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三星 (第一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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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線三星(第一序列)職務階級識別章

三線三星 (第一序列)。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高階警察幹部,佩階三線三星,官等列「警監二階至警監一階」同一般公務員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相當於軍職少將中將。上级為三線四星,下級為三線三星(第二序列)

概要[编辑]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编辑]

內政部警政署(本部)
  1. 副署長(3人)
  2. 警政委員(8人)
直轄市政府警察局
  • 直轄市局長(6人,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市)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局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 校長
中央警察大學
  • 副校長

相等職級[编辑]

日本
  1. 警視總監(警視總監為警視廳最高首長,同時是日本警察階級的首位,僅設置一人,也相當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2. 警視監
韓國
  1. 治安正監
臺灣
  1. 內政部消防署 三線四星「警監一階」
    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2. 法務部矯正署 三線四星
    中華民國法務部矯正署:矯正署長
  3.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金底一星
    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任十三職等、三線三星 (第一序列)警監一階中將:副署長
    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任十二職等、三線三星 (第一序列)警監二階少將
  4.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三線四星

有名之虛構人物[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