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哲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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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哲熙(1894年—1981年1月10日),字仲芝,男,直隶大城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生平[编辑]

邓哲熙是直隶省大城县西白洋村人。1912年,邓哲熙考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法律。1917年毕业之后,邓哲熙被保送赴日本明治大学法律研究班学习。1918年学成归国,投冯玉祥,历任第十六混成旅二团一营少尉书记官、河南督军署军法科长、陆军检阅使署军法处处长、西北边防督办署军法处长等职务。[1]

1926年11月,邓哲熙赴苏联莫斯科,任冯玉祥部驻苏联的代表。1927年6月,邓哲熙归国,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后来调任河南高等法院院长。1927年冬,邓哲熙任河南省民政厅厅长,代理河南省政府主席。中原大战期间,邓哲熙作为冯玉祥的代表,参加了汪精卫主持召开的扩大会议。1930年9月中原大战结束,冯玉祥部瓦解,邓哲熙赴北平隐居。[1]

1933年,冯玉祥在张家口组织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 邓哲熙赴张家口,在同盟军总部任军法处处长。1933年,经冯玉祥介绍,邓哲熙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1936年,调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兼河北高等法院院长。[1]

抗日战争期间, 邓哲熙随河北省政府流亡至河南洛阳重庆等地。抗日战争胜利后, 邓哲熙继续任河北高等法院院长,任内依法处决了汉奸齐燮元殷汝耕金壁辉(川岛芳子)等人。[1]

平津戰役結束前夕,邓哲熙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的身份作為掩護,實則協助中國共產黨,聯絡各界人士,對中共投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邓哲熙历任中央民族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总务处长,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团结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1]

1981年1月10日,邓哲熙在北京病逝,享年87岁。同年1月20日,全国政协为其举行追悼会,邓小平薄一波党和国家领导人送了花圈。[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廊坊市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