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亞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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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12年阿爾巴尼亞宣布獨立後,共進行過了21次行政區劃改革。各行政單位曾先後分為或組合為大區、地區、次區、州(縣)、區、市鎮、市、鄉鎮、社區、村莊及聚居點。現時阿爾巴尼亞共分為12,下分61個市鎮及再下分為373個行政分區。[1][2]

主要行政區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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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巴尼亞的第一級行政區劃單位為12個阿爾巴尼亞語qarqe/qarqet),現行的區劃自2000年實施。州由一個州長和州議會來管理。州長任命為中央部長會議(內閣)在該州的代表。[3]

市鎮[編輯]

阿爾巴尼亞的第二級政府由61個市鎮bashki/bashkitë)組成。每一個市鎮由一個市長和市鎮議會來管理,並每四年選舉一次。2015年之前,阿爾巴尼亞語中的「bashki」是指城市市鎮,其管轄範圍僅包括該城市。2015年之後,一個「bashki」的管轄範圍擴展至鄰近的鄉村市鎮。[2][4]

行政分區[編輯]

阿爾巴尼亞的第三級政府由373個行政分區(njësia/njësitë administrative,直譯為「行政單位」)組成,行政分區或稱為地方行政單位(njësia/njësite të qeverisjes vendore)。大部分的行政分區是之前的鄉村市鎮或社區(komuna/komunat),它們在2015年之前是第二級的區劃單位。部分行政分區再下分為阿爾巴尼亞的2,972個村莊(fshatra/fshatrat)。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