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濂 (正德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濂

大明雲南道監察御史
籍貫 直隸真定府冀州南宮縣
字號 字濬伯
出生 九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夏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劉濂(1490年—?),字濬伯,號微山,直隸真定府冀州南宮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1]順天府鄉試第九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三百三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九名進士[2][3]。嘉靖初任河南杞縣知縣[4],四年十月选授云南道試監察御史,六年巡按陕西,八年四月連章弹劾武定侯郭勋。九年巡按湖广,十二年四月吏部考察,以浮躁浅露降调去职[5]

家族[编辑]

曾祖劉明;祖父劉幹;父劉錫,曾任知縣。母張氏。重庆下。弟劉汀,嘉靖十四年进士;刘涛、刘藻[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光緒《畿輔通志·卷三十八·選舉表六》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周璣、朱璿《杞縣志·卷之九》
  5. ^ 《南宫县志》:刘濂字濬伯,锡长子。正德进士,擢御史,时武定侯郭勋骄恣不法,于武举宴上与尚书争坐,濂劾之,勋遂夺职,卒以罪诛。嘉靖初,罢各省镇守中官,诸近侍请留承天镇守,濂曰:留一人是复镇之根也。因发其窝盗诸款迹,上大怒,覆实,逮镇守中官潘某与常言不当罢者,杖杀之。严嵩为礼部尚书,将有入阁之命,濂疏曰:嵩人本卑污,词皆谄佞,若以为相,则将尽化后进为奸贪。疏入,报闻,嵩竟相,濂遂谢病归。杜门著书,有《易象解》、《乐经元义》、《九代乐章》、《兵说杂著》诸书行世,学者称微山先生。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