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奕迅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基础条目 陈奕迅属于维基百科人物主题艺术家、音乐家及作曲家类的基础条目第五级。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品质评定标准被评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传记专题 (获评丙级中重要度
这个条目属于传记专题的一部分,用于整理和撰写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条目。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参与者加入这个专题参与讨论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香港专题 (获评丙级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香港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香港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条目因标记小作品模板,已由机器人自动评级。请确认评级正确无误后移除|auto=参数。
音乐专题 (获评丙级
本页面属于音乐专题的范畴,一个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音乐类内容的项目。请于讨论页讨论相关条目。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电影专题 (获评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电影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电影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电视专题 (获评丙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电视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电视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Untitled[编辑]

我是本页的原作者,我己经看过了有关网址,现作出以下声明:

1.本人是根据英皇的网页,撰写陈奕迅的资料,本人也没有全都抄进维基里 2.新浪网本身也抄自英皇的网页。 3.英皇娱乐和陈奕迅的合约也完结了,换句话讲,英皇娱乐本身也再没有这些文字的版权,本人也没有参考过陈奕迅于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的网页。—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Universehk对话贡献)于2005年5月8日 (日) 14:25 (UTC)加入。[回复]

英皇娱乐和陈奕迅的合约也完结了,换句话讲,英皇娱乐本身也再没有这些文字的版权
这句话是不对的。英皇娱乐网页上的文字与它与陈奕迅之间的合约无关,这些文字的版权依然是属于英皇娱乐。--Wing 06:22 2005年5月10日 (UTC)

精简提高质量[编辑]

建议删除广告的类别(很不重要),我稍后会多次精简一些无关重要的信息,及增加一些质量较高的信息,在这先打个招呼。望后来的编辑者是提高这个条目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毕竟陈是实力派的,喜欢他的人是喜欢他的声音,人海茫茫,不特别的我觉得无需说明,陈的声音,对于精简提高质量欢迎讨论。 “Sinaii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7:01 (UTC)[回复]

(:)回应:广告属于代言人产品 除非他不做产品代言 这东西 历来就有 包括日文等语种都有 非中文一家,很久以前 也在客栈已经讨论过 有共识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13:02 (UTC)[回复]
(:)回应:不知道你是针对陈还是针对多有关于这项的,我说的原意是针对陈的,广告的代言过一年或几年就换个人,更新编辑这种无聊的信息不累啊?连王菲都拍了“海飞丝”又拍竞争对手“如风”,是不是无聊无用信息?话急了别介意。“Sinaii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17:25 (UTC)[回复]
(:)回应:目前只有看见你一个人说无聊的。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不来维基,或者去编辑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其他内容,自然有人会填上,迟早的事。我说的是 代言人信息保留 是各语言版本共同的惯例,绝非中文一家,或者,你可以向基金会反应你的看法。—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1:54 (UTC)[回复]
(:)回应,真不敢想像这些说话是出自一名资深维基人的口中。留言态度恶劣,动不动就向对方说“可以不来维基”,这也是一名资深维基人对其他维基人应有的尊重吗?况且阁下所说之事,敝人实在不敢苟同。这些内容既冗长又繁琐,明显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的方针有所违背;而且参考整理得较好的艺人条目,从没有见到“广告的代言”之类的内容,如英文版部分艺人特色条目中的Jay ChouKate BushBob Dylan等等,那会有代言人产品这类广告玩意?—LokiTalk 2009年10月8日 (四) 14:36 (UTC)[回复]
(:)回应:维基有200多语种的版本,请不要只看英文版一种(至少看完10大语言的版本) 更不要把有50w左右条目的日文版当怪胎。来不来维基 属于个人选择权,取决于时间 精力 网络 兴趣等等因素综合。不涉及维基礼仪及人身攻击问题。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问题,那是对于TVB角色属性 类型等。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在客栈 今年1-3有讨论存档 是妙诗人发起,请不要滥用。
照此推论是相当可怕的,演艺人协会副会长可以不用写了,世界杰青、联合国XX大使之类也是,反正过了1-2年会换人的(T_T)。只有KBE勋衔之类的才是永久的。
所以才有 英文版简单一个条目 中文日文很详尽。这种事 应该大家各自检讨才是,我是宁可看见日文的琐碎事项陈列模板,也比英文空荡荡好。涉及人物 毕竟还是有东西方文化差异了,区域名人和国际巨星的差别,所以把成龙等列出是没意义的 不能说明问题。
我举一个简单例,除了某些实在著名的人物,比如小罗斯福总统,中文资料还比较好找。美国空军的著名指挥官 李梅将军 你去英文版看看 再到中文版看看 对比出来了吧?李梅将军在美国可是基本人人皆知吧(看了超过一年的二战史 现在这个才是我的重点)。
所以我一向看法,大家把自己熟悉的人物 通过维基介绍出去 让更多人知道,本身是一种文化的流动与交流,最好的办法,中文的人物到英文 是照着中文版翻 而不是去找英文资料自己动手在英文版写(日文版要从中文版搬东西的话 总是照着翻 而不是自己去写)
英文版重要是没办法的 因为目前世界文化输出上 始终还是美国最多(算上整个英语地区就更多),而不是华人地区输出的文化最多,这是影响力的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2:39 (UTC)[回复]

(:)回应:呵呵,这事我没能力扩大到其它条目,我是新来乍到者,尽管我认为这样更好。如果一个月(够长了)内无之前编辑陈奕迅条目的主要人士反对我将精简掉,我有原创的全国有名的演艺人士对陈的评价,我倒怕放上了此等有意义字太多遇到维基屠龙刀:“此段落类似爱好者站点。请帮助改进这个条目,移除过多的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列表和链接的收集等。”Sinaii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9:28 (UTC)[回复]

如对方针有异议 请到客栈展开讨论(麻烦通知我 另外我记得 广告的问题 讨论了才半年左右 按说不可能立即再开始讨论的),当然 如果有编辑战 那也不会客气,如果你有评论 欢迎补充 只要保证有来源 你找不到也没问题 我会尽量帮忙,另外 我估计一个月是不够的,因为基本没人看到,没人看到 自然不会出来发表意见了 在中文维基 大家喜欢各自闷头干活 编辑注释和讨论页 基本是被人无视的,除非你去客栈 那样估计有人看见 太不醒目了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2:45 (UTC)[回复]
1.那广告类就等三个月好了,主要还是看信息重要程度,重要的就不怕繁琐,没用的一个也是多。2.另说些有趣的事,日本人重情义,怕给人添麻烦,加上分不清事大事小的精细的精神可能是造成他们维基卡得不厌而且字多的原因,以我的能力猜测而已~~Sinaii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7:08 (UTC)[回复]
做事不靠猜测 靠真凭实据。没人注意到的东西 你放一年也是没用 所以 还是 如有异议 直接去客栈发起讨论吧 到时候通知我地址就可以。你嫌烦 无所谓 嫌烦的交给我或者其他人 总有人不嫌烦来接手做。你可以去做你自己认为不嫌烦的部分 OK?维基这么多东西 一个条目都有这么多部分 死盯着一个干嘛?不然就去客栈 拿讨论结果出来—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1:22 (UTC)[回复]
放一个月放三个月都是给陈之前的主要编辑者看的,不是折腾来给有维基人看,你看了这么久明不明白别人在说什么,你喜欢补充那些广告代言人信息你就去补充个够吧,我想百度百科更欢迎你的帮助,他的数据文件刚出生不旧超过你所喜欢的最多信息量的日文版,而且会越来越超!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7:36 (UTC)[回复]
你应该去百度百科吧 你还不懂?你提的问题 不是这一个条目的问题 而是要涉及全局性的方针修改 在大部分条目 是不存在所谓主要编辑者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37 (UTC)[回复]
(:)回应:为何你一定要插手一个条目内部喜欢陈的人能民主自由决定的事情,客栈之前的讨论我相信结果也就是不管他或可有可无,为何到你就变成了一定要有不能去除?
另我请教你回答为何维基设置这样的信息:此段落类似爱好者站点。请帮助改进这个条目,移除过多的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列表和链接的收集等。
如何你肯赐教上面这个问题,我请教你广告代言人这种信息的作用之处,难道是产品出了问题让人找这个明星?还是让人知道这个明星经常喝这个橙汁、使用洗面奶?
另请教你维基有没有企业的条目会把广告代言人这个你认为如此重要的信息放到它们的条目里并进行更新?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06 (UTC)[回复]


因为这不是一个条目内部小圈圈的问题,而是方针的一部分。维基五大支柱有看过吧,这是维基的基石 不可改变。要想改变内容,先提案通过修改方针。 所以我说 你如果仍然抱着“条目内部喜欢陈的人能民主自由决定的事情”这种思想,百度更适合你。但是百度百科的管理员是暴力,不来跟你讲民主自由。 本条目 我没看见有fansite模板 请指明是哪个条目。 作用 只为列出 让后来的读者知道他(也可以是任何人)曾经是某品牌(比如麦当劳)的代言人。因为 就Eason来说 这曾经是他做过的一项工作,和出过U87这张唱片是一个道理。如果你能证明他没做过麦当劳的代言人的话,而是另有其人,那相关内容当然可以立刻移除。 你看见的 只是什么1-2年合同的代言人。那种连续5-10年 甚至更久的 只是比较少 需要耐心寻找而已。 企业 就中文来说 目前只能保证代言人(大部分是艺人或者知名公众人物)条目会及时更新。日文方面,则是两边会实时更新,比如资生堂 我记得 在日文(可能是子条目) 有个曾经担任代言人的女艺人列表,同类性质的列表相当多。中文没那么做的原因 很大部分是因为中文的人力资源方面,从开始到现在 一直处于严重短缺,很多计划项目,因人力问题 只能无限期搁置。

还有 估计我要恭喜你,因为你的某个编辑 相信管理员有机会找你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57 (UTC)[回复]

这句话是我想你说的,想用规则陷害我你试试。--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3:30 (UTC)[回复]
1.你对“条目内部喜欢陈的人能民主自由决定的事情”的百度说法为何是如此的前后矛盾?
2.你如此明了大局真适合对上纲上线这个条目进行优化编辑。
3.“此段落类似爱好者站点。请帮助改进这个条目,移除过多的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列表和链接的收集等。”这个你做为喜欢动漫及艺人的编辑管理员看来是一次都没使用过。
4.原来你是想将陈奕迅做过的通告都应悉数放上来,因为这些是他“做过的一项工作”及他做得最多、最主要的工作,我以前是陈奕迅歌友会会长、歌迷会管理员、他信息的最大整理者,这些我都收集了,他在通告里唱不收录版现场Live告诉说好笑的事教人做人,还重要过放呼噪无味无娱乐性的广告代言人信息,应该放上来,我还要提精简的建议我真是个蠢货,但我比较怕其它管理人员不喜欢,请教我怎么办,求助。-- (留言)


这么说吧 两边(百度 维基)的管理员我都熟悉 至于百度 维基相关的内容太多 已经不需要我来多说什么了 到百度主条目 顺着看下去就完了。 fansite这个模板 个人的确少用 我是很少会主动用这个 不过就挂着这个的条目 救回来的也不是第一条了。我仍然不知道你说哪个条目有这问题,或者我可以帮你看看。至少陈的条目是没这个的。 请搞清楚 通告和工作的区别,比如陈去TVB做节目嘉宾,这算一个通告,这个 条目是不收的,不然真成了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当然我可以告诉你,其他条目的确有人这么做。个人建议是最好不要管,否则会引起其他人的反弹 迟早因为3RR被彻底封死 死的很彻底 要能管的话 我也该早管了。 我不是管理员,另外有一点说明 本人目前和任何艺人后援会等等都无关(我都退会了好吧),艺人条目只是因为以前的习惯 义务帮忙看管而已,忙着研究资料及生活 没空做什么艺人Fans。想我最近三年半 彻底没看过娱乐版,早落伍了。维基确实不适合保佑粉丝心态的人上来,这是我的经验(当然我继续百度也蹲 不过百科和我完全无关 去百度不过是看看朋友 打扫自己地盘而已) 我7-8年前第一次上维基,那时候我是Fans 最后的结局是被彻底清空封杀了事—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9:57 (UTC)[回复]

陈奕迅 歌神[编辑]

因为没有来源可以证明“但在现今香港乐坛上未被行业内人士和公众人士广泛使用和认可。”,所以加上“少数人称”不符合中立方针。— Άndrew (✉✍) 2010年4月18日 (日) 11:12 (UTC)[回复]

反正香港专门出产“歌神”,什么咖洨都可以当,来台湾骗钱,也见怪不怪了!122.117.126.61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6:03 (UTC)[回复]

香港习惯夸大包装,什么歌神 影帝 天王 殿堂反而变得很廉价,其实是很悲哀的事

合约问题[编辑]

当前你们需要证明的是用户Jacky6098提出的壹周刊的来源为非可靠来源,问题就能解决。

问题解决之前,我会负责维持现状,防止编辑战—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8:54 (UTC)[回复]

Re:[编辑]

对于某人的行为(屡劝不听 到现在干脆放弃ID,直接IP上来战),我也很头痛呐(无奈),现统一解释一次,有问题的 直接看这里就OK。

1.你不要以为人人粤语都很好,都懂E臣是什么意思。

2.K歌之王,这根本就没大规模通用嘛

3.吹神 此一 乃重点问题,这本是某人在新浪微博的自用ID(你躲也没用 都开始实名认证了 一人一号 你躲哪儿去?),根本就涉及借用维基帮自己做自我宣传。其二,的确HK某八卦周刊指陈奕迅本人是吹神(意思即是吹出来的 还是和上面的歌神有关),但这本身,开始即引用了HK某大型讨论区的消息,有网民指陈奕迅是吹神(相对于上面的歌神)。媒体报道本身就无法查证,这种事不能查证的话,就涉嫌人身攻击,明显违反生者传记。要能查证,你拿出证据来,没人动你。你别告诉我,到最后google等搜索引擎的结果就是指向这维基百科本身。

4.代表作,只能填一个,少说点,100个人,可能是50个意见,OK,你打算填哪一个?你说明年今日,有人可能认可的是U87,这不是存心找战嘛。—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7:06 (UTC)[回复]

第一段简介列举奖项过多[编辑]

个人认为简介列举了过多的奖项,集中于体现陈奕迅的成功事业,而缺少了陈奕迅性格、生活上的介绍。洋洋洒洒六段话居然没有出身和家庭介绍。建议参考其他特色条目名人传记页面简介结构修改,比如贝拉克·奥巴马。——琅琊醉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21:58 (UTC)[回复]

嗯,前言第二段可以整个删除,奖项的内容列举最具代表性的,其他都堆到奖项段落(其实留第一段就够了)。一般人想知道得什么奖会直接看该项。百科应多介绍歌手的生平、崛起过程、影响评价、表演风格或是转变......。目前内文几乎是流水席式的纯叙述XX年拿了XX奖,这Google或查条目中“所获奖项”就可得知。不过若要更动,条目可能要大改写。Kanno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1:17 (UTC)[回复]
第一段是大规模整合过几次,变成了现在的总6段。不过下面基本一样。老实说,要大规模改写的话,老问题,缺人。目前顶住各路各类脑残刚好维持在一个基本平衡上。--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1:53 (UTC)[回复]

关于条目陈奕迅[编辑]

关于陈奕迅条目,现在充斥各种杂乱资讯,昨日尝试做出修改,但遭user:Red16回退,这样下去恐有编辑战,还请各位提些意见,若能改善进一步条目更好。私以为所有改动并无不妥。按Red16君所言,回退理由如下:

  1. {{fansite}}没什么强制性的指引,谁都可以挂,而且正文部分不算fansite
  2. 在下改过之后文中内容脱节
  3. 不尊重其他编辑成果(实在不懂说的是什么)--浅蓝雪 2015年1月8日 (四) 16:06 (UTC)[回复]
(!)意见:我有说过“而且正文部分不算fansite”?另,关于第三点,我说的是,可能被人扣挂“不尊重其他编辑者的编辑”。

嘛,总之该说的都说了,详细对话页。实在没多余的精力了(今天本来是来参与某个小讨论的,那边早完了,这边耗掉1h) 总之该怎么怎么吧。事先提醒:小心发生连续清空,那样谁也扛不住(最简单纯粹的和管理员比手速么)--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1月8日 (四) 16:53 (UTC)[回复]

难得做一次清理工作,好生麻烦。互相挑刺就算了,省的又开始口水仗。最终也没能搞懂Red16的意思,主要大概就是“虽然就是fansite(到底是不是给个准话),但因为删得太多,还是自作主张(不然怎么地,还知道人手不足呢,就这么放著?),有可能引发编辑战,所以回退到原来的版本”?脱节的如果主要是现名英皇娱乐(Music Plus Limited)时期这一段,对比在这里[1],没看出来哪里脱节,具体到雪藏那一块仅删掉了五个字“因“雪藏”关系”,删掉读起来也没有任何不通顺。--浅蓝雪 2015年1月8日 (四) 19:58 (UTC)[回复]
艺人条目似乎最喜欢写流水账,列大表格,当然应该清理,只是粉丝们往往不太愿意。—Chiefwei - - 2015年1月9日 (五) 02:21 (UTC)[回复]
(!)意见:是不是fansite,我现在是无立场,我中立。是有人认为是fansite,我不认为,但也不否认。简单还是那句,我无立场,但是我尊重他人的意见。人手不足,自然最好是就这么放着,反正又没大问题。不然引爆编辑战的话,处理起来只怕耗费更多时间精力人力。
要说我是fans的话,我现在这年龄不合适。所以我跟你说了,我现在只管比较大的,比如简繁源码 国籍 无缘无故加上性质 人身攻击这种。其他可能引爆编辑战的操作,尽量不去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这么过去了(现在改一个字源码的话 我基本就放过去了 以前那是不可能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少一个字都可能整个变了,何况5个字,特别这还是因为开头的,原因啊。你要照顾第一次知道陈奕迅的(虽然这么想不可能是吧?)
真正的脑残粉是全IP用户操作,直接冲上来。如果IPv6地址更是无穷无尽了。
要说的话,你要知道这条还好了,比这离谱10倍的流水账多得是(活的好好的)

要不这么吧,把那一处改回去(脱节的),我认可作为一个现阶段的版本(算测试版本好了)。如果有人上来打编辑战,立刻就回到原来。你如果同意这么操作的话,那就动手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1月9日 (五) 06:06 (UTC)[回复]

我做一个删掉少一些的版本好了,明日阁下再看看。--浅蓝雪 2015年1月9日 (五) 20:52 (UTC)[回复]

香港专题质量评级标准[编辑]

陈奕迅是香港极重要的歌手,其影响力、流行程度和歌曲流行度都是在千禧年代首屈一指的。

评级: 中->高

--JK~揾我 2015年3月21日 (六) 01:29 (UTC)[回复]

陈奕迅是“亲建制派人士”?[编辑]

陈奕迅一向是避谈政治的人物,虽然曾数次出席政府的政治活动,但甚少公开发言谈论政治。要把他归类为亲建制派人士实在需要更多理据。或者请把他归类成建制派的编辑,请阐述你的理据,而不是反过来要别人提供“他不是建制派”的理据。他跟刘德华的情况相近,都是尽量不谈,也没有担任什么政协,而非像谭咏麟那样多次公开支持中国政府,也不像汪明荃那样担任政协。

至于“昵称”,我添加的那些都是传媒和DJ常用的,若需要提供REF也是没问题的,希望维基人在回退别人编辑前先问清楚--JK~揾我 2016年3月24日 (四) 12:29 (UTC)[回复]

1.这次是针对模板问题
2.ref我已经说了几百次了,我不想说一千次,都是成年人吧,要人重复一千次以上的话,那已经不能算提醒了。
3.建制派的问题,我早就说,任何人可以去客栈发起讨论,然后叫我过去,然而没人应,我有什么办法(类似这种有好几处 不止一个条目)?我昨天看见了大象的话,本已不想讨论这事了(所以只是模板问题,拜托谁去让管理员把系统弄弄,别想撤某个问题版本的时候,一个系统提示 你没有权限 然后要撤更大范围。PS:啊,留着错误版本干嘛?当饭吃?需知道会误导人的)。查我过往记录就知道,我一向反对把北上的所有人加建制派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3月25日 (五) 08:08 (UTC)[回复]
  • :首先,这个条目的问题当然在讨论页讨论,毕竟是针对个别的条目,而非全部。即使是,也是讨论“如何定义建制派人士”,而非单就陈奕迅是否建制派作讨论。至于阁下所说的ref问题,这样算是答问题吗?阁下提出的三点真是抱歉,暂时看不清楚阁下的理据。请先在这里讨论,之后真的有需要、未能达成共识后才到客栈。--JK~揾我 2016年3月25日 (五) 16:10 (UTC)[回复]
  • 然后你自己先跑去条目编辑了?就这样子?
    来来,你告诉我,你们那个{{flatlist}}到底是哪儿跑出来的?格式手册改过了?(对 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个,另外,别扯太远,这次,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使用这个模板,之前10年了,根本没见其他人用过,这是怎么回事?管理员以上集体不会用?日文、英文多年,一样没见人用过)
    至于ref,你去查我最近五年在本条目的编辑,我有多少次提到ref了,对象就是某个IP用户(印象是非固定)
    另外,麻烦你先查清楚,我N年不往本条目添加任何东西了(现在只负责日常维护)
    真是笑掉人大牙,你HK的?HK现在中文就教成这样了?到底是老师没教还是怎么的?我是不是该认为某个IP用户也是你?
    只要是中国人,哪里来的罗马字?(罗马拼音)中国人从来只有威玛拼音(否则常凯申是怎么来的?国内砖家就这水平了),罗马字是仅限日文的东西,而之所以会有罗马字,是因为{{艺人}}当初设计就是个全通模板,罗马字就是留给日本出身的BLP类条目用的,其他不相干的用它干嘛?应该全留空。
    威玛在wiki从来不是强制必须的东西,当然,你可以去申请大改艺人这个头号精密模板。
    至于建制派,另谈好了,顺便一说,我昨天临时抽了几个条目(就演艺圈)看了一下,又笑晕了,10个里面,可能只有2个分类正确。是不是只有港区人大的才算建制派?现在建制派的现实现状就是这样。--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3月26日 (六) 10:10 (UTC)[回复]
    真是没办法,我只看到有人自己说一堆狗屁不通的东西,然后说别人不会写中文。不是说笑,从前别人说什么“蝗语”,我也不信的,什么“加大力度”、“优化”、“方方面面”我也只认为是文化差异,现在真的亲身领略到了,感谢阁下的质素。
    你跟什么IP用户对话关我什么事?你不会认为有任何人会那么空闲去“追踪”你,看你说过什么话吧……
    什么叫自己跑去条目编辑? 我添加一些真实、有根有据的内容,却被人不断借“维护”为由回退,我当然要据理力争。
    中国人?呵呵,连语言、文化都不同,就不拿语言也不同的比了,就说台湾,大家同一语言,用的拼音制度也是不同的,你的什么常什么申,根本没需要知道,因为大家的标准不同。举个简例,假设一个香港人,在香港“犯了”大陆的法例,然后大陆人跨境“执法”,这合理吗?只需要按事实写出就行,不需要搬龙门,单讲这个条目,什么威拼音确实没需要知道,他的拼音就是Chan Yik Shun。而且这个与阁下回退我的编辑没有关系,在此不详述。
    建制派那个问题,你自己先搞清楚标准再说吧,维基百科应该不容许任何编辑以“自己方式”去主观判断一些标准吧,你自己讲清楚标准再说吧。
    flaglist那个我怎知道,这个不是必须的,可以删掉,但真实内容却不容删减。--JK~揾我 2016年3月29日 (二) 06:19 (UTC)[回复]
真是要断气了...
你上面不在问我ref这事的由头?
谁说你添加的不是真实内容了?我从一开始说的就很清楚,我的目标是flatlist这个模板。这样,我多等你一天,你自己去搞,过时不候。
这个是你的编辑?这个好像最初是某个IP用户的吧?我只能认为那个IP用户=你咯
你那个简例,不就发生了?铜锣湾事件啊,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你明知他不合理又能怎么样?国家机器。--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3月29日 (二) 08:41 (UTC)[回复]
  • 原来如此。我第一次改的时候是1月,那时FLAGLIST一直在,那么如果你认为我添加的内容是正确的,你可以直接把FLAGLIST删掉,我一直不知道你在说这个,也没有为意原来一直争辩的是搞错方向。对于FLAGLIST这事,或许是我疏忽,先说一句抱歉,因为我根本不知道那东西叫FLAGLIST,也不理解这个东西会令阁下如此困扰,因此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你一直回退的是FLAGLIST的问题,而我只是一直添加内容,从没有打算在FLAGLIST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的物件上纠缠。因为用顿号就能取代,这个东西确实多馀,你想删掉我也是赞成的。但我还是觉得你可以说得清楚一点的,而且我加的东西与阁下之见没冲突,你不是只需要直接把FLAGLIST删掉就行了吗?为什么一直直接回退?实在令我大惑不解。
    至于建制派的问题,阁下似乎未有添加新的论点,那我就暂时不讨论此问题了。
    关于IP用户,我不会认为有任何人会“追踪”我的编辑,但我在维基已是很资深了,也知道阁下亦然。而我最近亦没有什么大型编辑纪录,也没在此条目打编辑战,你凭什么会推断我会用IP用户改条目还不断回退那么无聊? 阁下在两个月前回退了我的编辑,我在一星期前才知道,除了每天强逼症写条目的那些“职业义工编辑”之外,谁会那么无聊24小时也在上维基啊……
    至于那个事件,应该有点离题了,我只是想借此带出两个制度不同的地方,要以自己的标准量度别人是不合理的,所以在维基百科也只能希望尽量做到合理客观的编辑方向,建制派的定义需要先搞清楚。--JK~揾我 2016年3月30日 (三) 17:28 (UTC)[回复]
1.这是什么鬼 rv这是第一次,就不解释了。然后模板 都看见了吧这是第二次,问题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至于第三次讨论完了再说,已经说的很明确了,当时还在讨论中(包括现在也还是)。
2.1月份的时候,我真的没见到flaglist这个模板...
3.IP用户,我只是怀疑,因为上面你说了,我的编辑,我遇上某类IP已经超过三个月了,特征就是有那个罗马字... 如果第一次不是个IP用户,我也不会直接说,这是什么鬼了
4.Flaglist,我是前天晚上抽空研究了一下源代码,1.明面上,我没发现条目内容在使用该模板之后,有任何更进一步的精进,我看到的东西,都体现在源码上,源码复杂一倍 长度随之加长一倍。虽然我一直主张,排版美观什么的根本无所谓,但那也是有限度的,而现在这样明显已经超过底线了,就这样。

总结,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好吧,后续麻烦你自己操作一下,省的我又搞错什么,关键就是模板部分的排版问题

5.建制派的问题,我前天顺便抽空看了一下大象的那段讨论,不行,很多人的观点太肤浅。这事我要仔细讨论。
然后我查了一下编辑历史,发现了更闹笑话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然不少不是建制派(注意字词,这分类需要调整 有打算提案)... 这类人如果上面认为你有问题,根本就不可能让你选上(你看长毛是么 他有可能么)
最后,一切的同类编辑,居然出自某个IP用户之手(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又不是改改某人是不是TVB艺人了这种小事 怎么能交给某个IP用户来操作???)

以上这一小段,讨论时需要可附上。--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3月31日 (四) 07:44 (UTC)[回复]

  • 因为我一直不知道你所说的模板是指FLAGLIST,我以为是说开头那个,所以还去加REF……那就算了
  • 那么到底问题出在哪呢?为什么直接回退?
  • 这个问题不谈,虽然阁下对我怀疑确实令我愕然
  • FLAGLIST,我没有兴趣理解,反正我的意见就是这东西多馀
  • 暂时未有打算管理其他建制派人士的条目,但若有需要亦会了解更多--JK~揾我 2016年3月31日 (四) 11:38 (UTC)[回复]

呵呵[编辑]

维基充斥著很多人,对改善修目毫无贡献

成天就只会围绕著国籍、昵称、建制泛民标签、第一第二主角/配角等等鸡毛蒜皮的问题改来改去,也不嫌腻!

于是那一片片瞎眼的灰色大家都无视了? 猩猩索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9:5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奕迅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6日 (三) 09:52 (UTC)[回复]

连结 eason and the duo band[编辑]

申请连结 "eason and the duo band" 到以下页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ason_and_the_duo_band—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Easonandtheduoband对话贡献)于2018年6月11日 (一) 06:10 (UTC)加入。[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奕迅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9日 (四) 03:27 (UTC)[回复]

可靠来源、可供查证及3RR[编辑]

显然是因为是同一个人的事情

@Lolitacon 这又有人把3RR给抬出来了。

这次一次性解决好了,我要求这次彻底明确,反破坏还到底要不要做了? 提报VIP和RFPP?什么样的时效这里所有人都清楚吧?完全取决于那个时间点是不是刚好有管理员在线(还必须是在那一区),简单说就是完全看运气了... 囧rz……

另外,陈奕迅-历史 这是最新版本(一开始是 无来源!有印象对吧?这回好,彻底连根拔当不存在么?还好有版本历史)。

提几点:1.陈奕迅条目从建立开始没多久,就是填GBR英国国籍。来源一直都没变,这十几年来,从来都没人有任何异议。2.忽然一周是纸媒,我相信如果去图书馆找找,不排除还有旧刊存档(所以我昨天说wiki不提供实体图书馆服务)。3.内容而言,这是徐濠萦的专访,并不是记者自己写篇文章交差了事。4.如果连纸质媒体都不靠谱,那我们是否需要讨论,把新华社等党媒,除了授权发布之外的其他内容,一律列为不可靠来源?--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8:38 (UTC)[回复]

网际网路上查无实据,其他语言版本(it:Eason Chanen:Eason Chanid:Eason Chanfr:Eason Chan)的国籍栏也均是 香港。--Lolitacon«» 2018年10月5日 (五) 09:16 (UTC)[回复]
能好好的回答,不跑题行么?我已经说了,你能排除其他语言版本未更新的可能性?为什么说网上一定要能查到?谁规定的?虾米等天朝网站,那些标中国香港的,我有理由怀疑是基于中国特色政治正确,一如CCTV做的那样。(实际大家都明白,小编就是抄)。
我直接说了吧,这篇,当年是网易门户论坛上,有人专门把专访手打下来+杂志扫图版对照,今年(2018)年初网易已经关闭所有论坛板块,网络上没有?以为google机器人爬虫不更新么?(而且这种网易的内部板块 本来就挡各种爬虫,你倒是从搜索引擎上直接把网易新闻跟帖二版上那些新闻评论搜出来啊?根本不可能,你只能搜到新闻原文)
我已经明确说了(当年ref的添加者也说了,当年我只记得是徐濠萦的某个专访 期数等等后来是其他人加上去的)忽然一周是一本纸质杂志,那么一大本东西在眼前,实体书,专访,印刷品,难道不比网络媒体靠谱
你们当时列出的理由可是非可靠来源,不是说无来源想要推翻一篇专访,要么,杂志上根本没这篇专访,或者,专访中根本没有谈到国籍的话题
据我所知,苹果系并没有推出电子版(非网络版 而是kindle那种电子书),除了去图书馆找旧刊实体书来对照,还有什么办法?什么杂志、年份、期数都在,图书馆如果有这本书,怎么会找不到?
难道本地人不去图书馆找,让我这外地人直飞香港,就为了去图书馆找一本可能存在的杂志?什么?你不是本地人?或者图书馆里根本没这本杂志?那就让它这么原样呆在那里。
我提醒一句,wiki只负责可供查证,我们不是侦探,不保证每个ref说的都是事实。证伪?等有疑问的人找到原始出处,自然可以证实,等证伪了,再动手处理也来得及。--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08:01 (UTC)[回复]
@Red16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7259792/ (《ME!》是忽周附送的书) 其实里面根本就没有丁点跟国籍相关的,当初是谁加的ref?
还特地上慧科确定一下,并无出入,除了豆瓣那个复制漏了小标题。Fake12345留言2018年10月20日 (六) 01:21 (UTC)[回复]

陈奕迅的《与你常在》并没有派台[编辑]

根据各电台纪录,《与你常在》并没有派到任何台,请不要再修改派台歌曲成绩一栏,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omnameistom对话贡献)于2018年11月24日 (六) 06:16 (UTC)加入。[回复]

图片问题(2023)的一点想法[编辑]

几天前,当@水餃喵 提出说折中一点吧,我是接受的,所以我没有什么意见。我想,如果一个人固执己见,像这次,已经到了完全谈不上协作的地步了。如果人人都如此,社群应该解散,不用玩了。必要且合理的折中让步,不是应该而是必须的。

个人感想到此结束。同时,郑重告诫某些IP用户,我并不想第二次送去管理员那里解决(如果我认为有必要,一定会这么做就是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3年3月31日 (五) 07:44 (UTC)[回复]

那些IP应该是同一个人吧,都编辑了王夫棠条目。不知道为什么IP(们)这么喜欢这张图(我是觉得这张图太糊了,颜色也有点奇怪,带着个墨镜怎么能说是“最明显看出外貌”?)--😺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3月31日 (五) 12:41 (UTC)[回复]
@Red16:事情过了这么久了,IP应该不再闹腾了,应该可以把顶部的模板撤掉了。--😺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6月24日 (六) 14:51 (UTC)[回复]


我是“Eason在 Fear and Dreams 演唱会举手”图片之原上传者,因涉及版权问题,我已通知维基进行下架。 --Sneak9999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16:00 (UTC)[回复]

你完全搞错重点。重点并不是有公司投诉(我并不是VRT小组成员,仅个人目及范围,很久没看见任何VRT了),而是有人不喜欢(认为图片涉及丑化eason,就这样类似的理由),他不喜欢不依他改变就直接开打编辑战,都有过往的编辑历史可查(3月,上记有时间),所以,涉及争议内容,能不动就不动最好,避免任何不必要的事端再起,望理解。--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02: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