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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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終於下台了[編輯]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大風起於青萍之末,祝均一秦裕,今天終於等到陳良宇了,大快人心啊。金翅大鵬鳥(talk) 06:44 2006年9月25日 (UTC)
冰山一角。--方洪漸 01:46 2006年9月26日 (UTC)
看來中國大陸官員的貪污狀況真的滿嚴重的,不過對於臺灣政治我也不抱持希望了=_=」」--KOS-MOS 03:14 2006年9月26日 (UTC)
昨天看一個民間評論,說中國但凡做到那個位置的地方官員,找出點砍頭的罪名不過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所以關注這倒霉的陳良宇大概不只是貪污受賄的好戲,恐怕更有精彩的幕後劇情還有待大家去發掘啊。不過我還是非常佩服中國政府的控制力的,陳良宇背景也不算淺了,中央能這樣活生生地往下砍,魄力也可見了。 --Ffn 05:17 2006年9月26日 (UTC)
陳當然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了,就跟當年陳希同一樣,但是畢竟抓住一個比不抓一個要好,對吧。另外,江澤東今天對此有一個內部聲明,無非是表忠心,支持黨中央。胡也不為己甚,昨天韓正的就職演說中也提到要「繼承老領導打下的良好基礎」了。金翅大鵬鳥(talk) 06:44 2006年9月26日 (UTC)

剛好和台灣現在的一些事件有著顯著的對比,也體現出兩岸環境差異有多麼懸殊。不過比起大陸戒慎恐懼的環境,雖然偶有大快人心的佳作,但我還是寧願安安心心在台灣看著厚顏無恥的拖棚爛戲。--百楽兎 07:46 2006年9月26日 (UTC)

沒錯,台灣和大陸的媒體生態的確差蠻多的。未命名 10:19 2006年9月26日 (UTC)

請關注一下此條目,因被放置了「inuse」模板而且書明編輯時間持續「三個月」。inuse 模板據我了解是用於短時間的提醒,各位可以的話幫忙了解一下,看看放模板的用戶的編輯情況。--Charlotte1125 11:43 2006年9月26日 (UTC)

嘿嘿,果不其然,又是Ngchinfung這位老兄的一時興起。金翅大鵬鳥(talk) 01:54 2006年9月27日 (UTC)
已經把「inuse」模板去掉,這種模板不適合放在和新聞有關的條目里,該類條目通常每天都會有更新。--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3:35 2006年9月27日 (UTC)
其實,比起中國大陸和台灣,香港政府可真的算是清廉得多了……--Dr.Tam 10:32 2006年9月27日 (UTC)
誰給加上個上海市市委書記接替模板吧,我看日文版都有了 --Ffn 14:45 2006年9月27日 (UTC)
香港也是靠著英國建立的廉政公署的威力,60年代以前也相當腐敗。中國的傳統還是法制不行,從孔夫子時代就實行「德治」,依靠官員自己的修養,所以歷史上清官多貪官也多,一旦皇帝的手鬆了立刻貪官橫行。大陸檢察院不能立案同級官員,必須報上級黨委批准。台灣總統通過黨派控制各級檢察機關。只要權力沒有嚴格的制約,立刻就能產生腐敗。我曾經看到過一篇報導(忘了來源),一位美國中央政府官員到地方出差,碰到一位老同學要請他吃飯,他說如果我去吃了,就缺一頓飯的報銷憑證,現在回去我還能說清,但在檔案里存了多年後再翻出來,我就說不清了。中國就缺這種嚴格的制度和輿論監督。為什麽現在還有許多草根民眾懷念毛澤東時代,當時周恩來在北京大會堂為廣東軍區司令敬了一杯茅台壯行酒,他還沒有回到廣州中央辦公廳就送來了一杯酒的2角3分帳單。--方洪漸 08:17 2006年9月28日 (UTC)
「台灣總統通過黨派控制各級檢察機關」,這句話是怎麼來的,想當然爾嗎?不知方兄對台灣司法制度及其運作瞭解到什麼程度?透過什麼資訊瞭解的?該不會是某些特定的媒體吧?未命名 19:10 2006年9月29日 (UTC)

陳是鐵桿的老江的人那,他勢力又比較小,地位並不特別的高。而且他多半不會死,終身徒刑什麼的吧。死了就不足以震懾別人了。Planemos from BeiJing,China 19:25 2006年9月28日 (UTC)

對於百樂兔兄的厚顏薄恥之說,我很好奇,是指施明德厚顏還是阿扁薄恥?是指馬英九厚顏還是「不穿紅衣」薄恥?是指媒體厚顏還是「支持貪腐的愚民」薄恥?看完這裡的發言,我倒很欽羨不必作民主白老鼠及被「假中立媒體」洗腦的中國及香港朋友。另外,我也跟兩地區的朋友告知,台灣內部(尤其是台北以外的中南部地區朋友)還是有相當多數人相信,現在台灣政治或執政黨政府體系絕對沒有台灣媒體放大的如此腐敗﹔當然,我是以非紅的非中立立場及近距離觀察凱道紅潮的台灣基層公務員身分來講這段話。--winertai 18:04 2006年9月29日 (UTC)
事實上winertai兄這段話是正確存在的事實,包括前面方兄的看法,很多大陸及香港朋友,是透過某些比較特定的媒體來看待台灣的事件,這點必須傳達給各位知道。據我這一個月剛好在抗議現場附近出沒的觀察發現,其實抗議群眾至少有80%~90%甚至更高是2000年、2004年本來就不支陳水扁的那群人出來抗議,各位在外面看得似乎風起雲湧,實則具體情勢和媒體顯示的有別。就以現在每隔幾天就會有知名人士出來說他倒扁這件事,誰都知道這些人本來就反扁,只是現在在一群人的氛圍下比較敢說出來而已,而綠營剛好相反。現在若再來一次選舉,陳還是有1/3以上的支持度的。未命名 19:10 2006年9月29日 (UTC)
大陸並非沒有嚴格的制度,而是人恣意不遵守制度。可能制度已經過時,守也不合理。國家機要人物月薪幾千元,完全不反映權責實質價值。那必然有很多衍生途徑去補足這個差額。可以是開公數,可以是收人錢財走後門,可以是四處巧取豪奪,多不勝數。做得多,久而久之就會習慣,即使有錢也不能自拔。至於臺灣,一直有眾人之口監察,要再腐敗也不可能,並不是有權有錢就可以任意妄為,陳水扁每日都有可能在鏡頭之下,一言一行還是會很小心,只是他的家人未有這個覺悟。毛澤東時代人人一窮二白,雖然人還是會懷念一分純樸,但若真的要回到當初,大餓荒,顛倒黑白,上山下鄉,沒有幾人會願意。HenryLi 22:07 2006年9月30日 (UTC)
各位不要老是拿老毛那個時代說事了,老毛那個時代看上去清廉的原因無非有二:一是沒有必要貪,各級官員按照級別不同都有特供,就算進了五七幹校,比工人高几十倍的工資還是一毛不少;二是沒有東西貪,兩毛三的茅台酒固然可以開列帳單追討,一個月你也喝不到幾瓶。一旦有東西可貪,還不是到處伸手?回鄉女知青的貞操,各級鄉村領導貪污掉很是不少吧?金翅大鵬鳥(talk) 10:36 2006年10月9日 (UTC)

To 未命名,台灣的檢察官制度只是在今年通過的獨立的檢察官人事自治相關法令,才免於受上級制約,但總檢察長還得總統提名,由執政黨占多數的立法院通過。不要以為大陸的媒體就一定有偏見,其實大陸的法學界對台灣檢察官制度的民主化進程還是相當讚賞的(參見這裡),反而是台灣的輿論對自己的檢察官制度頗有微詞(參見這裡)。你如果更了解台灣的檢察官制度可以給我們講講。不過台灣的制度確實不可能有能檢察總統的斯塔爾。--方洪漸 03:02 2006年10月8日 (UTC)

  • To 方兄,未命名兄與我所抒發的重點並非是大陸媒體有其偏見,我們只是說:現今台灣許多媒體以及所謂「輿論」都犯了政治歇斯底里症,很多時候,這些「貪腐」字眼,常是台灣媒體於歇斯底里症狀發生時候,催眠讀者和自己的夢囈,我們只是想建議大陸民眾別也被這些夢囈害了,真相是:台灣民主根基築成的政府自律體系是漸趨進步的。事實上,你閱讀到的那些天下雜誌也是被綠營詬病的媒體之一。我們只是想告訴方兄,台灣政府沒有台灣媒體渲染的這麼多貪這麼多腐。另外我深信,不管下任台灣(或中華民國)總統是馬英九或任何一位台灣政治人物,台灣清廉度和透明度絕對更有所進步。個人認為這與檢察制度無關,而是民主的力量。當然,這還是就我基層公務員身分的非中立感想。--winertai 15:13 2006年10月8日 (UTC)
其實台灣民主政治體系是逐步進步的,這點大家應該還是同意的。問題是民主本身是有優缺點的,台灣把民主的缺點發揮到極致,造成種族對立,政治(選戰)為綱,感覺很像文革。台灣可以拿出十幾年,以經濟為代價,做民主實驗,這個不是所有地區都能這樣的機會的。在大陸,去問勞苦大眾要選票還是過好日子(比如月薪XX)的機會,很難想像會是什麼結果。另外,個人感覺,民主在一些已開發國家肯定發揮得更好,那是因為大家的生活水平都差不多,生活也比較富裕,人與人之間的觀念也相近,衝突不會上升到影響全局那種程度。--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0 (UTC)[回覆]

分析這塊沒有任何引用[編輯]

全部是自己寫的嗎? --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0 (UTC)[回覆]

談一下政見——陳良宇先生是中共建政之後最有遠見和為民的官僚,強烈支持他無罪釋放,官復原職!!—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4月16日 (三) 17:22 (UTC)[回覆]
有罪就是有罪,怎能置法律於不顧?上海很多民眾可是拍手稱快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17日 (四) 03:56 (UTC)[回覆]
汗,真的假的,風車兄果然很好很強大,呵呵。其實很多人認為是判輕了。--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05:44 (UTC)[回覆]
但他真的造成社保金損失了嗎?沒有。那房價真的是它造成的麼?真的不該這樣嗎?那麼他做錯的是什麼呢?支持風車兄。。。雖然上海人的想法也會因是否已經持有房產而不同,但大多上海人的想法與我類似。--Gene91 2008年8月12日 (二) 09:30 (UTC)[回覆]

為一名威權政府的曾經高官歌功頌德?有必要嗎?全個條目只看出某隻動物在舔另一隻動物的菊花。惡心!

2007年以後,中國官方對此事件的口吻已經從「陳良宇涉嫌貪污」轉變成「陳良宇同志違紀問題」,是這樣的嗎?[編輯]

可是我提供的兩條官方的信息來源,在2006年,就是使用違紀問題了,而且該問題,還被列為當年10大新聞。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官方的口吻曾經發生這個轉變,那我就要來刪除這個措辭了。Dzochithin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2:15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編輯]

陳良宇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人物傳記,提名人:守望者愛孟,愛國,愛黨,愛人民!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回覆]

投票期: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 至 2013年2月24日 (日) 13:03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內容充實且具客觀中立性,大部分都是查閱資料和證據來源後原創編寫,望大家支持。--守望者愛孟,愛國,愛黨,愛人民!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回覆]
  • (-)反對:來源未能覆蓋大部分內容,特別是逸聞一欄。另:加入學習雷鋒好榜樣圖片有何重要意義?--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3年2月17日 (日) 14:32 (UTC)[回覆]
    • (:)回應,軼聞的連接已經加上,有些連接是重複的,望您諒解,希望您支持,原本這個條目很不好,我過年從年三十一直編輯到現在。學習雷鋒好榜樣是指當年主人公是一個熱血青年 在軍校期間也以雷鋒為榜樣 做好人好事 還被評為學雷鋒積極分子。
  • (+)支持:做到了公正客觀,論據詳實,全面地將任務的各項主要的都寫到了,文筆和條理性都不錯--User:上海大亨121
↑該帳號被證實是守望者愛孟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 (-)反對,圖片未進行標註。「負面效果及爭議反思」段落下的圖片不知道要表達什麼。模板內圖片失效。部分參考文獻作者,出版者,發表時間內容缺損。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7日 (日) 19:49 (UTC)[回覆]
    • (:)回應,現在很多優良條目都是翻譯來的,如前面兩個,我看過這個條目在作者編輯之前的版本,內容很空泛,作者能把這個政治人物(在世)寫到這個程度已屬很不容易,且基本符合了優良條目的評價標準,希望大家都支持原創!--User:得天獨厚的孟孟
  • (+)支持:符合優良條目的條件,可以看出作者花了較大的心血編寫,且對於人物的生平及思想等均有較深刻的理解,圖片可以再潤色下更完美。希望大家支持原創!--User:得天獨厚的孟孟
↑該帳號被證實是守望者愛孟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未能入選:1支持,5反對。--晃晃留言2013年2月25日 (一) 12:11 (UTC)[回覆]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 哪位前任上海市委書記曾成功申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卻因牽連上海社保資金案而於2006年9月遭到雙規?
    陳良宇條目由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屬於「Statesman」類型,提名於2013年3月25日 06:29 (UTC)。
    • (&)建議:文中的圖片許多是不必要的,例如從軍經歷就附一張軍徽,覺著莫名其妙;仕途一節使用低調樸素等詞作為標題是否有違中立,且段落中並未看見低調和樸素的評價;網上民調一節存在問題,投票來源為開心網且沒有參考連結,打油詩也僅引自大眾點評。--SyaNHs 2013年3月25日 (一) 06:50 (UTC)[回覆]
      • (:)回應:感謝您的建議!部分建議已經處理修改。投票我以人格擔保確有其事,但已在文中說明遭「有關部門」封殺,開心網上顯示為:該投票違反有關規定,已被關閉(中國大陸,你懂的!)。軍徽請容我暫且保留,主人公的事跡我現在正在尋訪,待有更貼切的圖片如:原住址公寓、母校等我會及時更新,並告知您!望您支持辛苦的勞動!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09:29 (UTC)[回覆]
    • (×)不合要求, 2013年3月18日 (一) 13:25的版本共53450位元組, 2013年3月25日 (一) 17:21的版本共61958位元組。增訂8508位元組,占原文(18日版本)的15.9%。不符標準。--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09:44 (UTC)[回覆]
      • (:)回應:這位閣下,請你看仔細,這個條目本來只有不到10000位元組(2013年2月9日之前),我把它擴充到6萬多,難道還不夠推薦嗎?我平時也有工作,不可能在5天內寫那麼多東西,換做許多人估計都不行吧,請閣下尊重我的勞動,不要如此武斷地下結論,謝謝!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43 (UTC)[回覆]
        • 這不是尊重不尊重的問題,DYK本身就是新條目的推薦,必須符合相應的標準,標準本身就是5日內編輯原版本的2/3以上。不滿足社群制定的要求,我也愛莫能助。--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47 (UTC)[回覆]
          • 那算了,我尊重既定規則。不過,你看,這個條目我基本寫完了,我都是抽空編輯擴充,所以每段時期的量都差不多,而按照比例計算的話,我每次擴充的比例越來越少,所以我建議這個規則該修改了,因為確實有些條目不是一次寫得完的,希望你們考慮我的建議,謝謝!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56 (UTC)[回覆]
            • 我就猜到了閣下會說改規則這類事,本頁的候選主要針對的是新條目。對於那些精益求精的條目,就該去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候選。不同的部分針對不同的對象。--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1:02 (UTC)[回覆]
    • (!)意見:從 2013-02-09 的 9,776位元組擴充到 2013-03-25 的 61,958位元組,且中間中斷日期不超過五天,在下認為以長度而言,符合新條目推薦的標準--Wolfch (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1:35 (UTC)[回覆]
    • (+)支持(×)不合要求,所以是(=)中立--宇帆(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2:19 (UTC)[回覆]
    • (!)意見:很開心在內地居然可以順利看到這條條目!編者也不用灰心,這條目質量很好,應該可送交優良條目評審,不必執著於dyk呢。Wallace Preach My Gospel 2013年3月26日 (二) 00:02 (UTC)[回覆]
    • (+)支持:又被誤解編輯數不符條目。前指以前有討論過,應指本人第一次維基提薦新條目陸軍官校,還被耶喻拗辯,當初我也好幾個月編修,但沒過是編修中斷五日,非連編修逾五日,我再提其討論與相關連結,希不要再有誤解之情事。
      1. 新條目推薦標準修訂案:可「連續不間斷」超過五天,請參閱-方案E:「近期:在推薦日之前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內,創建或進行過重大增訂。」獲得通過,於2010年12月18日開始生效。「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內」等於取消之前某些人的誤解「一定要5天內所擴充或創建限制」,而是可連修逾五日的。
      2. 陸軍官校第一次薦新不符原因:從11月28日至12月5日之間無任何編輯,已間斷超過5天,祇可由11月28日時的43185位元組作為原文計算,而截至目前祇有42946位元組,故擴充不足2/3,不符資格-街燈電箱150號。(陸官篇復由本人於2013-03-17新推薦成功)。
      3. 本條目從 2013-02-09 的 9,776位元組擴充到 2013-03-25 的 61,958位元組,且期間不曾中斷逾五天,又其推薦日2013-03-25,也是在編修完成五日內提出 ,符合新條目推薦的標準,樓上如因此而投反對票者,宜請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1:51 (UTC)[回覆]
    • (-)反對,提問說法比較捕風捉影。這些政治鬥爭說不清,而且參考文獻有不靠譜的網站。倒不如繼續優化一下,去評選優良條目呢。我覺得條目基礎不差,「去政績化」以後應該沒問題。--Amazingloong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2:10 (UTC)[回覆]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3月26日 (二) 07:03 (UTC)[回覆]
    • (-)反對,不好意思,誤判了。但仍要投反對票。條目中居然還有來源是「水木社區」、「大眾點評」、「開心網」、「貓撲」、「豆瓣」。行文語氣也更像宣傳。--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8:34 (UTC)[回覆]
    • (+)支持--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8:55 (UTC)[回覆]
    • (+)支持--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3月26日 (二) 13:55 (UTC)[回覆]
    • (-)反對:同上上。-Hijk910 2013年3月26日 (二) 14:17 (UTC)[回覆]
    • (-)反對,水木是不可靠來源。--CHEM.is.TRY 2013年3月27日 (三) 03:15 (UTC)[回覆]
      • (:)回應:感謝閣下的建議!水木社區已刪除,只是那第一個投反對票的人我實在無語了。。。一心想要阻止,不知道為什麼。。。開始污衊我的條目不符合規定,讓許多人跟著誤解,後來發現自己錯了卻找一些吹毛求疵的理由來說辭,我希望閣下及各位投反對票的人好好看看我寫的內容是否是事實再做決定吧!維基雖然不支持一些論壇來源,但也並不是說論壇來源就一定不可靠或者不可以,因為在大陸的網絡環境下,有些東西很難被查閱到,望各位同人理解,支持付出的心血。畢竟我的條目是符合被選為新條目的有關要求的,至於上面有些同仁說的優良條目,我也知道還不夠,所以仍在優化中,但這並不影響該條目評選新條目吧!?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1:31 (UTC)[回覆]
      • 目前條目還有大量不可靠的博客來源。--CHEM.is.TRY 2013年3月28日 (四) 04:29 (UTC)[回覆]
    • (:)回應
      1. 首先,本人誤判認為不合要求,的確是本人的過失。錯在我,前面已經致歉。在此再次表示歉意。
      2. 其次,支持本人投反對票的依據是文中有不少論壇、博客的來源。維基編輯規則里明載「可供查證」,「網誌、論壇貼文以及相似的來源都不能被接受為可靠的來源。」這本身就是不應該出現在維基百科條目中的。如果閣下認為我的話已不可信,可看下面「糖果大爆險」條目,同樣因有博客來源而有反對票。這一點並不因為本人先前的失誤而變得可以忽略。所以本人仍投下反對票。
      3. 再次,認為本文「行文語氣像宣傳」是我的個人意見。我的意思並非指閣下有可以宣傳之嫌,只是說有些地方的確跟官方宣傳稿如出一轍。比如「多次強調要保障好低收入者和弱勢群體基本生活……督查幫困措施的落實情況。」跟平常機關報紙、新聞里說的根本沒區別,基本上每個大陸黨政一把手都可以加上這句話。如果閣下感覺這是污衊或者侮辱,那本人划去就是了。
      4. 最後,本人與閣下萍水相逢,前面還好意幫閣下解決hash值問題,如何使用用戶框。本人只是出於對條目負責、對讀者負責的態度,投下反對。又何來要刻意「污衊」、以致「吹毛求疵」,讓閣下使用如此之貶義詞?但閣下還要求本人「注意言辭!」前恭後倨,這是令人赧顏。誒,閣下好自為之吧。--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5:00 (UTC)[回覆]
(:)回應:在下對閣下的幫助一直表示感謝,並非是前恭後倨,只是在下堅持認為,雖然條目有須改進之處,但並非沒有達到DYK標準,至於來源,我已經優化了。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0:14 (UTC)[回覆]
(!)意見Numenor所提「宣傳語氣」的意見,建議主編者 可以再檢視一下內文,盡量調整。剛開始編輯百科時,中立性的寫法及語調是需要練習,我自己也一直在調整中,請主編者別介意、別往心裡去,謝謝主編者的貢獻。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9日 (五) 03:07 (UTC)[回覆]

破壞者的無恥[編輯]

傀儡破壞無恥!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4:00 (UTC)[回覆]

質疑[編輯]

陳良宇這個條目被加入的內容和參考來源嚴重不相符。實在太多,只列舉部分,其他可看條目編輯歷史:

1,期間,陳良宇盡忠本職,獲得了老幹部們的好評和市領導的賞識。1985年7月,江澤民調任上海市市長,江澤民任職後踐行改革開放的思想,加快上海的各項市政工程建設,以期該儘快提高上海的基礎設施水平並改善上海的市容市貌,陳良宇亦在不同場合積極宣講支持改革開放思想,獲得了江澤民的肯定,此外,陳良宇的樸素作風也得到了市領導的讚許。

給出的來源為: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08-04/12/content_438163.htm 來源中哪裡能說明,江澤民踐行改革開放的思想?哪裡有說明陳良宇獲得了江澤民的肯定? 來源中壓根沒有江澤民三個字。

2,由於陳良宇成功化解了上任初期的多次危機,在其擔任區長後約一年半左右,黃浦區各項事務漸趨穩定,於是陳良宇便開啟了多項大膽改革。首先在1988年秋,對號稱「十里南京路,一個新世界」的新世界商場進行股份制改革,使用現代企業制度淘汰計劃經濟時代的陳舊規則,使這個上海灘的老字號大展活力。看看給出的來源 http://www.newworldcoltd.com/1company/1intro.asp 是一個公司的簡介,裡面的內容根本沒有提陳良宇三個字,怎麼就能說明使這個上海灘的老字號大展活力?實在無從談起。

3,此舉不僅美化了上海城市環境和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條件,更重要的是,由於動遷安置房面積以動遷家庭的戶籍人口每人不低於人均保障面積計算,因此此舉解決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漲的房價所帶來的負擔。據統計,在陳良宇的規劃下,上海市共有超過100萬戶家庭從動遷安置政策中獲益,「拆遷致富」成為上海灘流行一時的口號。來源看似很多,可是

http://www.gov.cn/gzdt/2005-11/27/content_110165.htm (這個是拆遷工作推進會議)

http://news.sina.com.cn/o/2004-10-15/15233933762s.shtml (陳良宇昨深入基層實地調研強調 以「平改坡」為抓手推進舊區改造計程車駕駛員是城市文明光榮傳播者,整個內容還是講推進工作,以及陳良宇提出的要求)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26ai29023.html (內容是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

http://news.kunming.cn/society/content/2009-11/12/content_2010480.htm (上海村民欲借"迪斯尼"拆遷致富被叫停)

這些亂七八糟來源怎麼就得出了【因此此舉解決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漲的房價所帶來的負擔。據統計,在陳良宇的規劃下,上海市共有超過100萬戶家庭從動遷安置政策中獲益,「拆遷致富」成為上海灘流行一時的口號。】這樣的結論?

此條目還有被其他編者刪除的大量與來源不符的內容,這些內容實在非常繁雜離譜,不在一一贅述,有興趣的可以看編輯歷史,自己去對比。--來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55 (UTC)[回覆]

這個條目各種信息的來源很詭異,結論與引用沒有明顯的邏輯關係,可以說邏輯混亂。並且嚴重偏離中立性,完全是為陳良宇洗白。過分誇大其「功績」,通過貶低他人(習近平、溫家寶等)降低或減小或轉移其罪過。 需要重寫!!!! --Ronalde留言2015年1月9日 (五) 03:29 (UTC)[回覆]

反駁[編輯]

請主張保留的用戶對上述質疑一一進行反駁與解答。烏拉跨氪 2013年5月27日 (一) 06:59 (UTC)[回覆]

  • (:)回應烏拉跨氪,請烏拉閣下理解,我不進行任何「所謂的反駁」的原因:就如同「中國政府不會接受任何拍賣會上的海外流失文物」一樣,如果接受就等於間接承認當年侵略中國掠奪文物的合法性,也承認了目前現在私藏中國海外流失文物的合法性。如果我進行了任何反駁或解答,就等於承認這個「傀儡用戶」是在進行編輯而不是破壞。但既然,烏拉前輩提了,我就說一個方針問題,對於這麼一個條目如果某位編者覺得來源有問題,應當在內容後加注「來源請求」,要求我補充,也可以掛模板「疑似原創」等等都行,這樣子直接大段大段刪除,純屬破壞!因而對於這種強盜般的行徑,無任何「反駁」的必要,只要查出來是哪個傀儡就行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7:18 (UTC)[回覆]
    • 如果參考來源與條目內容對不上號,即意味著參考來源是無效的。這就造成了您寫的內容成為無來源的原創研究。而維基上直接刪除原創研究是不屬於破壞。雖然多數人會先掛模板,即給面子,但真遇到倔強的人非要刪除你的內容,你也沒轍。--♥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7:23 (UTC)[回覆]
      • 本條目內容非原創研究。話說你不是睡了麼?大略看了一下他的所謂「質疑」,有的是他理解錯誤,大部分是他找錯來源的地方了。。。有的是幾個來源拼在一起的一段話,當然,如果決心破壞,強加他人莫須有的罪名最方面了,我無論怎麼解釋都是無用的。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8:07 (UTC)[回覆]
        • 現在問題是守望者愛孟無法證明對方「來源不符的人」是在破壞。光嘴喊對方在「破壞」,卻對質疑提不出任何反駁理據,那對方的行為就構不成「破壞」。相反,如果來源不符的人所提出的質疑屬實,那麼守望者愛孟就構成了「屢次加入原創研究」,客觀上反而成為了「破壞者」。所以守望者愛孟請儘快針對來源不符的人的質疑逐一提出反駁,如果你的確作了原創研究和曲解來源,只要承認就是了,沒什麼大不了的。繼續僵持只會讓來源不符的人博得越來越多的同情,對你越不利。--♥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19:02 (UTC)[回覆]
  • (:)回應:鑑於烏拉前輩和耶葉爺等均要求我給出來源,那我不讓管理員為難,我決定給出來源,大家稍待些時間,鑑於大陸的網絡環境,我還需要一點時間,跑跑檔案館等等,甚至要去拜訪下陳家。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0:39 (UTC)[回覆]
  • 首先關於「江澤民在上海期間大力踐行改革開放」,這是具有廣泛來源的內容,也是人都知道的不爭的事實。這裡就給出其中一個可靠來源: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年出版《江澤民在上海 1985-1989》ISBN: 978-7-208-10004-6 另有參考連結: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座談會上發表講話強調,江澤民同志任上海主要領導的4年是上海改革開放歷史進程中具有轉折意義的4年。這4年裡,上海在困境中奮起、在探索中前進,上海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上海浦東開發開放蓄勢謀篇,上海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步。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3:01 (UTC)[回覆]
  • 其次是關於「陳良宇積極宣講改革開放思想,獲得江澤民肯定」,請參見:施為鑑著《上海幫末日悍將 陳良宇傳奇》第十章 老幹部的僕人 連結在此,而我所給出的來源,從老乾局發跡的政治明星主要是描述該段落的主幹意思,即:陳良宇在1985-1987年擔任過上海市(委)老幹部局的領導,工作也得到了肯定。所以以這個為來源放在段落最後並無問題,請這位傀儡閣下不要斷章取義惡意曲解給別人以誤導。
  • 接著是關於新世界股份制改革,可參見《《上海改革開放二十年》系列叢書 , 黃浦卷》ISBN:7-80613-746-7;《上海改革開放二十年 , 商業卷》ISBN:7-208-03020-0以及施為鑑著《上海幫末日悍將 陳良宇傳奇》第十二章 亂中取勝,而我把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官網介紹拿出來,因為裡面有關於「 1988年8月,公司由全民企業改制成為南京路上最早的商業股份制企業;今日的新世界與1988年改制之初相比,銷售、利潤和稅收均增長了200多倍,淨資產增長了近3000倍等等」改制後業績大漲的敘述,以支持段落中「陳良宇的改革獲得很大成功」這一論述,因為改制成功是接近正面的描述,需要可靠來源所以特別註明,還是請傀儡閣下不要斷章取義惡意曲解給別人以誤導。
  • 最後是上海的市政動遷,這四個來源我全部放在了「陳良宇#主政上海#改善民生及扶貧幫困#安頓住房」段落最後,第一個來源,《上海市委市政府召開動拆遷工作推進會議》裡面明確提到,「上海市已有95萬餘戶、近300萬市民大動遷」;第二個來源:陳良宇昨深入基層實地調研強調 以「平改坡」為抓手推進舊區改造,是說明該段落中「陳良宇領導上海市委市政府大力進行舊區改造」這個論述;第三個來源,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市政府令第71號)是說明上海的動遷政策,特別是其中「第三十一條(居住困難戶的優先保障)」寫得很詳細,主要為段落中「由於動遷安置房面積以動遷家庭的戶籍人口每人不低於人均保障面積計算,因此此舉解決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提供論據,第四個來源:主要上海市村民想辦法要靠拆遷致富願望落空證明現在上海灘拆遷致富已經是一個口號。因此這四個來源支撐這個段落沒有問題。
  • 綜上所示,陳良宇條目首先絕非所謂原創,頂多就是部分人可能理解成內容來源之爭議罷了,如果有人要說來源曲解,爭議那是言論自由。現在我決定不再糾纏這個爭議而是在該條目被解除保護進行重新大幅修訂。盡力做到來源更為優化。
  • (!)意見:如此我已經按烏拉跨氪的要求逐一解答,證實了來源並無問題,在下認為現在該考慮認真查處傀儡的問題了!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4:49 (UTC)[回覆]
(!)意見:閣下的回覆仍很蒼白無力,完全沒有正面回答問題。我試作評析:
  • 首先「陳良宇的樸素作風也得到了市領導的讚許」這句沒問題,後面一大段「加快上海的各項市政工程建設,以期該儘快提高上海的基礎設施水平並改善上海的市容市貌,陳良宇亦在不同場合積極宣講支持改革開放思想,獲得了江澤民的肯定。」仍需補上來源。
  • 其次陳良宇傳奇不是可靠來源,閣下自己寫的條目都被刪了,怎麼還在引用這本網絡小說?
  • 再次,請給出書籍頁碼或引文,否則他人無法知曉。再次引用陳良宇傳奇。
  • 最後是,你犯了企圖把來源A和來源B綜合起來得出結論C的錯誤,實際上是在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並提出立場。我把這段話分解一下:
    • 「此舉不僅美化了上海城市環境和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條件」:無來源。
    • 「更重要的是,由於動遷安置房面積以動遷家庭的戶籍人口每人不低於人均保障面積計算」:我看完了那篇規定都沒找到相關表述,請指出。
    • 「因此此舉解決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漲的房價所帶來的負擔。」無來源,自己的總結。
    • 「據統計,在陳良宇的規劃下,上海市共有超過100萬戶家庭從動遷安置政策中獲益,「拆遷致富」成為上海灘流行一時的口號。」仍然沒有來源。--DeBit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5:12 (UTC)[回覆]
    • (:)回應Debit,閣下要怎麼理解可靠來源,言論自由,總之這個爭議到此為止,我從未要所謂「正面回復那個傀儡」僅僅是,給應烏拉要求,如果我這樣子你仍覺得沒有可靠來源,那是閣下的自由,最後敬告,陳良宇非原創,最多是來源爭議,因為受制於一些因素(本身使爭議人物等等)。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5:23 (UTC)[回覆]
  • 目前已經全部修繕為可靠來源!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07:13 (UTC)[回覆]

其他討論[編輯]

  • (:)回應:我自從加入維基以來的雖然也犯過不少錯誤,但是基本上是有口皆碑的。我一般不在客棧上說話,而且對於閣下這種從不干正經事的專職破壞者更加不屑一顧,我只敬告閣下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義必自斃!」!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05 (UTC)[回覆]
  • (!)意見--花三年時間走訪調查,採集證據;半年時間整理資料,2個月時間閉關編輯,才成陳良宇這個條目!請問維基百科裡幾個人能做到?有良知的同胞們是不是應該為愛孟說句話!?一個剛剛註冊的帳號,什麼都不干,就進行對「陳良宇」的破壞,難道要為了這麼一個高度疑似為傀儡的帳號逼得在下退出維基百科嗎!?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15 (UTC)[回覆]
  • (:)回應,關於陳良宇這個條目,你上面的的表述正好印證了你在搞原創研究,這正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有良心的維基人都會守法,管理員也會依法治基。給出與參考來源相一致的內容,才是最好的辦法。--來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26 (UTC)[回覆]
  • (!)意見,個人感覺,一個人被封號後,又註冊就為了來改一個條目,非要搞到頁面被全保護,然後口口聲聲方針、良心、依法(且不論這無論從哪一個層面上都與法律問題無關),這也太……--ALIEN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40 (UTC)[回覆]
你們到底在幹什麼東西?LtdccbaJasonLin2013年5月27日 (一) 14:14 (UTC)[回覆]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 哪位前任上海市長曾成功申辦上海世博會,在2006年9月遭到免職
    陳良宇條目由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屬於「person」類型,提名於2013年7月2日 14:29 (UTC)。
  • 占海特事件的dyk問題:你說修改問題經過了原提問者的認可,如果是這樣,對不起,錯怪你了。在修改問題之前,這個dyk獲得了一些支持票和反對票,顯然這些投票的維基人是贊成/反對原來的問題的。如果問題往完全相反的方向修改了,這些票可以直接繼承嗎?我不太清楚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你的提問「2012年發生在上海的什麼爭議主要起因是一名非上海籍女子為自我利益而擅自非法集會招致了部分上海市民的反對? 」太主觀了,我是反對這樣的問題登上首頁的。
  • 陳良宇的中立性問題:[2],上次dyk和優良條目候選就有不少人對中立性提出質疑,但你並沒有採納這些意見;不可靠來源,比如博客和網絡小說,你也沒有刪除;與條目相關性很低的圖片也沒有移除。你回退的這次編輯[3],網上的打油詩與他個人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也不能證明他是怎樣一個人,何況這種打油詩,哪個「領導」沒有幾首。「回退到由Ffffnm做出的修訂版本27104010:回退這次無意義的編輯,在這樣就提報破壞!」,並不是不符合你口味的編輯都是破壞。[4],從這裡來看,你回退過不少人的編輯,說得mean一點,這行為算得上霸占條目了。
  • 我認為這張圖片沒有太大的意義,上面已經說過了。引用一下User:Kegns的話——「圖片的唯一用途似乎只是在規避kaixin001不能作為可靠來源。」

每個維基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沒有人能做到絕對中立。持有不同立場的維基人互相制約,才能保證維基百科的內容不會往某一方向偏離得太離譜。把一個條目寫成自己心目中的樣子的想法,我覺得是不可取的。--Nndd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2:03 (UTC)[回覆]

編輯請求[編輯]

請求已處理

請將此導航模板至於條目末尾,謝謝。僅僅一個導航模板,應無爭議。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14:57 (UTC)[回覆]

編輯請求[編輯]

(!)意見:主編禁封期間,如此大規模請求刪除,是否合適?希望User talk:Петровцы能稍等幾日,和條目編寫者們達成共識,避免不必要的編輯戰,體現維基百科條目的客觀中立性。--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1月14日 (二) 14:30 (UTC)[回覆]

(-)反對,請求理由不成立,即是來源失效或者有異議也僅僅需要標註「來源請求」,無須刪除。而且帳號註冊還不到一天就跑來提出一大堆的刪除意見?主編還沒有回來,這麼做合適嗎?--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4年1月14日 (二) 15:46 (UTC)[回覆]

(-)反對,理由同上。「而且帳號註冊還不到一天就跑來提出一大堆的刪除意見?」。本來我想投贊成票的,但是本人看到維基百科某些小人管理員使用傀儡帳號提意見的行為,對此本人感到深惡痛絕,故而投了反對票。有本事,幕後的管理員現身,我就挺你!勿作!--Fayhoo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0:04 (UTC)[回覆]

維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有審判和給司法案件定性的功能,可以宣布一個宣判的案子是冤假錯案?[編輯]

縱觀維基百科上所有涉及陳良宇的條目,全部一口將陳良宇案定性為冤假錯案。試問維基百科是不是應該作為這樣一種新聞或者宣傳工具存在,對抗司法?中國國內媒體按照官方口徑姑且不談,世界各大通訊社沒有一家敢於像中文維基百科這樣為陳良宇開脫,某些用戶是否應該思考一下這是不是因為他們書寫在維基百科上的這些「平反」的語句,本身就沒有實際的證據來支撐?這種跨越司法來給一個案件、一個人定論的做法,是否能夠connect the dots? 退一步說,如果事實真的如同維基條目上所說,如果條目中產生爭議的論調和語句真的按照某些用戶所說是「鐵一般的事實」,為何沒有人根據這些「事實」去給陳良宇平反呢?

相信這些用戶一定會說「社會陰暗」,「政治腐敗鬥爭」之類云云。但是請不要忘記維基百科不是發表這些有爭議內容的地方。本人建議這種利用維基百科試圖給司法案件定性的做法要絕對禁止和抵制,否則助長不正歪風。ZhengZhou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0:00 (UTC)[回覆]


Zhengzhou典型雙重標準,我看到Zhengzhou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目中,也是非常武斷地認定自貿區「沒有改革」「沒有成就」。為何在上海自貿區條目里,Zhengzhou就選擇性地使用境外媒體對自貿區的質疑內容,卻反而在陳良宇條目中反對使用境外媒體對該事件的質疑內容?上面關於條目命名的討論已經早有結論:陳良宇事件是典型的政治事件,並不是簡單的刑事司法事件,類似於同級別的薄熙來事件。Zhengzhou在同樣的上海條目中,採用雙重標準,選擇性地接受批判「上海相關事物」的內容,排除「支持上海相關事物」的來源。這不是編輯條目應有的態度。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1月29日 (日) 06:08 (UTC)[回覆]

你的觀點非常正確,這正是我想說明的一點:編輯上海條目的用戶,在陳良宇一類的「政治條目」中就願意引用境外媒體,而在自貿區一類的「經濟條目」中就不願意,我想讓這些用戶理解到他們的雙重標準,結果他們不但不承認,還使用報告破壞一類的手段試圖把我們這些用戶噤聲。這不是編輯條目應有的態度,維基百科也不是上海用戶的地盤,這個條目和其他條目也不要想著給陳良宇「翻案「。最後還是說那一句話,任何一個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是什麼樣子,最後一定會變成什麼樣子。ZhengZhou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09:05 (UTC)[回覆]

在另外提一句,本人從沒有給上海自貿區條目定性為「沒有改革」「沒有成就」,只是試圖客觀地在「反響與評價」中增加部分有可靠來源的內容 - 不管是境內還是境外,自貿區有好有不足只是個客觀事實罷了,本人真的不認為加上兩句負面的看法有什麼大不了。但是你若去查詢條目編輯記錄就會發現,部分上海用戶見不得一句說上海不好的話,無論有沒有來源,都進行刪除或者修改,直至說得自貿區有好無壞、上海高大上得不行為止。更有甚者,對整個條目的細微字句進行審查式的編輯,在引用可靠來源的同時於細微處修改字句改變句子的語氣。這種行為非常可怕,而且絕對屬於破壞,但是對方卻搶先一步說本人添加兩句華盛頓郵報和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的行為屬於對自貿區的污衊和對上海相關條目的破壞。本人除非見到髒話否則從不提報破壞,所以全都不了了之。本條目和其他傷害相關條目涉嫌原創研究和試圖給司法案件定性翻案的的事實已經在諸多討論頁中被反覆討論了,本人在此無必要贅述。但是部分上海用戶較為狹隘的編輯方式絕對不能容忍,站外動員「抱團」的行為也不能容忍,雙重標準有待更充分的討論,爭議最後一定要得到解決。ZhengZhou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8:39 (UTC)[回覆]

[5]是一個不存在來源的論壇討論。Kou Dou 2017年1月26日 (四) 10:04 (UTC)[回覆]

來吧我們來探討一下為什麼是原創研究[編輯]

我沒打算編輯戰下去,不過@金牌雄鹰您的編輯著實讓人不滿而且違反了WP:非原創研究的規定。此處引用您討論頁的內容:

我發覺您可能沒有抓住要點。WP:SYN:「原創總結的簡單案例:聯合國的明確目標是維持國際的和平與安全,但自其成立以來,全世界已發生過160場戰爭。儘管句中沒有給出任何結論,且其中提到兩個事實都是真實的,然而這句話實際暗示了聯合國沒能成功地去維護世界和平。假若未曾有可靠來源把資料按照上述做法合成,那麼這就將導致原創研究。」現在陳良宇、俞正聲、韓正和GDP的問題也就是在於此,沒有來源將上海GDP的增速放緩和高層換人直接聯繫在一起,那麼您把它放在一起就屬於原創總結,它可能暗示了新的高層領導無力治理經濟。事實上,此來源明確地將經濟放緩歸因於經濟危機和經濟結構轉型帶來的問題,而沒有將它與領導聯繫在一起,故而是沒有用的。您需要找到一個來源,直接而明確地表述「高層換人後,上海經濟增速放緩」,這樣才能擺脫原創研究之嫌疑。

——Antign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6:47 (UTC)

如果您不能正面回應Antigng提出的問題,不能或給出有效的來源,不能或容忍{{or}}模版的存在,我們可以繼續到WP:當前的破壞探討一下。您的選擇。--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05:41 (UTC)[回覆]


您新修改的內容回應了我先前提出的問題,我歡迎您的大部分編輯:不過,您仍然將「陳良宇下台」與「上海GDP增速下降」聯繫起來而不給出這一聯繫的來源,並且刪除了相應的{{or}}模版。出於對您願意合作坐下來討論的敬意,我近期內不會重新在原位置掛回{{or}}模版;我希望您能主動將有問題的內容刪除,或提供這樣的一個來源,其中明確提到類似的「陳良宇下台這一事件拖慢了上海GDP的增速」的話,以徹底解決該處原創研究的問題。 我表示異議的內容如下:

{{Or|,上海经济一度维持了发展势头,2007年上海经济成长率达13.3%<ref>{{cite news|url=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0728/00002348456.shtml|title=连续第16年两位数增长 上海07年GDP12001亿|publisher=大洋新闻|date=2008年4月11日}}</ref>。然而,从2007年底[[俞正声]]任职上海市委书记接任后,上海原本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迅速消失,各方面发展均陷于停滞,2008年上海经济成长降低到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且结束了两位数成长<ref>{{cite news|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people/20121123/7341080.shtml|title=上海经济增速回调|publisher=中国经营报|date=2008年7月28日}}</ref>,之后上海经济成长持续衰退,直到2012年,上海经济更是在中国大陆成长垫底,且物价持续上涨而房价上涨更为迅速<ref>{{cite news|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people/20121123/7341080.shtml|title=上海人韩正|publisher=经济观察报|date=2012年11月23日}}</ref><ref>{{cite news|url=http://economy.caixin.com/2011-07-22/100282827.html|title=上海固定资产投资12年来首次下滑|publisher=财新网|date=2011年7月22日}}</ref>|time=2017-01-24T10:38:53+00:00}}

以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07:13 (UTC)[回覆]

  • 條目內容並無「陳良宇下台導致經濟成長減速」的論述,條目只是實事求是地陳述了「陳良宇下台後,上海經濟發展相比原先受阻」這個事實,所列來源也是可靠來源,並無問題。至於讀者會得出怎樣的結論,那是讀者自己的心裡的想法,我們作為條目編輯者,只是忠實記錄即可,並不需要對讀者心裡會怎樣(會不會)遐想進行負責。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1月28日 (六) 07:19 (UTC)[回覆]

今天我去南京玩了,所以一整天都不在線。首先我很高興看到原創研究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並部分達成了共識,而沒有釀成EW最終全保護的慘劇。回顧您們上方的討論,我仍然要指出三個問題,第一個是關於原創研究的問題,第二個是關於如何文明地開展討論的問題,第三個是關於WP:VAND的定義問題。

  1. 在上方的討論中,User:金牌雄鷹指出「條目只是實事求是地陳述了...所列來源也是可靠來源,並無問題」,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正如WP:NOR方針給的實例,「聯合國成立的宗旨...發生了多少場戰爭...」,在這個例子中,作者同樣也沒有給出結論,也只是陳述了兩個事實,也引用了可靠來源,但是它仍然屬於原創研究。我們的NOR方針要求只有可靠來源同時將A和B綜合起來的時候,維基百科才能將它們綜合起來,否則就仍然屬於原創研究。
  2.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留意到了雙方彼此的一些不甚友好的行為。
    A、在維基百科上,我們關注條目,我們發現條目的問題,我們針對條目的問題進行討論,我們解決問題。我們不應當在乎:對方做出此編輯是出於什麼動機;除非我們想理解對方為什麼做出這樣的編輯,從而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抑或是對方的編輯有明顯非建設性,我們需要按照WP:VAND方針的要求確保對方沒有任何改進維基百科的善意。相應的論述見User:Hat600/essay/主觀唯心。我有時候說,哪怕一位WP:LTA提了一個WP:G3,只要它真是G3,我們就可以將它刪除。如果我作為管理員,哪怕這LTA給我留言,說「怎麼樣,來封我呀,你看我照樣能繞過封禁開展編輯」,我也不能否決這個G3,為什麼?因為LTA提G3的動機不能決定他的這筆提刪操作的建設性/非建設性,就算這用戶是LTA,就算他是出於惡意提刪,在客觀上這筆操作也改善了維基百科的條目質量。我們關注的焦點是條目,而不是用戶。在面對條目爭議時,也是如此。請牢記:對方是誰,對方編輯條目的動機不能決定這筆編輯是否有建設性。
    B、之前有人問「標題殺人、先撩者賤、票房毒藥」云云,是否屬於PA,我說不是,但是我想不出一絲一毫的理由使用這些詞彙。雖然這麼做也許不錯(>60分),但是一定不好!(<<100分)。陳述一個觀點,只需:我認為您的觀點XX正確/不正確,理由如下:1...2...3...,何須使用這種會使人不愉快的詞彙呢?正如同今日,何須把條目的某個版本定性為熊樣呢,這樣做是否真的利於您表達自己的觀點?
  3. 在條目的編輯摘要和討論頁面,我留意到了雙方曾經將彼此的行為(分別是移除維護性模板,刪除來源加維護模板)指認為破壞。我認為雙方的這種指認都是錯誤的,根據WP:VAND方針,「破壞是指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一類編輯要符合VAND有兩個要件,其一是編輯具有明顯的非建設性,其二是當事人在做出此編輯的時候要具有傷害維基百科的主觀故意。而您們的編輯顯然在第二點上都不符合,因為一位說他想改善條目,一位說他想清理原創研究內容。畢竟WP:OR是這樣的一個錯誤,哪怕老手也常犯,此外不同用戶對OR的認定標準亦不同,有的內容在一個用戶看來就象「孫中山是男性」那麼顯然,但在另外一位用戶看來也許就是「任何我們能夠用實驗驗證的量子場論都只是一個有效理論」那樣複雜。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要強調,您們雖然已經解決了這個爭議的問題,但是您們給條目留下了足足50多筆編輯,您們完全可以善用草稿頁面啊。在部分段落的{{or}}模板也有5、6次反覆的回退,這屬於編輯戰啊,可以善用討論頁面,不必回退吶。我也想給兩位在這裡敲一敲警鐘,善開討論,遠離編輯戰。

2017年1月28日夜,於江蘇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11 (UTC)[回覆]

@Antigng:他第二輪迴退後我就沒跟他打改純聊了,您可能是把我後面修小毛病的編輯當編輯戰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14:19 (UTC)[回覆]
修毛病您編您的他編他的不算,但是純粹的回退則屬於。仍然,我認為這些編輯在草稿頁面里出現更為合適。--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23 (UTC)[回覆]
@Antigng:草稿頁面好是好,然而最後貼回來會丟失作者信息,也看不出條目是怎樣成長的。也許是我git用多啦,但我其實更傾向於保留所有編者attributon的做法,也就是直接編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14:29 (UTC)[回覆]
@PhiLiP,您所言也有道理。我的想法是,由於這麼多編輯最終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保留到最終版本中,而且這是對語句的修飾,所以署名不太重要。--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38 (UTC)[回覆]
@Antigng:好的,我會在適合的時候換用草稿的。另外我覺得您說我說過他進行破壞這事並不太對。我的原話是「如果您不能正面回應Antigng提出的問題,不能或給出有效的來源,不能或容忍{{or}}模版的存在,我們可以繼續到WP:當前的破壞探討」以及後面的「無故刪除驗證請求的{{or}}模版是破壞行為」,其中後者是對前者的重複強調。當時的時間上下文是對方進行了兩次純撤銷(我的那一次夾中間在)而不給對應的解釋(第一輪的編輯摘要里還說我刪了他來源?):我說這句話的目的是提醒對方參加討論而不能簡單否認問題的存在,是對即將構成破壞情況的提醒:另外我很樂意承認,他在後來的編輯中證明了他沒有破壞。--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14:58 (UTC)[回覆]
@PhiLiP,我說的是「您在裝呢,我在說是您無故刪除原創研究請求的事,這可是實打實的破壞。」,作為一個旁觀者,我看得出您和對方都想改善條目。--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5:01 (UTC)[回覆]
@Antigng:相同的前文「如果您不打算回應也不打算修改,只打算回退的話,我們可以到WP:當前的破壞探討一下」,對方接下來忽視問題和我顧左右而言他,我才又補充說了您給出的那句話。--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8日 (六) 15:08 (UTC)[回覆]

我來說明刪減的原因吧[編輯]

評價內容居然沒有評論人的名字,要不然不看來源誰知道是誰說的。不過這個加上就好了。我怕我刪錯了,我再核對一下。

「陳良宇推進城鎮化的舉措雖然不被當時的中央政府所樂見,但是在中共十八大之後,新一屆政府卻大力主張推進城鎮化,並認為推進城鎮化是擴大內需、增加民眾收入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必然,從這點看,陳良宇當初的政策具有前瞻性和預見性」這個來源已經失效了,我查一下相關內容都是來自維基百科。

「陳良宇動用社保基金進行投資的行為成為了高層將其罷黜的理由」這句話我沒找到來源。麻煩補一下來源和評價者

「然而,從投資本身來說上海社保基金的投資獲得了盈利,上海的社保基金亦得到了擴充,而同時期全國社保基金卻均處於虧損狀態」是「http://news.sohu.com/20080412/n256245367.shtml”中律师的言论。

「在陳良宇被免職後,中國開啟了養老金入市的試點工作,社保基金也被用於投資京滬高鐵的建設並參股運營,而通貨膨脹帶來的社保基金實際貶值的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因此,從這個角度看,陳良宇的社保投資行為亦屬於開拓創新之舉,為中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及合理利用作了探索與嘗試」這個有1個來源失效,另外兩個根本就沒有提及陳良宇。

「2013年9月獲得立項的中國大陸首個自由貿易區項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最早實為陳良宇所醞釀和規劃的」這個根本不是評價內容。

「曾有老幹部」「部分輿論及坊間評價」我不知道是誰,我只能在前面加上來源者的名稱

@Gszq麻煩你看一下。A635683851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9:4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