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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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續春(1946年2月),男,滿族北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北京大學數學力學系計算數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民革中央常委、常務副主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

生平[編輯]

1964年9月至1969年9月,本科就讀於北京大學數學力學系計算數學專業。

1969年9月至1971年10月,成為河北省承德縣下院人民公社知青,任承德縣廣播站技師。

1971年10月至1987年6月,任承德縣一中教師、物理教研組組長。

1987年6月至1990年6月,任承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1990年6月至1991年4月,任承德市政協副主席。1991年4月至1996年8月,任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95年1月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1996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河北省教委副主任。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兼任河北省政協副主席。

2000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全國政協專職副秘書長。

2004年12月,當選民革第十屆中央副主席。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民革中央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2008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民革中央專職副主席。2012年12月,當選民革中央常務副主席。

2013年3月,當選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2]

參考文獻[編輯]

  1.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2. ^ 齐续春同志简历. 民革中央.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