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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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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官方名稱蒙古包營造技藝
申報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西烏珠穆沁旗陳巴爾虎旗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
分類傳統技藝
序號963
編號Ⅷ—180
認定時間2008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
官方名稱蒙古包製作工藝
申報博湖縣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分類傳統技藝
序號80
編號Ⅷ—24
認定時間2012年
蒙古國的蒙古包
作為酒店的蒙古包

蒙古包蒙古語ᠭᠡᠷ西里爾字母гэр滿語ᠮᠣᠩᡤᠣ
ᠪᠣᠣ
羅馬化monggo boo)是滿語里對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稱呼。這類住房形式不限於蒙古族,在中亞地區游牧民族中也很常見。古代突厥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的住房。遼上京宮城裡的宮帳被稱為斡耳朵,也是一種形式的蒙古包。

漢語中的蒙古包一詞始於清代。「包」(滿語ᠪᠣᠣ羅馬化boo),滿語的意思。也稱為穹廬氈包圖瓦語(кидис) өг羅馬化:(kidis) ög阿爾泰語кийис айыл羅馬化:kiyis ayıl哈薩克語ٴكىيىز ٴۇي羅馬化:kiyiz üy維吾爾語ئۇتاق羅馬化:otak̂)等。[1]

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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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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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圓形,有大也有小,但其基本構造都是一樣的,由網狀編壁哈那(蒙古語хана)、條木楞子烏尼(蒙古語унь)、圓形天窗和門等構成,外面蒙上氈子,再用鬃毛繩子勒緊即可。蒙古包規格的大小,是由每頂包所用編壁(一般高一米五六,長2米多)的數量來決定的,如4扇、6扇、8扇、10扇、12扇、18扇、24扇等等。普通牧民一般多住6至8扇編壁的。蒙古包的架設很簡單,一般是先選好地形,鋪好地盤,然後豎立包門、支架編壁、系內圍帶、支撐木圓頂、安插椽子、鋪蓋內層氈、圍編壁氈、蒙包頂襯氈、覆蓋包頂套氈、系外圍腰帶、掛天窗簾、圍編壁底部圍氈,最後用毛繩勒緊系牢即可。

內部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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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觀光的磚構蒙古包模型住房
蒙古包的內部

門一般朝向東南方向。包內中央為烹調和取暖用的爐灶,煙筒從天窗伸出。爐灶的周圍鋪滿牛皮、毛氈或地毯。正面和西側是長輩的起居處,東面是晚輩的起居處。周圍擺設的家具主要有木質的碗櫃、板櫃、板箱、方桌等,其他特點是小、低,占地少,搬挪方便,不易損壞。蒙古包看起來外形很小,但包內使用面積卻很大。而且室內空氣流通(除天窗外,編壁牆底部還有一層圍氈,夏天可掀開通風,冬天放下保暖),採光條件好,冬暖夏涼,不怕風吹雨打。

最大優點就是拆裝容易,搬遷簡便。搭建時將哈那拉開便成圓形的圍牆,折卸時將哈那摺疊合回體積便縮小,又能當牛、馬車的車板。一頂蒙古包只需要兩峰駱駝或一輛勒勒車就可以運走,兩三個小時就能搭蓋起來,非常適合於經常移場放牧的游牧民居住和使用。現代,蒙古包的結構、材料等有新的發展。出現了鋼架結構的蒙古包,蒙古包的前後加開了窗戶,使採光和通風性能更好。室內還增加了床、電視機、收音機等各種現代生活用品。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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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不僅是牧民移動的家,也變得更加現代化。更大更高的蒙古包被打造成特色民宿,還能放在餐廳、景區等地發展旅遊業。[2]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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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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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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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封演《封氏聞見記·花燭》:「氊帳起自北朝,穹廬之制,請皆不設,惟於堂室中置帳,以紫綾幔為之。」趙守儼《唐代婚姻禮俗考》認為,青廬也是氈制的,「青廬也罷,百子帳也罷,其形制與我們今天所見的蒙古氈帳是差不多的。」
  2. ^ 石佳. 百年蒙古包“自述”前世今生. 中國青年報. [2024-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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