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
截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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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麦克奈特在1865年的铁路事故中失去了他的肢体,是第二个记录幸存者同时是三重截肢。 | |
类型 | 外科手术[*] |
分类和外部资源 | |
ICD-10 | T14.7 |
MeSH | D000673 |
截肢是指因为创伤、疾病或手术而切断人体的一部分,被截肢的人就会被称为截肢者。截肢主要分为腿部截肢及手部截肢。人们要截肢可能是因为患上食肉菌、糖尿病或癌症等症状,或甚至遇上战争、恐怖袭击或地震等灾害。[1][2]
幸免疗程[编辑]
假使因某种原因引致需接受截肢疗程,相对于死在家中或医院,性质颇负面,常态相关患者也选择离世。[3][4]
相关[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Amputee Coalition Factsheet. [2013-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1).
- ^ 48岁女死者义肢被撞飞 早年曾遇车祸截右腿保命,加拿大星岛日报,2018年4月26日。
- ^ 病人寧死不截肢 腿比命重要?.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 ^ 醫生勸病人截肢保命 家屬:寧死不能無全屍.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