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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花: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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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洋紫荊#与紫荆花的混淆}}

[[File:Bauhinia_4.jpg|thumb|right|200px|[[香港市花]][[洋紫荊]]]]
[[File:Cercis chinensis ÖBG 2012-05-13 05.jpg|thumb|right|200px|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洋紫荊在文字避諱下,「洋」字被故意省略,變成「[[紫荆]]花」,但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洋紫荊為[[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的[[有花植物]],是兩種[[羊蹄甲]]{{需要消歧义|date=2017年3月}}花的混種,只能靠人工培植,與[[豆科]][[紫荊屬]]的紫荊({{lang|en|redbud}})為同科不同屬的,而且兩者外形也並無相似之處,論外觀品種都與[[紫荊]]花分別極大<ref>參見姚德懷著〈[http://huayuqiao.org/articles/yaodehuai/yaodh07.htm “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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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Flag of Hong Kong.svg|thumb|right|200px|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洋紫荊在文字避諱下,「洋」字被故意省略,變成「紫荊花」,[[香港區旗]]繪有「紫荊花」,但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曾在專欄文章提及此問題,指《基本法》中文條文說是「紫荊花」,可能是為了去殖民化,但這樣的話特區的區旗和區徽便不符合基本法。<ref>{{cite news |author1=曾鈺成 |title=香港紫荊 |url =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88580 |accessdate=2015-11-09 |publisher=am730 |date=2015-11-09}}</ref>。]]


'''香港市花'''为[[洋紫荆]]<ref name="greening">[http://www.greening.gov.hk/tc/planting_knowledge/historical_account.html 香港市花洋紫荊的故事]</ref>,別稱'''香港蘭'''({{lang-en|Hong Kong Orchid Tree}}),是[[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的[[有花植物]],於[[香港]][[香港首先發現物種列表|首次發現]]。
'''香港市花'''为[[洋紫荆]]<ref name="greening">[http://www.greening.gov.hk/tc/planting_knowledge/historical_account.html 香港市花洋紫荊的故事]</ref>,由於貌似蘭花,因此別稱'''香港蘭'''({{lang-en|Hong Kong Orchid Tree}}),是[[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的[[有花植物]],於[[香港]][[香港首先發現物種列表|首次發現]],在1880年左右於[[香港島]][[薄扶林]][[鋼綫灣]]為一名[[巴黎外方傳教會]][[神父]]發現,並以[[插技]]方式移植至[[薄扶林道]]一帶的[[伯大尼修道院]]。1908年,當時的植物及林務部總監鄧恩 (S.T. Dunn) 判定洋紫荊為新[[物種]],並於 《植物學報》 (英國及外國) 第46卷,324至326頁 (Journal of Botany) 發表有關資料。洋紫荊的[[拉丁文]][[學名]]的种加詞命名為 'Blakeana',以紀念熱愛研究植物的第12任[[香港總督]][[卜力]](Sir Henry Arthur BLAKE)伉儷。現存於[[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植物標本室編號 Hong Kong Herb. No.1722 的[[模式標本]]相信是最初發現的原樹標本。由於[[洋紫荊]]是混種植物,不能自行繁殖,這亦即是表示,現時香港所有的洋紫荊都是該棵於1880年首次於野外發現 (亦是唯一一次於野外發現) 的洋紫荊的複製品。洋紫荊獲被定為[[香港市花]],以及被繪畫於香港市政局旗上的圖案,寓意香港這個遠東海港,有如該棵於1880年唯一一次於野外發現的洋紫荊一樣唯一和珍貴


早在1965年,香港已經採用洋紫荊作為[[市花]]<ref name="greening"/>,當時[[香港市政局|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荊為標誌。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採納洋紫荊花的元素作為[[香港區徽|區徽]]、[[香港區旗|區旗]]及[[香港硬幣|硬幣]]的設計圖案。區旗的洋紫荊圖案花蕊以五顆星表示,與[[中國國旗]]上的五星相對應,寓意中國與香港的關係,雖然洋紫荊原為紫紅色,區旗只用紅白兩色,象徵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故洋紫荊圖案改成白色。
早在1965年,香港已經採用洋紫荊作為[[市花]]<ref name="greening"/>,當時[[香港市政局|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荊為標誌。此特有種在1967年引入台灣,並在1984年成為[[嘉義市]]的市花及市樹。[[台灣]]的[[國立中正大學]]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也是使用洋紫荊作為[[校花]]。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採納洋紫荊花的元素作為[[香港區徽|區徽]]、[[香港區旗|區旗]]及[[香港硬幣|硬幣]]<ref>[http://www.info.gov.hk/hkma/chi/viewpt/991118c.htm 洋紫荊硬幣]</ref>的設計圖案。區旗的洋紫荊圖案花蕊以五顆星表示,與[[中國國旗]]上的五星相對應,寓意中國與香港的關係,雖然洋紫荊原為紫紅色,區旗只用紅白兩色,象徵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故洋紫荊圖案改成白色。


洋紫荊是[[香港]]法定代表花卉。在撰寫《[[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時,起草委員會略去洋紫荊的「洋」字,誤称为“[[紫荆]]花”<ref>[[香港基本法]]第十條中文版誤称香港區旗區徽上的花是「[[紫荆]]花」,但英文版仍稱為bauhinia。原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紅旗。The regional flag of the HKSAR is a red flag with a bauhinia highlighted by five star-tipped stamens.''」</ref>,中國大陆媒体也依照“[[紫荆]]花”来宣传<ref>例子可見[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7-05/24/content_6145122.htm 新華網稱香港市花是「紫荊花」]</ref>,故中國大陆民眾多称香港市花为「[[紫荆]]花」,与一般意义上的“[[紫荆]]花”(即豆科[[紫荊屬]]的紫荆''Cercis chinensis'')相混淆,有評論指這是出於「政治正確」的考慮而略去「洋」字。雖然基本法曾有公眾諮詢,但諮詢時區旗區徽未定,故此基本法草案中,第十條此段未撰,僅標示為「待擬」。在諮詢完結後,1990年2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對基本法作出最後修訂時,便使用了「紫荊花」一詞。<ref>[http://ebook.lib.hku.hk/bldho/articles/BL0853.pdf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有關文件的修改情況報告]</ref>其實,香港區旗區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向該次會議所提交的工作報告,使用的是「洋紫荊花」:「圖案均以動態的洋紫荊花、五角星和紅色為基礎。動態形象的洋紫荊花,象徵着有活力而繁榮的香港;五角星和紅色,象徵着香港屬於中國。」<ref>[http://ebook.lib.hku.hk/bldho/articles/BL0129.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工作報告]</ref>基本法英文翻譯版本無此謬誤,仍稱作{{lang|en|bauhinia}},而不是{{lang|en|redbud}}。基本法公布後不久,已經有學者指出這個錯誤。<ref>參見姚德懷著〈[http://huayuqiao.org/articles/yaodehuai/yaodh07.htm “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ref>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洋紫荊為[[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的[[有花植物]],是兩種[[羊蹄甲]]{{需要消歧义|date=2017年3月}}花的混種,只能靠人工培植,與[[豆科]][[紫荊屬]]的紫荊({{lang|en|redbud}})為同科不同屬的,而且兩者外形也並無相似之處,論外觀品種都與[[紫荊]]花分別極大<ref>參見姚德懷著〈[http://huayuqiao.org/articles/yaodehuai/yaodh07.htm “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ref>。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曾在專欄文章提及此問題,指《基本法》中文條文說是「紫荊花」,可能是為了去殖民化,但這樣的話特區的區旗和區徽便不符合基本法。<ref>{{cite news |author1=曾鈺成 |title=香港紫荊 |url =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88580 |accessdate=2015-11-09 |publisher=am730 |date=2015-11-09}}</ref>。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洋紫荊在文字避諱下,「洋」字被故意省略,變成「紫荊花」,但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2期向[[維多利亞港]]一面對開為[[金紫荊廣場]],放有象徵[[香港主權移交]]的[[金]]紫荊[[雕像]]。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2期向[[維多利亞港]]一面對開為[[金紫荊廣場]],放有象徵[[香港主權移交]]的[[金]]紫荊[[雕像]]。

2017年3月4日 (六) 19:45的版本

香港市花洋紫荊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洋紫荊在文字避諱下,「洋」字被故意省略,變成「紫荆花」,但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洋紫荊為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有花植物,是兩種羊蹄甲[需要消歧义]花的混種,只能靠人工培植,與豆科紫荊屬的紫荊(redbud)為同科不同屬的,而且兩者外形也並無相似之處,論外觀品種都與紫荊花分別極大[1]
香港市政局標誌亦是洋紫荊的抽象圖案
英國紋章院於1979年頒給香港市政局紋章,盾牌分為上、下兩部,上部繪有一隻手持一顆珍珠的獅子,寓意香港是遠東閃耀全球的一顆「東方之珠」;下部畫有唯一和珍貴的香港市花洋紫荊,以展現全世界和平友好,象徵著香港猶如洋紫荊一樣美。盾牌由一條龍以及一隻獅子共同手執,該獅子頭上的城垛則紀念1941年香港對抗日本侵略的香港攻防戰,表示香港人永遠不會忘記這段歷史。香港市政局紋章代表了香港人的勇氣,力量,智慧和對和平的嚮往。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洋紫荊在文字避諱下,「洋」字被故意省略,變成「紫荊花」,香港區旗繪有「紫荊花」,但事實上,洋紫荊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曾在專欄文章提及此問題,指《基本法》中文條文說是「紫荊花」,可能是為了去殖民化,但這樣的話特區的區旗和區徽便不符合基本法。[2]

香港市花洋紫荆[3],由於貌似蘭花,因此別稱香港蘭(英語:Hong Kong Orchid Tree),是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有花植物,於香港首次發現,在1880年左右於香港島薄扶林鋼綫灣為一名巴黎外方傳教會神父發現,並以插技方式移植至薄扶林道一帶的伯大尼修道院。1908年,當時的植物及林務部總監鄧恩 (S.T. Dunn) 判定洋紫荊為新物種,並於 《植物學報》 (英國及外國) 第46卷,324至326頁 (Journal of Botany) 發表有關資料。洋紫荊的拉丁文學名的种加詞命名為 'Blakeana',以紀念熱愛研究植物的第12任香港總督卜力(Sir Henry Arthur BLAKE)伉儷。現存於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植物標本室編號 Hong Kong Herb. No.1722 的模式標本相信是最初發現的原樹標本。由於洋紫荊是混種植物,不能自行繁殖,這亦即是表示,現時香港所有的洋紫荊都是該棵於1880年首次於野外發現 (亦是唯一一次於野外發現) 的洋紫荊的複製品。洋紫荊獲被定為香港市花,以及被繪畫於香港市政局旗上的圖案,寓意香港這個遠東海港,有如該棵於1880年唯一一次於野外發現的洋紫荊一樣唯一和珍貴。

早在1965年,香港已經採用洋紫荊作為市花[3],當時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荊為標誌。此特有種在1967年引入台灣,並在1984年成為嘉義市的市花及市樹。台灣國立中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也是使用洋紫荊作為校花。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採納洋紫荊花的元素作為區徽區旗硬幣[4]的設計圖案。區旗的洋紫荊圖案花蕊以五顆星表示,與中國國旗上的五星相對應,寓意中國與香港的關係,雖然洋紫荊原為紫紅色,區旗只用紅白兩色,象徵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故洋紫荊圖案改成白色。

洋紫荊是香港法定代表花卉。在撰寫《香港基本法》時,起草委員會略去洋紫荊的「洋」字,誤称为“紫荆花”[5],中國大陆媒体也依照“紫荆花”来宣传[6],故中國大陆民眾多称香港市花为「紫荆花」,与一般意义上的“紫荆花”(即豆科紫荊屬的紫荆Cercis chinensis)相混淆,有評論指這是出於「政治正確」的考慮而略去「洋」字。雖然基本法曾有公眾諮詢,但諮詢時區旗區徽未定,故此基本法草案中,第十條此段未撰,僅標示為「待擬」。在諮詢完結後,1990年2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對基本法作出最後修訂時,便使用了「紫荊花」一詞。[7]其實,香港區旗區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向該次會議所提交的工作報告,使用的是「洋紫荊花」:「圖案均以動態的洋紫荊花、五角星和紅色為基礎。動態形象的洋紫荊花,象徵着有活力而繁榮的香港;五角星和紅色,象徵着香港屬於中國。」[8]基本法英文翻譯版本無此謬誤,仍稱作bauhinia,而不是redbud。基本法公布後不久,已經有學者指出這個錯誤。[9]事實上,洋紫荊與紫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物種,洋紫荊為豆科蘇木亞科羊蹄甲屬有花植物,是兩種羊蹄甲[需要消歧义]花的混種,只能靠人工培植,與豆科紫荊屬的紫荊(redbud)為同科不同屬的,而且兩者外形也並無相似之處,論外觀品種都與紫荊花分別極大[10]。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曾在專欄文章提及此問題,指《基本法》中文條文說是「紫荊花」,可能是為了去殖民化,但這樣的話特區的區旗和區徽便不符合基本法。[11]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2期向維多利亞港一面對開為金紫荊廣場,放有象徵香港主權移交紫荊雕像

参考文献

  1. ^ 參見姚德懷著〈“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
  2. ^ 曾鈺成. 香港紫荊. am730. 2015-11-09 [2015-11-09]. 
  3. ^ 3.0 3.1 香港市花洋紫荊的故事
  4. ^ 洋紫荊硬幣
  5. ^ 香港基本法第十條中文版誤称香港區旗區徽上的花是「紫荆花」,但英文版仍稱為bauhinia。原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紅旗。The regional flag of the HKSAR is a red flag with a bauhinia highlighted by five star-tipped stamens.
  6. ^ 例子可見新華網稱香港市花是「紫荊花」
  7.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有關文件的修改情況報告
  8.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工作報告
  9. ^ 參見姚德懷著〈“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
  10. ^ 參見姚德懷著〈“英文為準”與“中文為準” ──香港中文的一個難題〉一文,曾刊於《一九九七與香港中國語文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國語文學會與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聯合出版,1996年12月,及《中國語文》1996年第2期總第251期
  11. ^ 曾鈺成. 香港紫荊. am730. 2015-11-09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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