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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問:维基百科是“名人百科”“明星百科”还是“百科全书”?[编辑]

刚刚在欢迎新来者页面看到对维基百科的介绍,第一句话就是:“维基百科全书是一部内容开放的百科全书,其目标是包含人类所有领域的知识。”看来它的目标既不是做“名人百科”,也不是做“明星百科”,更不是做“新闻百科”,而是做名副其实的知识性的“百科全书”。

然而,本人自2月5日注册中文维基百科以来,感觉管理员们的行为与维基百科的这一目标相去甚远,不知为什么?

严格管理侵权文件输入,我非常理解也非常赞同;要求条目的信息属实,要注明其真实的来源,我也非常赞同,因为这是建立维基百科条目信誉的基础;但是,我发现这两点满足要求后,只一个毫无确定指标的所谓“关注度”成了中文维基百科自缚手脚的枷锁,并且几乎全体管理员都非常热衷于这件事,以此为依据想方设法把条目删除为快。

最近几天我一直在潜心研读维基百科通用关注度指引,发现满不是这么回事。维基百科通用关注度指引针对各种不同情况考虑得可谓十分周全,生怕漏掉一丝有用的信息。而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负责关注度管理员却不熟悉这些具体的条款细则,对什么人、什么事似乎都用“焦点、明星、时尚”的关注度水准来要求,完全违背了维基百科通用关注度指引的初衷。尤其是涉及专业性、知识性的条目,也用所谓明星式的关注度来衡量,这不是自缚手脚吗?只要条目没有侵权,内容有确凿的来源,属于真实性资料信息,为什么要做这些无谓的人为限制呢?这并不是维基百科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本意。

对于一个新条目的诞生,管理人员是主动协助创建人寻找和确认可接受的关注度条款好呢?还是无视合理的条款,只热衷于用不相关的条款把新条目砍掉好呢?哪一项作为管理人员的职责才有益于中文维基百科的发展呢?

我相信眼下的管理者并不是只针对我创建的条目才这样,而是已然成了一种不可取的风气。在此提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和反思,我相信各位中文维基的前辈们,在此付出的努力已经很多很多,我们为什么来此?为什么常年在此?只为自负手脚、满足官僚习气过“关注度”的瘾吗?

冒犯之处,并无恶意,敬请见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我们一同努力! ——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1:55 (UTC)

好像有可靠来源的都不会被删吧……--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9日 (五) 12:01 (UTC)
那就到我创建的两个条目甄立夫科学练声去看下吧,都被带上了删除讨论的帽子,去看看那里的讨论吧。这是两个百度百科和互动百科上都有的词条,因关注度卡在中文维基百科这里了。--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2:16 (UTC)
你说的是User:Nivekin么,这位用户不是管理员……
提删的文章的来源全是他本人的书,确实有自我参照之嫌。建议找到一些其他(如大型报纸)文章来报道该作者。比如“甄立夫”的“学术贡献”段落貌似全部来自他个人的书籍,这个用他本人著作作为参考就不行了。但是个人生平还是可以保留。
最后文章也只是有删除争议,如果大家认为文章确实没问题,或能修改好,那么还是会保留的。--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9日 (五) 12:45 (UTC)
请看好标题,那是甄立夫学术贡献,只能从他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中引述,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还不能称之为贡献,《科学练声》一书是这些成果已经公开发表的最可靠的依据。这里列举的并不是社会评价,如果是这个标题,自己来评价自己当然没有任何依据了。目前谷歌只能搜到8篇专业书籍和论文对该书的引用,还未见对该书的负面评价。这些成果列举在此,只在证实该条目主人确实是有自己独到的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且公开发表了的。至于其中价值几何,有具体的内容在此,是否对自己的人生有用,只有自己权衡了。--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4:36 (UTC)
难道阁下的意思是用自己出的书来证明自己的研究是对的?--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0日 (六) 02:48 (UTC)
敬请详阅条目正文,对于条目主人的具体研究成果,必须引述其原话。这些引述只是条目创建人对条目主人的一种如实介绍而已,并不是用来“证明”什么。所以您上述的“自己”,俨然他在“自己证明自己”,不知条目中何处表现出这种用意,请具体指出。--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7:12 (UTC)


“发声之前先吸气,人的嗓音是通过呼吸的气流在呼出时使声带振动发声的。”这是甄立夫揭示的发声学三大原理之一?这一点都不雷人。乌拉跨氪 2012年3月9日 (五) 14:44 (UTC)

哈哈哈哈,您说得没错!这个原理看起来就像“对顶角相等”一样俨然是句废话,然而,可别冒然轻视它。你要是详看过书,听过甄老师对它的解读就会有另一番感悟了。科学就是这样,乍看起来很简单。--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4:59 (UTC)

首先,这个条目科学练声就只是引用了单一来源。然后,条目中可能存在书上的内容,可以说是自我引用。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什么维基法律,但我只知道编者去维护这些编辑,我私下认为很不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7:39 (UTC)

譬如,您介绍一位科学家取得的具体成就,按着维基百科的可靠度来源要求,只能从这位科学家本人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中引述,这是最可靠的。若通过他人之口或他人的文章中引述这位科学家的成果,都难免有理解上的差异。大家想想看不是这样吗?由此维基百科才有第一可靠来度源和第二可靠度来源之分。本条目的关键在于:我引述的是条目主人发表的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正规出版专著内容,并不是道听途说的,或者是条目主人之博客、网站甚至课堂上的话,这些来源不具可靠性,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科研成果。以上是我个人对维基百科关于资料可靠度来源的理解,大家都可表白一下自己的理解,我也借此开开眼界,弥补一下自己理解上的缺失。--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7:58 (UTC)


也可能大家愤愤不过我称引述的内容为“学术贡献”,如果真是因为这个,那就是您的不是了,只要科研人员把自己的研究所得整理成书或论文正式发表,那就是对人类知识大厦的一种贡献,无可置疑,即便他的成果仅仅是一种探索,一样是贡献。历史上没有哪个人的著作全部都是真理。因此说,您若对我所引述的“具体内容”有成见,觉得那不配算作“贡献”,则另当别论。学术永远是自由的,您完全可以发表自己更深刻、更有价值的观点批判和淘汰前人的拙见。但是,掩耳盗铃不可取,您把本条目删除了,难道这些成果就真的随之消失不存在了吗?--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18:29 (UTC)

我不知道你和他是什麼社會關係,但是如此賣力的為其搖旗吶喊,難免會讓我們這些資深維基人懷疑你是別有用心的,你不需要用維基小編的馬甲給自己做掩護。--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3月9日 (五) 22:05 (UTC)
哈哈,这就说到点儿上了,你们的一切质疑仅仅是出于自己的“疑心”,只是怕条目占了维基百科的“便宜”,而不是具体考察条目内容本身。我是该条目主人的学生,也是与他共处十几年的邻居,请拿出证据哪里算是为他“搖旗吶喊”的不实之词?指出来,大家可以修改之。我只是在维护自己创建的条目,这是必须的,同时通过初建条目的冲击也深入了解一下维基百科,不是坏事。至于条目的“存废”我已经都做了备份,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维基百科的前景,因为我与主张删除该条目的维基人素不相识,说明你们的这种态度不只是针对我,如果是这样,同类条目都会遭到删除,那么“维基百科全书是一部内容开放的百科全书,其目标是包含人类所有领域的知识。”岂不成了一句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最不具可靠度的自欺欺人的空话、谎话了吗?
“着维基百科的可靠度来源要求,只能从这位科学家本人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中引述,这是最可靠的”、 “由此维基百科才有第一可靠来度源和第二可靠度来源之分”这两句话说明还没理解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作者对本人的作品的看法属于第一手来源,是不能拿来建立关注度的,出版作品的出版社也不满足独立媒体条件。非原创研究方针明确说明第一手来源应该尽量避免,维基百科内容应该基于分析比较各方观点的第二手来源。维基的筛选标准是依赖于你所说的他人之口或他人的文章中引述,前提是这些他人本身是可靠媒体。维基百科依赖于这些“道听途说”来从各种各样的主题中筛选出值得收录的主题,而不是引用维基百科用户的话来自我参照。参考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Skyfiler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0:32 (UTC)
您如上所指的是对新闻性条目的要求,要区别是什么性质的条目,维基百科对各种不同的情况的关注度都有详尽的具体指引,一定要尊重维基百科本来的规定,不能凭自己的感情用事,敬请详查与我创建的甄立夫和《科学练声》相关的关注度指引。(我上面都有引述),您也该拿出具体的条款来,而不是揣测。--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6:58 (UTC)--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6:58 (UTC)
维基百科的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对所有条目适用,没有所谓新闻条目的限制。--Skyfiler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13:24 (UTC)

我明白维基百科的“非原创研究方针”,问题是我在此创建的两个条目并没有违背这个方针,我并不是在此发表自己的原创观点或自己的政见和研究成果之类,敬请查阅我创建的甄立夫科学练声这两个条目的内容,我只是客观中立地提供了一个有据可查的事实材料而已。您若发现内容中有违“非原创研究方针”的地方,请具体指出,本人加以修正。--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14:02 (UTC)


看来我是打错字了,应该是“第一手来源”。--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2:54 (UTC)

看来我改天应该出一本书《百度百科必然吞并维基百科的理论研究》,然后在维基百科建立一个百吞维理论的条目。然后我就扬名立万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2:56 (UTC)

在下以为您上面的态度恰恰是维基百科创建人时刻提醒维基人应尽力避免的心态,维基百科不是占卜者和相面师,讨论不能拿假设、如果做依据。--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6:58 (UTC)

維基百科的世界很寛廣,建議 Voice Charm(维基小编)君多關注一下像魯迅這一類許許多多「更值得投入」的條目。甄立夫和他的科学练声實在「不值得」您與諸位維基人花費這麼多時間與心力討論。當然,如果您參與維基的目的原本就是為他打廣告,那就另當別論。--Kolyma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4:18 (UTC)

您的这种态度非常危险,与维基百科的精神和目标格格不入,所有的条目都应得到起码的尊重。如果在维基百科创建条目这样挑肥拣瘦,如何才能达于“网络世界所有知识的目标”?尤其该条目主人的研究课题是独创性的。如果我在创建条目的行文中哪句话有广告之嫌,敬请指出,任何人都可修改之。--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6:58 (UTC)
(:)回應:原本以為您在魯迅條目頁獻不少,剛才仔細一比對,才知道編輯次數雖多,卻多屬小幅度加掛內鏈,實質添加內容卻極為有限。而且有一些加掛內鏈是將原本合理的內鏈分拆,是否合適,頗值得檢討。至目前為止,看起來閣下幾乎只為甄立夫科学练声而來維基。既然如此,恕在下不奉陪了。--Kolyma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4:40 (UTC)
(:)回應 维基百科:關注度 (書籍)。原文是:
  • 一本書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準則,則它擁有关注度:
  1. 该書曾經被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1]作為主題介紹。這表示這本書至少有一定量的讀者。出版物包括各種形式,例如報紙文章、其他書籍、電視節目與評論。這些出版物至少要對該書籍有所評論,而不是單純的簡介該書籍。 (以上所谓“獨立的出版物”,不包括發表刊物的再刊印、嚐鮮、或者其他該書籍作者、書籍出版商、代理人、或者其他與該書相關自行圖利方面的廣告或者訪談)

這是說要求有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介紹《科学练声》這本書, 而不是「《科学练声》一书两版四次印刷,被众多图书馆收录」。--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7:27 (UTC)

很好,咱们就来分析下这第一条“准则”的用意:“该書曾經被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作為主題介紹。這表示這本書至少有一定量的讀者。”很明显,准则的制定者的本意是用此条要求来保证“這本書至少有一定量的讀者”。那么「《科学练声》一书两版四次印刷,被众多图书馆收录」是否也能证实它“有一定量的讀者”呢?相反,只要花钱且只有花钱,就能和才能在国内的独立出版物发表书评的形式下,该書曾經被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作為主題介紹又有多少含金量呢?国内的情况不比国外。您要是一个诚实的维基人,就请凭自己的良知来评判一下吧,究竟哪种指标更能说明问题。--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7:57 (UTC)
  • (:)回應 規則就是規則, 除非得到大家商討釐清條文,否則不應以個人「良知」的推理無限引申。若希望修改條文,可另行提出;修改之前,請跟規則行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8:07 (UTC)

总结: 说起关注度的判定,难度不在于明显符合维基百科关注度指引的条目,这样的条目谁都看得出。难度在于那些你并不熟悉的专业条目,和那些游移在收录条件边缘的条目。这种情况下如何尽快做出合理的“存废”决定呢?在下以为,首先要非常熟悉维基百科的通用关注度指引的细则,了解维基百科收录的“底线”在哪里。就拿“书籍关注度”来说,且看下面维基百科的通用关注度的“底线”是如何说的,在“书籍关注度”指引的“其他考量”事项中有关于“非当代书籍”一项,原文是这样的:

“从实际状况来说,绝大多数被质疑缺乏关注度、被提交至頁面存廢討論的书籍皆为当代书籍。然而,一些非當代書籍也偶然会被提请关注度质疑,一些编辑也声称降低这类书籍的收录标准会被视为不公。我们建议各位编辑秉承“为后世留史料”的理念去评断这些书籍的关注度,无论它是否于近期重版,无论它是否在过去享誉盛名,或在文学史中流芳百世。”

本人把这条看做是维基百科关于书籍收录的底线条件:作为一部“百科全书”之“为后世留史料”的责任,无论这本书是否有名气,都有收录职责。何况独辟其径的《科学练声 》呼?--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7:57 (UTC)

观念错误。不是所有书的都可以收录的。
PS:规则是社群定的,存废也是社群决定的。都认为条目该废谁也没办法。--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0日 (六) 08:06 (UTC)
哈哈,这个我清楚,我已经对自己创建的这两个条目做了备份,但并不影响本讨论,并不影响我公开阐明自己的理由,这是维基百科赋予每个维基人的权力。--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8:18 (UTC)
那就慢聊,我接着刷编辑数去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10日 (六) 08:22 (UTC)

谢谢您的积极参与!--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9:00 (UTC)

多次无故重新创建已被提删的条目,并拒绝停止自己的行为,是否应该纳入“破坏”这一类别?我觉得这值得在我后面的封禁方针里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8:24 (UTC)

我创建的条目一天就被删除过4次,是因为初来乍到不懂维基百科的规则,将百度百科和互动百科的条目直接复制过来,造成了侵权。不过这已然成了历史,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维基小编留言) 2012年3月10日 (六) 09: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