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3月24日 04時01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Techyan[編輯]

時序 (UTC)[編輯]

聯署期:2018年11月23日10:14-2018年11月24日04:37
答辯期:2018年11月24日04:38-2018年11月29日04:37
投票期:2018年11月29日04:38-2018年12月13日04:37

Techyan在7月底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在封禁140.180.254.142後,即使對方表明身份依然維持封禁,之後在此討論串此討論串進行期間,對別人長期數個月要求其作合理的解釋請求選擇性不作回應,加上過往其經常作出爭議性行為導致社群分裂,綜合上述理據,就此提請解任Techyan 討論 · 貢獻 · 封鎖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理由[編輯]

  1. 繼3月時Techyan在Galaxyharrylion沒有就自己的被封禁作出封禁申訴的情況之下便對Galaxyharrylion作無申訴解封之後[3],Techyan再一次在金牌雄鷹沒有就自己的被封禁作出封禁申訴的情況之下(尤其是金牌雄鷹在被封禁後所作出的封禁申訴被Aoke1989拒絕的情況之下[4]),便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5],理由是「未見違反ToS的行為存在。如有,請原封禁者將造謠稱WMC與中共有關係者一併封禁,不要偏袒」,但Lanwi1在對相關頁面存廢討論的結論是「部分內容真實性無法確認」,更在對Template:User_金牌雄鷹存廢討論的結論表示「未達到需要建立的程度。我認為對金牌雄鷹的封禁不存在明顯問題。」,Wong128hk更認為相關頁面違反《使用條款》段四「With the intent to deceive, posting content that is false or inaccurate;」及《誹謗方針[6]另在相關頁面的存廢覆核又說了一遍Ffaarr隨後撤銷了Techyan的操作[7],在連串事件發生以後,Techyan無視其他管理員在操作上對其持相反的意見,甚至對別人長期數個月在客棧內要求其作合理的解釋請求選擇性不作回應,此一連串行為有POINT的嫌疑,亦不符合管理員應有的作為。
  2. Techyan在140.180.254.14(李4所用的IP)在客棧請求Techyan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8]的四小時後[9],便以「被濫用的開放代理」為由封禁該普林斯頓大學IP段1年。其後,李4以IP申訴後被解封。Techyan的行為亦被其他管理員否定本身的說法,由此可證明他的行為明顯不符合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條件當中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和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當中的「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以及「管理員不應該封禁反對自己的用戶」的要求。

基於上述理由,Techyan再一次被認為不再適合擔任管理員,故繼對Techyan的RFDA/2後,再一次提請解任Techyan。

聯署發起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14 (UTC)[回覆]

第一階段:聯署[編輯]

聯署已關閉。

第二階段:答辯[編輯]

  • 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如果罷免人在5天內沒有答辯,被視為無答辯意見,不過仍可在投票期間發表意見。
對於本次罷免案各方質疑的回應

諸位好,好久不見。針對各位關心的問題,回答如下。

對金牌雄鷹的解封決定,一方面是我個人不認同以基金會使用條款(Terms of Service)為理由,由本地社群選舉出的管理員進行封禁從操作上的合理性,且我認為直接處以無限期封禁「量刑」過重;另一方面,是我在線下與金牌雄鷹當面進行了溝通,認為他的態度符合繼續參與維基百科社群貢獻的要求,可以解封。基金會有一些適用於全域的政策,諸如一部分用戶查核方針、隱私要求等。這些要求一直都在本地以與其他方針、指引一樣的方式,由本地的志願者(包括普通用戶、管理員、行政員等)執行。但最起碼就我個人印象而言,依照「使用條款」由本地用戶執行決策尚屬首次。在開創先例之前,理應需要更嚴謹的討論;或應該直接引述「誹謗」等相關的方針,而不要畫蛇添足,把「使用條款」牽扯進來。簡而言之:在封禁依據的適用上存在瑕疵。在被封禁後,我立刻通過站外渠道聯繫了金牌雄鷹。我能發現他的情緒的確比較衝動,需要時間冷靜。

查金牌雄鷹的封禁日誌,可以看出,金牌雄鷹除最開始被誤認為Labstore的傀儡被錯誤地封禁過一段時間外,之後的封禁及解封期分別為7天(在實施封禁的第二天被解封);1天(而後我當場解封,與這次情況比較類似);1天(無人解封);1個月(約半個月後被解封)。在這之後,金牌雄鷹的這次爭議封禁被直接設定為無限期。一般來講,在用戶因故被封禁1個月後,再因同樣緣故需要封禁3個月、6個月或1年後才宜實施無限期封禁。在1個月後直接實施無限期封禁,而沒有經過過渡的做法並不適當。儘管在得知封禁理由時,我就不認同以使用條款為由來實施封禁,但當時沒有立刻解封,而是等待了五天時間。封禁的目的不是懲罰用戶。當能確定當事者足夠冷靜時,沒有理由不予解封。

7月5日,我與金牌雄鷹在南京線下見了面,並與他交流了一些編輯和社群上的問題。對我而言,跟雄鷹一案比較類似的還有420peace(原名「墳前的丁香花」)的封禁案。420peace出席了今年1月20日在北京舉辦的線下聚會。跟在線上曾經擾亂的作風不一樣的是,在線下420peace非常「正常」(其他參與者語)。之後沒過幾天,420peace被以擾亂封禁的時候,我也同樣以站外方式聯絡,讓他在站內認錯,最後解封。他之後再次擾亂,被封禁後也是我來縮減他的封禁時長。在420peace的封禁中,我也與其他管理員和編者之間捲入了一起比較小的爭論。最後,我很高興地看到自己對他的背書和信任是有效用的:420peace最近寫了兩篇DYK,維基編輯之途算是「回到正軌」。此前在中文社群里,通過線下、站外方式調解站內矛盾並成功的案例也不在少數。在貢獻久了之後,不少人意識不到冰冷的用戶名背後是有有血肉、講情理的人。我有信心認為對包括金牌雄鷹在內的用戶,基於善意推定的原則來信任他們不是壞事。

另外,還有人質疑我為什麼沒有在站內活動,是否是在「故意逃避」。我承認我在有意識地「逃避」有關討論,直到最後一刻。這次彈劾案由MCC214推動。他曾多次在站內外明示或暗示於上次彈劾案的半年之後,「一定」會對我發起第二次彈劾。其實相信各位讀罷我上面的理由,能夠理解我作出的決定,並且我上面的理據並非「在幾個月後的今天才適用,在我剛解封金牌雄鷹的時候不適用」,我當然可以早出來解釋。學業壓力是我不太願意活躍在站內解釋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我只要出面回應,討論勢必會沒完沒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沒有太多時間搭在維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我更沒有理由在最開始浪費時間和口舌跟在社群中處於極少數,不達自己「目的」不罷休的人詭辯。在時間和精力有限的情況下,我會儘可能把空閒用在解決更緊迫、更有效的問題上(寫給新手看的教程、維持翻牆工具的穩定、分享自己編輯和參加活動的見聞之類),而不是我估計各位自己看了都厭倦的「互煮」上。我可以很輕鬆地花一晚時間來寫完這樣一篇回應,而不是天天惦記站內那幾個討論串。請各位別忘了存廢討論覆核,以及管理員彈劾等的一項要求,即「一案不重審」:在沒有新問題、新理據出現的情況下,不進行覆核、不開啟彈劾。我不希望維基百科的管理員辦起事來最後都變成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能綏靖不激進的和事佬。

對於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頓大學IP進行封禁也是如此。他在站內的一部分發言屬於擾亂,基於schoolblock等封禁完全可以。他不使用新帳號,而是濫用IP發言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擾亂,也可以理解為基於傀儡方針配合「忽略所有規則」的延伸。封禁也可以,不封禁也可以。我對李4沒有什麼成見(我還真沒看你不順眼),在李4進行封禁申訴的時候,我本來準備次日給他解封,但是次日正好出門,等安頓下來之後MCC214就出來了,因此我也不太方便做什麼動作。另外,我當時也希望在有管理員出面處理李4的封禁申訴前,能倒逼李4註冊帳號(最起碼對社群來說,註冊帳號再發言總不是件壞事)。至於現在,局面已定,我希望保持現狀。

在這幾個月內,我也並非某些人所想的「尸位素餐」,不幹事。我仍然時不時地用自己一直以來基於有關要求控制的傀儡帳號進行編輯;另外,我在站外社群也一直活躍。這點不少大陸維基人都看在眼裡。貢獻並不是僅僅局限在站內的。在這幾個月里,我跟一些朋友醞釀了今年寒假期間社群推廣、聚會等的新活動,這些活動的具體細節即將發布,敬請各位期待;我也會從這段回應發布開始,逐漸恢復在站內的活躍度。

學業繁重,我不太會及時回復各位的消息,但我會在剩下的答辯和投票期期間儘可能及時回應各位的問題。

祝各位編輯愉快。

--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10:20 (UTC)[回覆]

(無關內容已經移動到討論頁面,見Wikipedia_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關於Techyan的答辯,有以下數點想回應:。)--Mend My Way 2018年11月29日 (四) 02:13 (UTC)[回覆]

由於和答辯有關的問題比較重要,但答辯內容全部被移動到討論頁,因此將討論頁接續在本頁面最末尾了。Bluedeck 2018年11月30日 (五) 01:23 (UTC)[回覆]

第三階段:投票[編輯]

(20/55/10) 截止時間2018年12月13日04:37 (UTC)

支持[編輯]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1. 聯署發起人的(+)強烈支持票,如非很必要,盡量都不會彈劾某一/某幾個管理員,但Techyan(以下以T代表Techyan)我認為有此必要,引用Lnnocentius在Ellery解任投票內所説的一句話「RFDA不會憑空發生,而是一連串多次用權不當,拒絕溝通,對其他編者不尊重的連鎖效應。[10],T最初是受社群信任才上來的[11],但近年T的行為已導致部分用戶對其的信任提出質疑[12]在上次的解任投票T都是有類似的問題,只不過只是第一次被質疑,想著T會反省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改正,那就放過T算了,但今次又來,T的答辯在答辯期結束前24小時內才寫出來的[13](答辯期結束在2018年11月29日04:37(UTC),將T的答辯時間2018年11月28日 (三) 10:20 (UTC)減去便可得知),明顯只是迎合部分用戶「有答辯就不支持罷免T」的要求(基本上T的答辯多被視為合理/有根有據/邏輯清晰/無可挑剔/使人信服等),實屬玩弄社群輿論的操作,從而激化社群矛盾和分裂(早年T曾在CU員選舉的自述將用戶分為善意和惡意兩類用戶:「不過還是先從反對票說起。前四個反對票一點也不出乎我的意外。或者說,這四位不來投反對我才感到意外。邏輯、以及語文水平可笑到我(以及其他支持我的朋友)懶得上去反駁。至於剩下的反對票,除了NHC之外,也全部都在意料之內。——其實倒不如把話說回來,如果沒有NHC不投反對票的話,我連這點東西都懶得寫。我相信,到目前我寫到這裏為止,只有NHC和Sanmosa的反對票是善意的。至於中立區裏的四位,只有兩位是真心想要中立的。……。」[14]),而答辯又是強詞奪理,轉移視線,對重要事情避而不答,推卸責任,甚至指鹿為馬,有違反方針指引的成分(尤其在討論頁更甚[15][16][17][18][19][20][21][22]),如果「有答辯就不支持罷免T」的現象再持續下去的話,難道要T濫用傀儡才支持罷免(T在答辯中承認自己用合規分身,但其沒有在此提及用了多少個合規分身?合規分身是不是真的合規,不知道)?T不鼓勵溝通的行為使到很多有意想溝通的用戶望而卻步,對溝通的意願不復存在,甚至不讓任何用戶了解整件事情始末的機會,我想說,T是唯一一個使我感到恐懼而不是友善的管理員[23],如果結果和現在一樣,以後在T和反對解任者那裏留言,是騷擾;支持解任T,是擾亂和遊戲維基;長期違反文明、禮儀和人身攻擊甚至因誹謗而被封禁者(造謠,誹謗和攻擊某一反對其的組織;說人小學生/同學(即香港所說的小學雞,為違反文明、禮儀和人身攻擊之用語,乃部分反對解任者常用的字詞)),可以被隨意解封;不遵守假定善意者,隻眼開隻眼閉不作處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次解任無關,已由Erquanmen(留言)於2018年12月3日 (一) 04:1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我不希望五大支柱和所有的方針指引甚至論述+資訊頁如同擺設,T就是第二個Ellery,而且比Ellery有過之而無不及,近日部分反對解任者對本人(聯署發起人)和其他支持聯署的用戶對人不對事的行為(如說本人的下場和LTA SiuMai一樣/本人是SM的傀儡(但事實上只要看本人的編輯就看得出本人根本不是);支持解任者沉迷客棧而沒有作條目貢獻/純屬擾亂社群等),更使我認清部分反對解任者的本質=T的本質(但我相信大部分反對解任者的本質不壞,而且不想社群再分裂),進一步堅定本人支持解任T的決心,此決心亦是將社群風氣撥亂反正的決心,亦是作為聯署發起人應該明確表達的立場!--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14 (UTC)[回覆]
  2. 縱使不太樂觀,仍然立場不變。很顯然Techyan就是不屑回應。--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1月23日 (五) 10:20 (UTC)[回覆]
  3. (+)支持,過去兩個月的行為經常受到爭議,而他絲毫不回應這些問題。--維基病夫[stressfulness]發表於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54 (UTC)[回覆]
  4. (+)支持,操作不避嫌,爭議不回應,顯然沒有管理員應有態度-某人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58 (UTC)[回覆]
  5. (+)支持,迴避問題,遊戲維基規則。-- Ehime«» 2018年11月23日 (五) 17:34 (UTC)[回覆]
    傾向於(+)支持,話說你們討論一暑假都沒有結果啊……--Rowingbohe是萌新留言 簽名 典範用戶頁 請關注江蘇省揚州中學·同行評審 2018年11月24日 (六) 03:43 (UTC)[回覆]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傾向支持@Rowingbohe暑假要先趕動員令之類的?——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21 (UTC)[回覆]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以上聯署意見自動成為支持票。新支持票見下。
  6. (+)支持:其他的說了也是重複,就這點來說吧,因為這也算是Techyan解封不知會其他管理員的最好解釋:「我個人不承認封禁方針裡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自己不承認,但是別的管理員未必不承認,因此在執行容易產生爭議的封禁相關操作的時候,不知會其他管理員,對於其他管理員來說可能是不禮貌。--№.N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4:58 (UTC)[回覆]
  7. (+)支持:解釋牽強,難以溝通。--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41 (UTC)[回覆]
  8. (+)支持:1、避重就輕,對違反WP:BLOCK之事避而不答,事實上根本沒有接受上次解任投票的反對意見,仍然公然違反方針,拒絕在解封前與施加封禁的管理員溝通,並似乎以此為榮,中文維基百科部分用戶長期縱容乃至包庇其違反方針已經並將繼續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2、除拒絕同管理員溝通外,對其他用戶的溝通請求不管不顧,拖一整個冷靜期外加聯署和答辯期限直到最後一天才碼出上面這堆字來,完全無法令人相信他是真的恰好到昨天才有時間解釋(當然,出於WP:AGF還要讓步一句,你要真是這麼忙,請你辭職),如果真的每次都要發展到答辯期最後一天才肯出來說話,那相當於每半年就要對他提一次解任,因此占用的社群精力做點什麼不好?總之,該管理員完全認識不到溝通的重要性,嚴重違反WP:5PWP:CIVIL,公然違反WP:BLOCK程序性規定。即便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對五大支柱的執行已經接近於完全失效,我仍然要不斷重複強調:溝通是非常重要的。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6:00 (UTC)[回覆]
  9. 可能改票。可是我的感覺和達師差不多:WP:5不是擺設來的。另外,你還未合理解釋不溝通不通知就直接解封的理由。早說了,認錯並且改善是很重要的事情。--1233( T / C 2018年11月29日 (四) 06:07 (UTC)[回覆]
  10. 極為優秀的活動籌劃人,頗為糟糕的管理員。燃 燈 2018年11月29日 (四) 06:19 (UTC)[回覆]
  11. 如果答辯意見站得住,為何要拖到這個時候來寫?現在寫出來這些玩意只能是更加扣分而已。->>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36 (UTC)[回覆]
    該管理員在解除封禁時未有依WP:BLOCK的指示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和在互助客棧說明原因,日前才出面說明解封原因,且至今尚未解釋為何沒有遵循前述方針,做法極不理想。 - まっすろな未來 2018年11月29日 (四) 09:35 (UTC)[回覆]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12. 反覆的爭議操作後消失不見,只這一點我就不能接受。Bluedeck 2018年11月29日 (四) 21:10 (UTC)[回覆]
  13. (+)支持,經常執行有爭議的操作,且「神隱」以迴避問題。--B dash留言2018年12月1日 (六) 09:21 (UTC)[回覆]
  14. (+)支持管理員現實生活很忙而暫時沒有做管理員工作都可以理解並接受,但不能接受管理員作出未遵守方針的爭議性解封、給了含糊不清的爭議性理由,之後大家要求說明時避而不見,一定要等4個月被提解任了才突然有空出來一下。這樣的管理員沒能幫到社群處理問題,反而浪費了諸多維基人們的大量時間精力(其他維基人的時間難道不是時間?就只有你最忙?當初選管理員的時的承諾也不用遵守?)更重要的是在答辯裡完全沒有覺得4個月不回應是錯的,應該要改進的。如果全部的管理員對於溝通的態度都像這樣,中文維基百科根本無法正常運作。ffaarr (talk) 2018年12月2日 (日) 05:13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有違WP:CIV,已由CopperSulfate(留言)於2018年12月2日 (日) 12:2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15. 就迴避問題這點恕難接受--苯鈿/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8年12月2日 (日) 12:09 (UTC)[回覆]
  16. 管理員除權比全域禁制更合適,(-)反對Techyan解封守望者愛孟。(話說守望者愛孟已經被不限期封禁1年了啊) —john doe 120talk2018年12月3日 (一) 02:27 (UTC)[回覆]
  17. (+)支持:達師說得有道理。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6日 (四) 11:48 (UTC)[回覆]
  18. (+)支持,Techyan是下方絕大多數投反對票者的不良保護傘。--Zhxy 519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02:41 (UTC)[回覆]
    @Zhxy 519請明示「不良保護傘」所指何物,不然視為誹謗。注意,若您所列證據並不包含「絕大多數」,依然視為誹謗。--魂魘聖座 2018年12月10日 (一) 03:15 (UTC)[回覆]
    ???--Ngguls2018年12月10日 (一) 10:38 (UTC)[回覆]
    您的言論給人的感覺是絕大多數投反對票者都是「不良」的人。--Ngguls2018年12月11日 (二) 11:08 (UTC)[回覆]
    協助解釋Zhxy 519說的話,他的意思是:Techyan沒有包庇我Zhxy 519,不聽我Zhxy 519使喚,不能為我Zhxy 519牟取利益。。。所以Techyan是「不良」的(因為不是我Zhxy 519一夥的人,那就是「不良」)。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1:23 (UTC)[回覆]
    請解釋編輯維基百科有何「利益」可言,Zhxy 519有何處需要被包庇。Zhxy 519於本票之言論確有可議之處,然此「協助解釋」更有誹謗抹黑之嫌(針對特定人士)。--110.26.172.218留言2018年12月12日 (三) 02:55 (UTC)[回覆]
  19. (+)支持:迴避溝通的管理員。--Wolfch (留言) 2018年12月10日 (一) 15:29 (UTC)[回覆]
  20. (+)支持:雖然大局已定,但在下仍須出來表態。任何獲授權人士潛水不回覆逾一個月,已應變回普通用戶,更何況要出動解任案方獲回音。 ——CommInt'l留言2018年12月11日 (二) 14:28 (UTC)[回覆]

反對[編輯]

  1. (-)反對:不認為其封禁李四IP為嚴重錯誤,且認為「導致社群分裂」這個鍋顯然不應該他來背。--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39 (UTC)[回覆]
  2. (-)反對:本人仍舊相信techyan的能力。蘿蔔頭維基日常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42 (UTC)[回覆]
  3. (-)反對:Techyan的能力還沒達到需要解任的地步。中二西奧多B 🕯️ 鄧起東院士 1938-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48 (UTC)[回覆]
  4. (-)反對:MCC214的最終目的並不在於Techyan,一旦彈劾成功,就會立刻反殺別人。最終的目的也只有一個——將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群攪黃。MCC214一直猖狂下去的原因我想已經可以一望而知了。--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53 (UTC)[回覆]
    @五月雨恋歌「MCC214的最終目的並不在於Techyan……」:WP:AAAD#反對另一個意見。—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5:04 (UTC)[回覆]
    @John doe 120請注意:頁面中寫道「頁面包含一名或數名維基百科貢獻者的建議或意見。由於它尚未經過社群的徹底審查,因而並非中文維基百科方針或指引。有部分論述代表廣泛的社群規範;而有部分只代表少數人的觀點。」,且頁面中所述為「不好的」絕非「禁止的」。-LabMem No.SHJJ Contact Me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29 (UTC)[回覆]
    但是WP:PA是方針。—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5:40 (UTC)[回覆]
    但閣下引用的不是WP:PA。--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6:23 (UTC)[回覆]
    WP:AAAD引用了WP:PA。—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7:27 (UTC)[回覆]
    WP:AAAD#反對另一個意見:「在RFA裏的理由應只針對參選人做過的事情,不應提到別人,因為可能構成人身攻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41 (UTC)[回覆]
    閣下引用了WP:AAAD不等於引用了WP:PA。--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09 (UTC)[回覆]
    「可能構成人身攻擊」不是嗎?人身攻擊=PA(Personal Attacks)(WP:NPA)。--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12 (UTC)[回覆]
    不是。AAAD和PA/NPA是兩個頁面。話說MCC214閣下終於找到肯替您說話的人啦。--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48 (UTC)[回覆]
    重點是「可能構成人身攻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9:11 (UTC)[回覆]
    重點是「可能」吧。--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9:14 (UTC)[回覆]
  5. (-)反對:我相信Techyan。今天,我寫簡體字。--One jar ball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4:56 (UTC)[回覆]
  6. (-)反對 Techyan已經解釋,理據合理,且本人相信techyan,故本人在此(-)強烈反對。-LabMem No.SHJJ Contact Me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00 (UTC)[回覆]
  7. (-)反對:Techyan的答辯使人信服。--Ngguls2018年11月29日 (四) 05:02 (UTC)[回覆]
  8. (-)反對:咱反對MCC214的擾亂,同時也很大程度被Techyan說服了。--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5:10 (UTC)[回覆]
    @痛心疾首WP:AAAD#反對另一個意見。—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5:12 (UTC)[回覆]
    請忽略前面那句,↓都是。--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00 (UTC)[回覆]
  9. (-)反對反對他的人很無理,所以我支持他。--魂魘聖座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19 (UTC)[回覆]
  10. (-)反對:小海豚的辯述邏輯清晰,令人信服。--隔雨聽竹,B站up主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5:29 (UTC)[回覆]
  11. (-)反對:techyan的答辯有理有據,使人信服。十六夜砕月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33 (UTC)[回覆]
  12. (-)反對:Techyan所作答辯令人信服,奉勸某些別有用心的維基人不要吃飽了沒事幹,無理取鬧,沒事找事,攪亂社群氛圍。--中央已經撅腚了,你來當總書記,來自長江學者AmethystY98(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35 (UTC)[回覆]
  13. 能勝任。--dqwyy (talk) 落憶歸海楓音鄉 2018年11月29日 (四) 05:55 (UTC)[回覆]
  14. (-)反對,贊同Techyan的觀點和行為,對其付出表示感激感謝。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6:16 (UTC)[回覆]
  15. (-)反對:雖然Techyan的做事方式有些欠妥,但這不足以將其彈劾。附一句:WP:AAAD並不要求用戶遵守。即使是方針,也要看情況套用,不要綁架別人。--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6:23 (UTC)[回覆]
  16. (-)反對:簡單幾個字:海豚,好人,令人信服輕描淡寫吖  討論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45 (UTC)[回覆]
  17. (-)反對,Techyan解釋合理,邏輯清晰,不應被彈劾。--Hoid(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50 (UTC)[回覆]
  18. (-)反對:Techyan的答辯有理有據,令人信服。—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51 (UTC)[回覆]
  19. (-)反對:反對彈劾,管理員熱情,誰吃飽撐的沒事幹彈劾ArvinTing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8:53 (UTC)[回覆]
  20. (-)反對,Techyan已經對於本次罷免案中罷免方所提出的相關爭議操作做出了解釋,解釋的內容也合情合理。--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8年11月29日 (四) 11:05 (UTC)[回覆]
  21. (-)反對:反對是次彈劾。Erquanmen歡迎任何人作出「封禁普林斯頓流動IP」這一合理得不能再合理的決定。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1:19 (UTC)[回覆]
    歡迎管理員濫權封禁!--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6:13 (UTC)[回覆]
    歡迎普林斯頓的OIT濫權斷網!--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9:44 (UTC)[回覆]
  22. (-)反對:答辯可以令人信服。--Leiem簽名·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1:35 (UTC)[回覆]
  23. (-)反對:海豚的答辯無可挑剔,反對彈劾。佛壁燈 🇨🇳🗣️討論🌐翻譯 2018年11月29日 (四) 12:14 (UTC)[回覆]
  24. 解釋牽強,難以溝通你真信了?2018年11月29日 (四) 12:21 (UTC)[回覆]
  25. (-)反對,應該可以改聯署票吧。一想到MCC上次發表的簡體字事件,我就後悔了。--Rowingbohe是萌新誠邀您參與台州專題台州主題留言/簽名2018年11月29日 (四) 12:43 (UTC)[回覆]
  26. (-)反對:我決定投下我這神聖的一票以表明我對該管理員的支持,泰克閆總比某位無限續命的管理員要好。而這位管理員還也沒被提彈劾,什麼時候等他被彈劾成功了再來跟我談彈劾泰克閆。魚頭炮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2:52 (UTC)[回覆]
  27. (-)反對:不能因為少數人的不滿,而解任這位盡職盡責的管理員。————胡嘉文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3:12 (UTC)[回覆]
  28. (-)反對此票投之前我詳細考慮了全部觀點。畢竟禁封與自己有利益衝突的用戶以及沒有向禁封管理員溝通是不符合一般操作的,但是罪不至死,也非需要除權。Techyan的功勞不能被磨滅,雖然有CIV以及其他不恰當顧慮,但是個人認為多他一個管理員會比少他一個管理員對維基才是比較有利益的。抱歉無法給於詳細分析,電腦壞,手機難輸入,以後如果可以就補充。希望他能改善溝通就是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29日 (四) 13:17 (UTC)[回覆]
  29. (-)反對:Techyan的申辯理由尚在可以接受的範圍,態度良好,過程詳盡,令人信服。但建議日後即時說明清楚,以免落為他人口實。另,對於某些人炮製出的簡體字事件表達反對,在這裏不對其動機與立場進行推定,相信自有公論。--RickyKao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00 (UTC)[回覆]
  30. (-)反對:首先,我認為Techyan有做管理員的能力。其次,我信任Techyan的答辯,認為他做得合理。再次,我是中國大陸人,我不是自由主義者。--丁子君~和我說話~維基風紀委員 2018年11月29日 (四) 14:09 (UTC)[回覆]
  31. (-)反對:理由跟上次一樣。—No1lovesu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8 (UTC)[回覆]
  32. (-)反對:我相信Techyan的能力,並且認為答辯令人信服。-- Yxh1433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16 (UTC)[回覆]
  33. (-)反對,Techyan是一個值得勝任的管理員,因此反對解任。--Shwangtianyuan 有事請給我打☎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07 (UTC)[回覆]
  34. (-)反對,未達到需要解任的程度。--Lanwi1(留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09 (UTC)[回覆]
  35. (-)反對,我想看看是不是等到投票臨結束的時候突然炸出來幾個支持票。為了避免本社群擾亂者在臨結束的時候投票再度擾亂社群,雖然不避嫌不太好,但我就先投了--黑暗雄鷹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55 (UTC)[回覆]
  36. (-)反對:值得信任,勤懇實幹的管理員。--河水和誰在喝水 · 雲南專題|社群 2018年11月29日 (四) 17:17 (UTC)[回覆]
  37. (-)傾向反對,雖然Techyan曾經在IRC出言不遜(罵人),我倒是認為這次的解任案不構成有效理由。Techyan 儘管遲些回復,畢竟還是答覆了。相比Xiplus則是對我的疑問連續3次都不答,在態度問題Techyan做到了基本。--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本月驚悚熱映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54 (UTC)[回覆]
  38. (-)反對:滿意Techyan的答辯。--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09:14 (UTC)[回覆]
  39. 絕對無條件信任Techyan,詳細理由見上次投票。--⌬胡葡萄·高考臨近 維基社群甜鹹之爭調查 2018年11月30日 (五) 11:23 (UTC)[回覆]
  40. (-)反對:相信Techyan君的管理能力,答辯也令本人滿意。 --AlexLeeC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11:42 (UTC)[回覆]
  41. (-)反對:Techyan給出的理由合理,可以接受,應予信任。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1月30日 (五) 23:12 (UTC)[回覆]
  42. (-)反對:瑕不掩瑜,希望引以為戒。-- 94rain [ 談笑風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貢獻 ] 2018年12月1日 (六) 06:04 (UTC)[回覆]
  43. (-)反對:一開始我想投支持票並把Techyan批判一番,但當我冷靜下來後,意識到Techyan現在的情況並不至於需要解任,也看到了他對Tigerzeng的問題(其實我之前也想問)的回答、まっすろな未來的問題的回答(令我眼前一亮)、Bluedeck的問題的回答(道出了很多人的心聲),所以投了反對票。--仍然相信友誼就是魔法CuSO4(話說SiuMai已經被不限期封禁三年了啊) 2018年12月1日 (六) 12:05 (UTC)[回覆]
  44. (-)反對:相信海豚君,而且我認為他也是一位合格的管理員,更何況這件事情也不至於鬧到解任的地步。一萬米深藍 *留言* 2018年12月1日 (六) 13:52 (UTC)[回覆]
  45. (-)反對:相信海豚的能力。另外,雖然我之前是個吃瓜群眾,但從mcc君之前的言行來看,我對他映像不好。不是很懂用不用簡體字管TA什麼事。FHH440留言2018年12月1日 (六) 22:05 (UTC)[回覆]
  46. (-)反對: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相信他是一名合格的管理員。--我乃野雲鶴 2018年12月2日 (日) 03:44 (UTC)[回覆]
  47. (-)反對:又被提解任了?我哭了,你們呢社群的事比我手頭的數學試卷複雜(確信)--For Someone's Glory 2018年12月2日 (日) 08:36 (UTC)[回覆]
    滾去學習啦你--超級王古有指鹿為馬,今有指桂為滇2018年12月2日 (日) 14:13 (UTC)[回覆]
  48. (-)反對 Techyan是個盡職的好管理員,答辯有理有據--AsharaDayne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1:06 (UTC)[回覆]
  49. (-)反對:Techyan 已出面解釋其原因,依於善意推論,不應罷免之。♬A84396572♬ (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06:27 (UTC)[回覆]
  50. 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Techyan對於問題未能及時給予回應的原因,答辯也完全可以接受。不認同MCC同志對於李四案的指控。-- Stang 2018年12月3日 (一) 11:57 (UTC)[回覆]
  51. (-)反對:看見發起罷免提名的幾個都是整天水客棧,不真刀真槍寫維基條目貢獻維基的,果斷反對來了,有本事用條目質量說話—Fayhoo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4:03 (UTC)[回覆]
  52. (-)反對:Techyan的答辯使人信服。其操作雖有欠妥之處,但遠未達到需要解任的程度。——Soaring Swallow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7:20 (UTC)[回覆]
  53. (-)反對:根據其答辯內容,看起來不應被解任--苞米() 2018年12月4日 (二) 07:21 (UTC)[回覆]
  54. (-)反對:從他的答辯來看,他尚不足以被解任。-- 太子太保啦啦  談笑風生 我為長者續一秒 2018年12月8日 (六) 10:55 (UTC)[回覆]
  55. (-)反對:該管理員平時一貫認真負責,並沒有大的過錯。--空間的拓荒者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5:25 (UTC)[回覆]

中立[編輯]

  1. (=)中立:有出來解釋了,沒有意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04:57 (UTC)[回覆]
  2. (=)中立:就techyan能力而言,擔任管理員沒有問題,但這次投票無論支持與否都是在撕裂社群。techyan這段時間爭議不少;同時MCC有對人不對事的嫌疑,一有把柄就聞風而動。夢蝶談到了MCC攻擊簡化字人士(還是少談為好,這話題和本次投票無關),看MCC回懟得樣子感覺他見人不管什麼都懟,還是太young了。我也不多說什麼了,也不想投票。—~Allô&Ouais2018年11月29日 (四) 06:13 (UTC)[回覆]
  3. 「把『使用條款』作為封禁依據的適用上存在瑕疵」和「基於schoolblock等封禁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頓大學IP」此二說有可以商榷之處(前者則建議Techyan再詳細解釋一下,例如何處存在何樣的瑕疵,這句不代表我贊成或反對Techyan的解封操作;後者就提醒一下Techyan:開放代理封禁和schoolblock畢竟是有分別的,封禁理由的錯誤有可能導致其有效性受質疑,就有如你當時質疑金牌雄鷹的封禁一樣);其他也解釋得頗圓滿的(例如封禁時長、活躍度等),我真的沒大意見,也不想投票。Sæn 2018年11月29日 (四) 09:54 (UTC)[回覆]
  4. 在未瞭解整件事之下,我先保持(=)中立FranTalk | Contributions2018年11月29日 (四) 10:16 (UTC)[回覆]
  5. (=)中立:據在下的觀察,提案人及被彈劾人兩人的處事手法均頗有問題。我不希望自己所投的支持或反對票會被解讀成對任何一方的背書,因此還是保持中立算了。--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8年11月29日 (四) 12:07 (UTC)[回覆]
  6. (=)中立:何?----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20 (UTC)[回覆]
  7. (=)中立:由於Techyan閣下對問題作出了確實、合理的回應,因而改為中立立場。——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1月30日 (五) 08:55 (UTC)[回覆]
  8. 這自辦的確合理,但以前科來說海豚君仍有再犯的可能性,那麼這次就與上次一樣投中立吧,再有下次就100%支持解任了。--Mısaka Mikoto2018年12月9日 (日) 10:44 (UTC)[回覆]
  9. (=)中立,感激Techyan君對大陸維基社群的悉心付出,但我希望如果他能在處理問題方式上更加理性一點就好了。--當繁星不再閃耀有我給你點亮 2018年12月9日 (日) 12:17 (UTC)[回覆]
  10. (=)中立:希望Techyan閣下在站內能夠多多活躍,本人謹持中立立場。——❄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13日 (四) 04:28 (UTC)[回覆]

其它意見[編輯]

(節刪)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移至討論頁,已由CopperSulfate(留言)於2018年11月27日 (二) 12:2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節刪)

  • Techyan其實只要注意開放代理封禁和schoolblock的分別,以及封禁理由的錯誤有可能導致其有效性受質疑(就有如他當時質疑金牌雄鷹的封禁一樣),我就會對封禁普林斯頓大學IP一事不支持也不反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Sæn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另外,上方「把『使用條款』作為封禁依據的適用上存在瑕疵」一句是指Techyan說得不太清楚,希望他再詳細闡述一下(其實我認為當時封禁、解封和再封禁的理由都有些含糊,雖然最終AT接納申訴再解封了)。(節刪)Sæn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回覆]
    • 金牌雄鷹到處誹謗都可以找各種理由解封,IP沒有任何破壞行為卻找各種理由封禁,惹人厭的不僅是單個封禁合理與否,而是這雙標也玩得太過頭了吧?--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8:30 (UTC)[回覆]
      • 我來說句話和個稀泥吧:關鍵是有種你註冊個帳號啊。。天天拿幾個IP出來是給誰看呢,開了個先河之後innufuusen就開始學上了,我個人感覺說你濫用傀儡troll一點都不冤,你自己去看看封禁日誌,管理員封代理的時候大段大段地封,那一整段代理上明明就幾個ip有人破壞。ip用戶在中文維基就是沒人權的,像香港台灣那種ip誰都在用的除外。曹國翔(節刪)一破壞,我忘了是吉米許還是誰,大手一揮黑龍江電信的ip全都封了,你(以及其他人)可以反反覆覆地說IP跟普通用戶一樣,(節刪),因為管理員都是這麼操作的。(節刪)。像john doe 120這種troll得更厲害的都沒被封,你要有有個帳號小閆也不至於這麼難為你,你跟他又沒什麼仇。你黑我我也不生氣,封禁也沒人告訴你非得就破壞,我誹謗也沒破壞啊,要拼了命的互相傷害就沒意思了,我看現在這兩個頁面里deltalk現在就屬於這個問題。我感覺你現在有點想多帶出來幾張支持票罷了,畢竟你自己不能投,倒不如好好說話,本來我看你跟techyan也能好好說話的,結果 封你幾天就這樣了?要不然我們還是眾籌給你買vpn吧--黑暗雄鷹 2018年11月29日 (四) 23:54 (UTC)[回覆]
  • 由於與此解任投票內容無關的言論太多,甚至影響解任投票結果,故將相關內容移至討論頁和移除違反方針指引的留言。--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30日 (五) 07:55 (UTC)[回覆]
  • 話説我在這分節的留言的{{deltalk}}和{{redacted}}是我留言伊始就伴隨留言存在的,反正如果寫了心底話的話,最終還是放這兩個模板,倒不如現在早早放算了[開玩笑的]Sæn 2018年12月1日 (六) 16:25 (UTC)[回覆]

與投票無關的意見[編輯]

(節刪)

結果[編輯]

  • 初步對所有投票用戶進行核查,本次投票共收到合資格用戶85票:
    • (+)支持 共計20票;
    • (-)反對 共計55票;
    • (=)中立 共計10票;

總有效支持票數不足25票,申請未獲得通過。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3日 (四) 04:49 (UTC)[回覆]

  • 請行政員確認。--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3日 (四) 07:26 (UTC)[回覆]
    • User:MCC214/兩次Techyan解任投票數據對比,一日就有36票反對,首12票在投票開始後一小時內投出,4個多小時內就有19張票投出(04:39-08:53),在之後3小時都沒有票直至11:05才有票投出,在11:05-17:17這6個多小時內,又多了17張反對票,13小時內就有36張反對票,而且五天內就跨越WP:50的門檻[27]……;順帶一提,55張反對票當中其中30張反對票是由和被提請解任者Techyan所屬的同一用戶組(WMC)成員投出[28][1],而被提請解任者Techyan承認自己曾在人事任免投票當中作出不恰當行為[29][30](Techyan:「另外請某位查查這次投支持的有多少WMC成員,省得我們站外拉票之後還得從頭計數。」),請行政員按上述數據決定投票是否有效。--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3日 (四) 10:02 (UTC)[回覆]
      • 今日是公祭日,我不說暗話。但我需要說明的是,上文中MCC之言論有惡意推定的嫌疑,且顯然存在嚴重惡意曲解他人言論之行為,比起台灣某新聞雜誌,有過之而不及。以上。--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3日 (四) 10:43 (UTC)[回覆]
        • Wong128hk在Dqwyy的RFA的言論[31][32][33][34]您應該還記憶猶新吧,用Wong128hk的話説:「在下也希望是捕風捉影,維基百科好處是紀錄齊備,歡迎自行比對幾年來任免紀錄WP:50,近期只要該人事任命投票是與某用(戶)組(WMC)扯得上關係,都超過或幾乎超過WP:50,然後一無關係,票數又瞬即回到低於WP:50水平,一次是巧合,兩次都可以是巧合,三次以上還是巧合嗎?經驗告訴我,機會很少。不是在下不想保持善意推定,而是在下看著這堆紀錄,真的想不到其他解釋。如有高見,不妨提出。」[35]+「「有人組成社群,其中有成員競選管理員時,把投票連結發出來,投票數可能有所上升,這似乎沒什麼不妥。」這個正正是不當之處。或者的確並非刻意拉票,但是維基百科社群組成並非全等於該用戶組組成。某部分成員投票率特別飆高,將會淹蓋其他部分成員意見。即時是相關而非因果關係,亦是無可避免地淹蓋了其他部分用戶意見。當然這也是制度問題,制度使然,是制度令票數非常重要,但就忽視比例問題及各用戶意見。個人以為站內宣傳其實已經相當足夠,所以其實不建議再私下派連結。派連接時,亦要特別小心「圍爐取暖」效應。如此效應,會特別令人誤以為是真人傀儡。」[36]。--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3日 (四) 10:50 (UTC)[回覆]
        • 見教了,某些行政員都開始惡意推定了,嗨,這可是全新的新聞啊(笑)。別在英皇道上跟著別人一起闖紅燈,否則哪裡滑出來一輛沒拉手剎的保姆車的話我不敢擔保。而且你所說的有何證據?我倒是不明白了。順帶說一句,每次想到白磷和Xiplus的RfA的時候,我對這個社群大部分人依然會正常表達自己觀點的想法都會更加堅信一分。--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3日 (四) 11:33 (UTC)[回覆]
在你們吵架之前都沒人看出模板生成的結果是錯的麼35.220.179.67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11:28 (UTC)[回覆]
真沒有。另,沒有吵架。--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3日 (四) 11:33 (UTC)[回覆]
待行政員判斷(最終結果由行政員確定)。--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3日 (四) 11:47 (UTC)[回覆]
(!)意見已經1天了,可以有行政員判定結果嗎?--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14日 (五) 05:09 (UTC)[回覆]
此事類似於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Hat600/第1次#結果的情況,根據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Hat600/第1次#關於達師管理員選舉的決定的做法,請行政員決定投票是否有效。--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4日 (五) 06:40 (UTC)[回覆]
請注意,上文中某些用戶自行帶入了一些觀點,並試圖要求行政員進行執行。但請自行向其他較老資格的維基人了解hat600案的前因後果,我看完某些用戶的話我就在發笑,並忍不住想抄送給黃世澤。順帶,我只能說某些用戶就是在打算誹謗兼為闡釋觀點擾亂一百年不動搖了。--云间守望沉痛悼念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12月14日 (五) 10:37 (UTC)[回覆]
待行政員判斷,外加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12月#Techyan就此解任投票的答辯Topic:Upjrvme6cys5rb2a的理由,話説有人說此IP是Techyan[39][40][41][42]?。--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4日 (五) 10:50 (UTC)[回覆]
請各位稍等。謝謝。—AT 2018年12月16日 (日) 11:05 (UTC)[回覆]
由於支持票不足整體投票5成,因此本次投票結果是不通過。拉票問題並無實質證據,就算不計那30票,反對仍然多於支持,因此缺乏恰當理據去推翻或延長本次投票。以上,謝謝。—AT 2018年12月17日 (一) 15:56 (UTC)[回覆]
對此結果無異議。--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8日 (二) 05:53 (UTC)[回覆]

討論區[編輯]

點選此處進入討論頁

參考資料[編輯]

  1. ^ 上次是一日就有29票反對,首14票在投票開始後一小時內投出,4小時內就有27張票投出(12:00-15:57),8小時內就有29張反對票,同樣五天內就跨越WP:50的門檻[1];順帶一提,64張反對票當中其中38張反對票是由和被提請解任者Techyan所屬的同一用戶組(WMC)成員投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