻陳衣丈夫衣,系印肘後,馳馬入鳳陽,解印與寬。既回縣,乃為築磚城,浚深池,以資捍蔽,屹然金湯。自是民得安堵,戶尸祝焉。遷工部主事,監通州磚廠。中貴人犄角為奸利,憚寬嚴正,賂以寶玩,寬峻拒之,中貴人不敢縱。積資升營繕司郎中。嘉靖初,為外戚陳萬言所陷,系詔獄,出為浙江參政。尋卒。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