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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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兵法三十六计的第十七计。

原文为:「类以诱之,击蒙也。」(用极类似的东西去迷惑敌人,使敌人懵懂上当。)

按语[编辑]

诱敌必先迷敌,两者密切联系。 抛砖引玉,“抛砖”是手段,“引玉”是目的。“抛砖”贵在所抛之“砖”要像“玉”,是一种示形于敌的伪装;“引玉”关键在于所“引”至“玉”确实是比“砖”价值要高的“玉”。 用相似的东西去迷惑对方,使其做出错误的判断,以假为真,然后再試图消灭,是这一计谋要害所在。

典故[编辑]

唐朝诗人常建听说赵嘏来到苏州,断定他一定要去遊灵岩寺,就先在寺前写了两句诗,赵嘏看到后便在后面续了两句,从而完成了绝句一首,而且后续的比前两句好。但常建与赵嘏不是同个时期的人,此典故疑为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