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鳴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鳴華

大明湖廣按察使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 字誠甫
出生 庚申年十月初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傅氏
親屬 (子)炳奎、焕奎、檙奎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出身

陳鳴華(1560年—?),字誠甫,號章閣,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五名舉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八十三名,登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1][2]。工部观政,歷官礼部郎中,二十三年二月升廣東提學副使,二十六年十一月升湖廣右參政,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降本省右參議[3]。升湖广按察司副使,三十三年十月升参政,升按察使,三十五年正月考察去职。

家族[编辑]

曾祖陳恒城,贈文林郎;祖父陳曾,曾任州□;父陳安,曾任□□。母黃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二》:萬曆三十一年三月庚申 降原任湖廣右參政陳鳴華為本省右參議。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