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樂場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09年9月9日) |


電子遊樂場(英語:Amusement Arcade 或 Video Arcade)、中國大陸稱電子遊戲廳、遊藝娛樂場所、電子遊藝場所(或遊藝場、遊藝廳、電玩城、動漫城、機廳), 香港稱電子遊戲機中心(一般稱為電子遊樂場,俗稱機舖)、台灣稱電子遊樂場(簡稱遊藝場),包括各式各樣的娛樂設備,在城市裡是很常見的。一般來說,遊藝場有大型機台、自動販賣機、代幣兌換機(在台灣和中國比較常見)等設備。主要供消費者進行玩樂、聽音樂等娛樂用途。此外,某些遊藝場也提供賭博電玩,或另外設置成人區給特殊顧客使用。由於家用遊戲機和手機遊戲的普及,部分城市的電子遊樂場受到嚴峻的挑戰。
各地情況
[編輯]日本
[編輯]電子遊樂場在日本被稱為「遊戲中心」(日語:ゲームセンター) 。
《娛樂遊藝事業管理及正當化相關法律》 (以下簡稱《娛樂遊藝事業法》)第2條將除與性相關的特殊事業以外的娛樂遊藝事業分為第1至第5五類,遊戲中心屬於「第5類」。要經營遊戲中心,需要獲得監管機構公共安全委員會的許可,但一定規模以下的單個場所除外。截至 2023 年,持牌場所總數為 3,915 家[1] ,這一數字也包括了其他的商業類型,例如遊戲咖啡館、賭場酒吧和遊樂園等。
此外,警察廳將持有執照的營業場所分為兩類,如果單獨經營遊戲中心的是「專業店」(日語:専業店)「並設店」;如果它們附屬於彈球室或其他設施且超過一定規模的是「聯合店」(日語:併設店)。調查顯示,截至2023年,獲得許可的專業店數量是2321家。
就包括「聯合店」在內的機構總數而言,該數量在1980年(太空侵略者熱潮之後)達到頂峰57,404家,然後迅速下降,到1985 年降至該數量的一半左右。而「專業店」在1980年大約有3,000到4,000家,1986年達到7,105家。此後,門店數量持續呈W型增長, 1996年達到頂峰,為7,878家。根據日本遊樂產業協會2019財年發布的數據,據《娛樂及遊藝法》獲得許可的機構和單個地點的總數為12,212家 [2]。
在1983年家用遊戲機紅白機發布之前,許多人認為遊藝場是「不良少年的聚集地」。 1991年, 《街頭霸王II》引發了巨大的熱潮, 1994年, PlayStation 、世嘉土星等搭載32位CPU的家用遊戲機開始流行。此後,光顧遊藝場的人多了起來,對遊戲廳有不好印象的人幾乎消失。 [3]
根據休閒發展中心的《休閒白皮書》,遊藝場的市場規模在1992年達到6000億日元的峰值,在1996年至1997年呈W型回升至5960億日元的小幅值,之後再次萎縮。據帝國資料庫調查,受網絡社交遊戲的影響,2008年以後市場再次萎縮。市場規模在2007年達到頂峰6780億日元,2018年為4550億日元,11年間減少了約40%[4]。
遊戲雜誌《Fami通》對遊藝場內人們最感興趣的事物進行了調查,其中最受歡迎的兩項是UFO夾娃娃機和Print Club,此外是格鬥遊戲和益智遊戲。 [5]
在《娛樂遊藝事業法》許可營業場所中,擁有101台機台以上的店鋪數量呈增加趨勢,而擁有11台至50台的店鋪數量則呈持平趨勢。另一方面,10家以下的門店和51至100家門店的門店數量逐年減少。其中,10家及以下門店數量明顯減少,2016年占比為31.1%,2017年起101家及以上門店數量占比最大[6]。 因此,近年來,由遊戲機廠商直接經營的遊藝場、以及大公司經營的遊藝場數量不斷增加,而中小企業經營的遊藝場數量減少,尤其是經營大型電子遊戲的100台機台以下的小遊藝場逐漸被淘汰[2][7]。
台灣
[編輯]依照台灣法律[8],遊藝場的營業分級為普通級跟限制級,其中有以下的規定:
- 第9條: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
- 第16條:非電子遊戲場業之其他營利事業,不得就其營業場所,供他人設置電子遊戲機營業。
- 第17條:
- 一、普通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五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十時以後進入及滯留。
- 二、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八歲者進入。
- 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 四、於營業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營業級別及入場年齡限制。
- 五、不得於電子遊戲機使用真幣、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儲值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之電磁紀錄物或晶片;其娛樂用代幣之大小、式樣或重量,不得與真幣相同或近似。
- 六、不得有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電子遊戲場業從業人員執行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得請消費者出示年齡證明。
香港
[編輯]
港英政府在1993年通過《電子遊樂場條例》(第435章),香港的電子遊樂場需受條例規管,經營電子遊樂場需領有牌照[9]。電子遊樂場分為只准許16歲以上進入的「成人場」和16歲以下人士均能進入的「兒童場」;而2007年香港實施《吸菸(公眾衛生)條例》後,都有控煙辦巡查電子遊樂場,而現時大部份兒童電子遊樂場的遊戲均會以代幣遊玩。
《電子遊樂場條例》其他限制包括[10]:
- 機舖不得在凌晨12時至早上8時營業(2002年民政事務局放寬前者至凌晨2時)
- 禁止穿校服學生進入16歲以上的機舖
- 方圓100米範圍內,不可有現存電子遊樂場或教育機構
- 機舖室內禁止吸菸(1997年加入條例)
在1980年代的頂峰時期,香港有牌照經營的電子遊樂場超過2,000間,到了千禧年後數量已經跌至餘下400多間[10]。
中國大陸
[編輯]2000年6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七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的意見》,要求整治遊藝場,並暫停遊藝場的執照審批及發放。
2006年1月29日,國務院公布《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了包括遊藝場在內的娛樂場所經營條件。2013年2月4日,文化部(現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娛樂場所管理辦法》[11]。對遊藝場的主要規定包括:
- 不得設立在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 不得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遊戲設施設備,不得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作為獎品,不得回購獎品
- 不得設置未經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內容核查的遊戲遊藝設備。
- 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設置的電子遊戲機[注 1]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 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不得營業。
注釋
[編輯]- ^ 這裡的「電子遊戲機」,根據《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規定,是指一部分不適宜未成年人獨立或者長時間使用的專用設備,不是所有電子遊戲機。
參考資料
[編輯]- ^ 令和5年における風俗営業等の現状と 風俗関係事犯等の取締り状況について (PDF). 警察庁. [2024年8月4日].
- ^ 2.0 2.1 鴫原盛之. 街机游戏市场连续五年扩大仍低迷 5年連続で市場拡大もビデオゲームは人気低迷 アーケードゲーム市場の実態は. Yahoo!ニュース. [2025-05-05] (日語).
- ^ ギャルズアイランド5. 新聲社. 1997年12月28日: 48. 已忽略文本「和書」 (幫助)
- ^ 帝國データバンク. 消费税冲击 游戏厅再次担忧倒闭 ゲームセンターに再び倒産急増の懸念 消費増税が追い打ちに. Yahoo Japan. 2019-10-07 (日語).
- ^ ファミ通 No.498. アスキー. 1998年7月3日: 94. 已忽略文本「和書」 (幫助)
- ^ 令和3年における風俗営業等の現狀と風俗関係事犯の取締り狀況等について警察庁
- ^ 「ゲームセンターはオワコン」という大いなる誤解と意外な実態現代ビジネス 2019年11月17日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10-24.
- ^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申請電子遊樂場牌照指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10.0 10.1 Lorraine. 男孩的機舖時代:你鐘意打咩機?. 夠Pop - PopD.hk. 2016-10-26 [2020-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__2022年第19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5-05-05].
外部連結
[編輯]-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435章《電子遊樂場條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