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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支那停战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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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印度支那敌对行动的协定
签署日1954年7月21日(CET
生效日1954年7月23日(CEST)
缔约方 法国
 越南民主共和国
柬埔寨
 老挝王国

印度支那停战协定(法语:Accords sur la cessation des hostilités en Indochine),为1954年7月20日法国日内瓦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寮国柬埔寨签订的协定。

印度支那停战协定内容规定:法国在越南、寮国、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在法属印度支那全境实现停火。法国政府将尊重越南、寮国、柬埔寨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从印度支那三国撤退其军队。越南以北纬十七度线以南划出临时军事分界线,并建立非军事区;三国分别进行自由选举,在民主基础上的独立和统一;三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任何其他国家不应在其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不干涉其内政;成立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以印度加拿大波兰为其成员。

1954年8月,法属印度支那停战,而寮国、柬埔寨、分裂的越南也因此宣布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