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麟(1891年6月24日—1956年6月1日),字南陔,湖南长沙縣人,经济学家。[1][2]
1891年6月24日,刘秉麟生於湖南長沙縣。8岁入私塾,受到章士钊的喜爱。1909年,入吳淞中国公学中学部,后转入大学预科,和馮友蘭、許德珩等人同學。1913年,入中国公学经济系,1917年,毕业后回湖南高等商业学校任教。1918年,回北京大学任图书馆工作,加入傅斯年、罗家伦等组织的新潮社。1919年,担任吳淞中國公學教務長。1920年,留學英國倫敦大學,1922年,到柏林大学繼續攻讀經濟學。1925年,回國後任上海中国公学和光華大學經濟學教授。1926年,任商務印書館編輯。1928年,中国经济学社成立,任理事。劉秉麟参加南京国民政府召开的财政会议和工商部工商法规委员会,参与制订工商法的工作。1931年,一·二八事變後到武漢大學任經濟系教授,1937年,兼任法学院院长。
1946年到47年间曾代理国立武汉大学的校长。1943年被遴选为中华民国教育部部聘教授,是全国仅有的三位部聘经济学教授之一。
1950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6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6年6月1日,病故于武汉大学。[3]
参考资料[编辑]
- ^ 周家珍编著. 20世纪中华人物名字号辞典.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0. ISBN 9787503628320.
- ^ 禹舜主编; 朱益民, 姚洪波, 易延绶等副主编. 湖南大辞典. 北京: 新华出版社. 1995.
- ^ 「九年後的六月一日(1956年6月1日),就是父親病故的一天。當時我在北京工作,不知道他生了病。第一次接到學校的電話,十分吃驚!做夢也沒想到他會「死」!第二次校方打電話催我回武漢,我仍不相信這是真實的。待我趕回珞珈山時」,《武大校友通訊》2007年第1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06,第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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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任校长 | 原武汉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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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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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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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湖北医科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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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校合并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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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30人) 1942年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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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15人) 1943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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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胡敦复、秉志、孟宪承3人位于沦陷区,未出现在1942年教师节公布的部聘教授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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