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基督教正生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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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编辑]

两份报章皆写为“特殊学校”

正生是一所特殊学校,专门录取曾因吸毒而遭到不同程度惩戒的学生,正生的办学宗旨,便是帮助这些学生改过自新,勇敢面对未来,不要觉得受到歧视,自暴自弃。

正生书院难入梅窝,星岛日报

首先,关于正生书院的本质,是一个教育问题大于戒毒问题。正生书院是一所按教育条例注册的私校,受到教育政策和条例规管,校内并无戒毒设施。它只是提供一个“无毒环境”,让学生在校内学习,接受学科和技能等混合课程。因此,正生书院其实是一所特殊学校,学生在这里进修之后,据知可藉学得的技能谋生,也可以重新进入传统学校,继续学业,也有到外国升学的例子。

正生书院迁梅窝 本质是教育问题,明报 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5:38 (UTC)[回复]

已有3个来源支持此校是特殊学校,而且加上了说明这是一所中学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21 (UTC)[回复]
如果星岛日报、明报及教联会的来源也不可靠的话,教育局网页也不见得可靠。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9:26 (UTC)[回复]

正生书院是一所按教育条例注册的私校,受到教育政策和条例规管

明明明报已经写清楚正生书院是一所按教育条例注册的私校,明眼人一看就知文中的“特殊学校”所指是性质及定位特殊的学校,但竟然有人只选择性接收—某生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6:59 (UTC)[回复]
教育局网页学校资料绝对比报纸可靠. 关于学校的资料, 政府是报纸的资料来源之一, 相反, 教育局的档案室却不会用剪报来当纪录资料.Alfredwongpuhk (留言)

中立的观点[编辑]

校址条目, 指校长 "忽视部份当地居民的反对,只认为梅窝是最佳选择" 是不中立的陈述, 请立论者先证实他完全没有考虑居民声音。 个人认为, 此文暗示校长一意孤行, 用作对正生书院校长的人身攻击. Alfredwongpuhk (留言)

那先请阁下证实他完全考虑了居民的声音。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9:29 (UTC)[回复]
User:Player23阅读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Tlrmq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1:33 (UTC)[回复]
可以写成“梅窝居民反驳,校长忽视部份当地居民的反对,只认为梅窝是最佳选择[出处]”必须突显出这只是梅窝居民的观点, 而非维基的立场. -- 同舟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2:00 (UTC)[回复]
原来这就是阁下的立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24 (UTC)[回复]
正生校长表示6个选址无一合适, 是经过实地考察, 是对百科全书的资料的增补及加强中立性, 是建立性修改, 但被删除. 这意味是一场编辑战. 我亦对维基百科常被有政治, 宗教或利益立场的人利用. 希望管理员关注.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3:52 (UTC)[回复]
我不明白, 事实上引用出处 正生:6址无一合适,明报,2009年6月29日."至于迁址问题,陈兆焯表示,过去一周已到过荃湾、元朗、西贡、上水和屯门共6个选址地点考察,全是废置校舍,但有关校舍都不能满足迁校要求,故仍视梅窝南约区中学为最理想的迁校地点。" 我修改是要完善有关条目, 有出处也用了中立的文字. 而你的修改,我认为是破坏性的修改.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49 (UTC)[回复]
已经加上,而且不可完全抄袭。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53 (UTC)[回复]
并无完全抄袭, 而是引述, 而且, 最初我的版本, 只是说陈校长经考察才决定梅窝仍是最佳选址, 仍被你删除! 我认你的在破坏修改, 甚至利用此条目攻击陈校长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5:09 (UTC)[回复]

梁启智文章并非要嘲弄别人[编辑]

梁启智: 【﹕为何不把正生搬到特首办? ——浅谈空间公义】,明报,2009年6月27日, 并没有嘲弄任何人, 而是藉正生问题,探讨公共空间问题。 梁启智原文指 "为何不搬去特首办旁边?" 的说话只是"晦气",相信作者看到有人说他嘲弄别人, 也会失笑! 另外, 在条目中, 嘲弄对象是谁?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2:33 (UTC)[回复]

( ✓ )同意某生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7:02 (UTC)[回复]
( ✓ )同意删去梁启智的引用。—同舟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1:21 (UTC)[回复]
(-)反对,有探讨公共空间问题,因此有参考价值。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4:11 (UTC)[回复]
( ✓ )同意— 嘲弄对象是谁? 是特首? 是部份梅窝居民? 教育局? 是正生? 是支持正生的人? 而且文章内文, 形容题目的问题是 "这条看似发晦气的问题" Alfredwongpuhk (留言)

学生人数[编辑]

该校学生人数随时变动,不能作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4:51 (UTC)[回复]

其他学校条目也多没有写上学生人数,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9:35 (UTC)[回复]
Player23请你注意你回退你不赞同的观点同时连中间非观点立场的文章版式编辑都一同回退了, 要不请你不要用撤销功能, 逐只字校订你不同意的观点. -- 同舟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0:55 (UTC)[回复]
同意Trlmq, 我认为可以用 “2009年3月时, 正生学校有超过一百名学生” 是中立和客观的事实. 上世纪, 香港一直有香港人口有六百万, 没有人当时质疑此种说法, 今天, 我们仍可以说上世纪, 香港有超过六百万人口. Alfredwongpuhk (留言)

维基百科不是讨论区[编辑]

请不中立,或者利用维基百科去对别人,或正生校长人身攻击者,请有心人到别的地方去生事.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5:11 (UTC)[回复]

校址条目[编辑]

现在校址条目, 已经加入了正生书院搬入梅窝的争议, 已经不是单纯的校址资料, 应把记载梅窝人的事件列为到新题目如"申请搬入乡议会南约区中受遭反对", 甚至为部份梅窝人的反对事件另立一新条目.

如果你是想将这题目作成新闻记事的话, 没必要. 维基百科: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 ~5: 新闻报导. -- 同舟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23:08 (UTC)[回复]
事实上, 这条目已经加入新闻记事在本来很资料性的"校址"上. 我同意, 如果记录正生搬校事件, 应开新条目.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2:38 (UTC)[回复]
另外, 请看梁启智的文章,只是借梅窝人说话带出公共空间和公义的平衡之间的讨论. 基本上不是对正生选址的讨论, 根本不应引述, 与其说梁启智在嘲讽人, 我认为是有人借用梁启智的名和他的题目去攻击某些人或团体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2:38 (UTC)[回复]

基督教正生书院[编辑]

基督教正生书院

我在上面的条目的增加内容, 有出处和中立, 但不断被同一名叫 Player23 的人删除. 而且我认为是恶意破坏, 而对正生书院的校长做成不公平的评论, 请问如何投诉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5:19 (UTC)[回复]

  • Alfredwongpuhk已透过讨论页与Player23沟通,早在Alfredwongpuhk在这边发言前,Player23已停止回退行为并作出解释。再一次证明沟通比围堵更有效解决问题,请不要再对人不对事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8:03 (UTC)[回复]
我对有关人士愿意退回并作出解释感满意. 另外本人之前没有和PLAYER23有任何接触, 没有针对个别人士的动机, 不过以后会多注意讨论时的言词 Alfredwongpuhk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30 (UTC)[回复]

戒毒学校[编辑]

两者都是戒毒用途,另外两者都是都是法庭判处。请user:tlrmq不要搞破坏。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6:18 (UTC)[回复]

放了一个多月也没有其他人异议,可见只是阁下的偏见,特此回退。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2:48 (UTC)[回复]
似乎你忘记了之前页面被保护,毕竟该说法没有可靠来源支持。不愿理性讨论的人在社会上不会受欢迎的。—〖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25日 (二) 03:39 (UTC)[回复]
香港政府的网页居然也不是可靠来源,看来是阁下有问题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16:22 (UTC)[回复]
政府网页陈述了该资讯,但并没有半点有关正生书院。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被异议而移除。—〖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26日 (三) 03:49 (UTC)[回复]
有没有半点有关正生书院,在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两者都是戒毒用途,另外两者都是都是法庭判处,除使用来源外,也应多使用常识。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14:16 (UTC)[回复]
我再想说多一句,之前页面被保护很短的时间,直到7月16日已被解除保护,阁下的诚信似乎很有问题。本人十分怀疑阁下能否胜任巡查员及回退员。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16:35 (UTC)[回复]
你何以见得我的诚信(Integrity)有问题呢?没有根据的指控几近人身攻击,我强烈抗议。另外,当回退员有滥用权限的嫌疑(例如利用回退功能进行破坏,或在未自定义回退编辑摘要的情况下回退非破坏性编辑等)时、当巡查者有滥用权限的嫌疑(例如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巡查者在标示巡查时完全没有履行新页面巡查义务),任何用户均可以前往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举报,由一名未参与举报的管理员核查后决定是否移除权限。—〖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26日 (三) 03:49 (UTC)[回复]
如认为本人有人身攻击,请向管理员投诉。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14:16 (UTC)[回复]

(:)回应,你要花时间在维基百科各个基督教相关条目表达你的观点我不打算积极阻止,但我在此对你作出的人生攻击及诽谤表示抗议,这是表达我的立场。 就你对我滥用回退权限的指控,你可以取得我同意在元维基提出对我本用户与编辑正生条目的IP间作出用户查核为表清白。但即使你到维基百科所有行政员和管理员以至Steward监管员去争取,申诉结果也是一样,你要认识怎么样的内容有多少适合维基百科。你说过封禁你是没有意义,这我是认同的,我不会像小学生一般向老师投诉你的行为。维基人大部分都是成熟的人为世界知识作出贡献,我不信奉神但我信维基精神,你总有一日会明白如何使得维基社群尊重和欣赏你的编辑贡献。—〖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9月8日 (二) 07:05 (UTC)[回复]

色情场所[编辑]

把色情场所写为不良场所,有岐视之嫌,特此回退。另外这也显示了护教者缺乏包容。Player23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17:16 (UTC)[回复]

文章全面性严重不足[编辑]

大概把这篇文的篇幅转换来描述一个人,应该如此︰“那个人有四肢,身穿蓝衫黑裤,头发长长,五官尚齐,面有一疤,疤长四吋,疤的形状为榄球形,中央凹陷,疑似刀伤。另外,伤口可能曾经有用过针线缝合,故疤旁有一、二、三……、七、八、九,九个孔状疤痕。”一个人,一个机构,只得疤痕?这个人皮肤颜色如何?四肢长度如何?衫,长袖还是短袖?有什么花纹?裤,长还是短?五官如何?眼,大吗?头发有多长?似乎篇幅极度不平衡,为何花了足足一半篇幅写她的“疤痕”,这是什么一回事?—J.Wong 2009年9月7日 (一) 07:50 (UTC)[回复]

难道只写“她”有多好多好,所谓“疤痕”却只字不提?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08:29 (UTC)[回复]
似乎阁下有所误解,本人意思是不要只著力去写“疤”而置其他方面于不顾。—J.Wong 2009年9月7日 (一) 08:34 (UTC)[回复]
因为那个人大半身都是疤痕—北极企鹅观赏团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08:37 (UTC)[回复]
此言差矣,人家经过廉署高调搜查后仍可安然无恙,您口中的大半身是疤,真的是疤?—J.Wong 2009年9月7日 (一) 09:06 (UTC)[回复]
“真的是疤”那些,例如林希圣亲口说的那句,也给阁下美化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09:21 (UTC)[回复]
本人没有美化。我也在找其他报章,及它提及的那个电视台。如斯“轰动的言论”只有她一份报章刊登,既非专访,为何只有她一份刊登?未免太奇怪了。本人对此有所疑虑亦属正常。本人与之无关,岂须为之美化。
究竟那是否真是疤?还是雾太大,看不清?—J.Wong 2009年9月7日 (一) 10:18 (UTC)[回复]
应该不止于一份,因此敬请阁下不要美化。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10:41 (UTC)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09:13 (UTC)[回复]
现本人正重写新版,写毕之时,美化与否,还请阁下置评一二。—J.Wong 2009年9月8日 (二) 09:20 (UTC)[回复]
之前的ip及新用户也示范了什么是把“疤痕”只字不提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08:40 (UTC)[回复]
不提是问题,提得太多而不写其他也是问题。过犹不及这道理不难明吧。—J.Wong 2009年9月7日 (一) 09:06 (UTC)[回复]

保护事宜[编辑]

其实本人参与了编辑工作,就应该避嫌,由其他管理员去处理。不过,本人发现双方的编辑战情况非常严重,故依其申请予以保护。我不会多作回退,我亦已于自己的沙盒重写一个新版本,以解决现时的中立性问题,希望双方于此段落展开讨论,解决问题。请勿忘记,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许可和肯定。敬请见谅。—J.Wong 2009年9月8日 (二) 08:53 (UTC)[回复]

可否把这个加进外部链接?小心“借善谋财” - 香港文汇报 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1:56 (UTC)[回复]
(!)意见取得共识以后,您可以使用{{editprotected}}请求管理员进行修改。—〖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9月11日 (五) 05:37 (UTC)[回复]

抱歉,一直无暇撰其新版,惟信其久护经收冷却之效,故解锢之。—J.Wong 2010年2月5日 (五) 17:10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基督教正生书院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26日 (一) 01:5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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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17日 (日) 07: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