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遵 (西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遵(3世纪—280年代),思祖何曾庶长子,何劭兄(故出生不迟于236年)。

何遵年轻时能干,泰始年间起家散骑黄门郎、给事、散骑常侍。泰始年间,尚书令史“恂”(姓失载)等因是故少府鲍融故吏,去其丧所服丧,何遵与廷尉何桢认为不合礼法,上书驳斥。而侍中太尉荀顗尚书吴奋等则认为应服丧。

何遵后历任侍中,咸宁年间累转大鸿胪。奏观阳伯华表世子华廙已因收受鬲令袁毅贿赂而获罪免为庶人,不应袭爵,应由华廙的儿子即华表世孙华混袭封。有司认为华廙虽有罪但仍能袭爵,武帝也下诏认同。有司奏免何遵官,诏何遵出钱赎罪。咸宁初年,有司奏何劭、何遵等受袁毅贿赂财货,虽被赦免,但此类事应该禁止。事下廷尉。晋武帝下诏称何家与袁毅有累世之交,何遵等所取的少,置而不问。

何曾曾为晋武帝侍宴,退下后就告知何遵:自己在宴会上不曾闻武帝经国远图,只听他说平生常事,这不是为子孙谋划的,本人可以善终,后嗣要完了!这是子孙之忧;自己的儿子何遵等尚可善终,而自己的孙子们必然遭遇乱世身亡。

何遵性情奢侈,役使御府工匠作禁物,又卖行器(国君出行时所用的行装器物),被司隶校尉刘毅弹劾,免官。太康初年,起为魏郡太守,迁太仆卿,又免官,卒于家。

四子:何嵩何绥何机何羡

注释及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