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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愛德華·馬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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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愛德華·馬貢
Charles Edward Magoon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
第二任古巴臨時總督
任期
1906年10月13日—1909年1月28日
指定西奧多·羅斯福
前任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繼任何塞·米格爾·戈麥斯
古巴總統
第二任巴拿馬運河區總督
任期
1905—1906
指定西奧多·羅斯福
前任喬治·懷特菲爾德·戴維斯
繼任理查德·里德·羅傑斯
第三任美國駐巴拿馬大使
任期
1905年8月7日—1906年9月25日
指定西奧多·羅斯福
前任約翰·巴雷特
繼任赫伯特·斯奎爾
個人資料
出生(1861-12-05)1861年12月5日
明尼蘇達州斯蒂爾縣奧瓦通納
逝世1920年1月14日(1920歲—01—14)(58歲)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1]
墓地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尤卡陵園
40°49′03″N 96°39′53″W / 40.8175°N 96.6647°W / 40.8175; -96.6647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之墓)
職業律師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英語:Charles Edward Magoon,1861年12月5日—1920年1月14日)生於明尼蘇達州斯蒂爾縣,是美國律師法官外交官和行政官員,曾擔任巴拿馬運河區總督、美國駐巴拿馬大使及古巴臨時總督。他的職業生涯存在多起醜聞和爭議,但這些醜聞和爭議都缺乏明確證據。

美西戰爭結束後,美國得到原屬西班牙的多片領地,擔任美國戰爭部法律顧問的馬貢為國會聯邦政府行政部門撰寫草案和報告,對新領土的管理方式提出建議。這些報告之後集結成書,於1902年出版,被譽為美國新領地管理的開創性著作。[1]離開古巴後,馬貢選擇退休,最終於1920年初在紐約因闌尾炎術後併發症去世,享年58歲。

早年經歷[編輯]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於1861年12月5日在明尼蘇達州斯蒂爾縣的奧瓦通納(Owatonna)出生,但很小時就同家人遷居內布拉斯加州。1876年,他報名就讀內布拉斯加大學林肯分校預科課程,學習兩年後再於1878年正式入學。1879年,他離開該校,前往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獨立研讀法律。1882年,馬貢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然後就在林肯從事執業律師工作,[2]之後成為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3]。馬貢還成為內布拉斯加州國民警衛隊軍法官,「法官」這一頭銜此後也一直伴隨馬貢的職業生涯[1]

戰爭部及「馬貢事件」[編輯]

羅素·阿爾傑Russell A. Alger)擔任戰爭部長期間,戰爭部新增海關和島嶼事務分部,之後更名島嶼事務局。1899年時,馬貢已尋求途徑進入該部法務部門。[4]

美西戰爭結束後,美國獲得包括關島波多黎各在內的多個新領地,但相應領地居民是否能夠自動獲得憲法保障的美國公民權利問題激起法律和政治爭議。1899年5月,馬貢為阿爾傑準備了一份報告,之後「憲法跟隨國旗」的官方政策便是在這份報告的基礎上確立。[4]

根據憲法跟隨國旗政策,波多黎各、關島及菲律賓經條約移交美國時,這些領地的居民就會馬上獲得聯邦憲法保障的所有美國公民權利。以美西戰爭為例,1898年12月10日各方簽署巴黎條約之際,便是上述領地居民獲得美國公民權之時。但由於部長阿爾傑之後不久辭職,這份尚未完成的報告並未遞交國會。[4]

1899年8月,伊萊休·魯特成為新任戰爭部長,將此前馬貢起草但尚未完成的報告擱置。馬貢又起草了一份新報告,其中立場同上一份完全相反,即美國新獲得領地的居民並不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而需由國會專門通過法案正式授權。報告中將國會此前對西北領地路易斯安那購地所獲領土的處理方式作為先例。新報告經魯特於1900年2月12日簽字後遞交國會,代表戰爭部對議題的正式立場。[5]美國最高法院總體上認同戰爭部的立場,並從1901年開始在一系列「島嶼案例」中確立相應原則[6]

國會在此期間正辯論波多黎各關稅法案,法案中的第一項規定同聯邦憲法衝突,但當時民主共和兩黨對此涇渭分明,共和黨人支持法案,民主黨人則強烈譴責。民主黨議員在隨後的辯論期間發現馬貢此前還曾起草一份報告,於是要求戰爭部上交,以便國會對比。戰爭部雖拒絕遞交,但原版報告還是泄露到國會。投票開始前,少數黨領袖詹姆斯·理查森James D. Richardson)在參議院樓層大聲宣讀報告,但最終還是功虧一簣,雙方議員均嚴格遵循黨派立場投票,法案得以通過。[7]

芝加哥論壇報》將此次爭議稱為「馬貢事件」,馬貢為此身處醜聞中心,受到兩黨的嚴厲指責。雖然馬貢也是共和黨人,但其他共和黨人聲稱他不過是官員下屬,只能遵循戰爭部的正式立場,無權表達個人意見,因此他的第一份報告沒有任何意義。民主黨人則將同樣的理由微調,稱沒有意義的是第二份報告。不過,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能夠證明兩份報告中是否的確包含馬貢的個人立場。[8]

事件過後,馬貢繼續在戰爭部工作。1902年,他在戰爭部工作期間為新領地管理創作的文獻集結成書公開出版,題為《Reports on The Law of Civil Government in Territory Subject to Military Occupation by the Military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etc.》(大意為「美國軍事占領領土的民事政府法律報告」),之後還多次重印,被譽為相應主題的開創性著作。[9]

巴拿馬[編輯]

1903年下半年,戰爭部長魯特宣布退休的決定。部分媒體猜測馬貢會跟隨魯特一起辭職,回歸執業律師工作,[10]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1904年6月,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任命馬貢出任地峽運河委員會首席法律顧問,該委員會當時的工作項目便是日後的巴拿馬運河。馬貢直接向委員會主席約翰·格蘭姆斯·沃克John Grimes Walker)匯報,但始終沒有成為委員會成員。[11]羅斯福總統稱讚馬貢在戰爭部工作期間表現出色,而且很受尊重,足以出任委員會首席法律顧問。為委員會工作期間,馬貢的辦公室和住址仍然是在首都哥倫比亞特區[3]

1905年3月29日,羅斯福總統突然出人意料地要求地峽運河委員會所有人員及巴拿馬運河區總督喬治·懷特菲爾德·戴維斯(George Whitefield Davis)同時辭職[12]。據戰爭部長威廉·霍華德·塔夫脫所述,委員會職能上存在先天不足(特別是在巴拿馬運河區的衛生問題方面),七名委員也難以達成共識,所以總統才做此決定[13]。幾天後,聯邦政府宣布繼任人選,馬貢成為運河區總督併兼任委員會委員,委員會主席一職則由鐵路企業家西奧多·尚茨(Theodore P. Shonts)擔任[14]。根據國會授權法案規定,委員會必須有七名委員,但經過調整,新組建的委員會中只有馬貢、尚茨及總工程師擁有實權,另外四名委員只是用於滿足法定人數規定的擺設。羅斯福曾要求國會將委員會調整為只包含三名委員,但遭國會否決,總統於是徹底重組委員會來繞開國會限制。為承擔新職責,馬貢於次月遷居巴拿馬運河區。[13]

巴拿馬運河區總督[編輯]

馬貢擔任總督的主要職責是改善衛生狀況,解決黃熱病瘧疾經常爆發的問題。起初他覺得這兩種疾病不可能是通過蚊子傳播,覺得如果真是如此,當地人的感染數量應該會更多。此時學界在人類對疾病的後天免疫機制上缺乏足夠了解,《芝加哥論壇報》曾在報導運河區疫情的文章中稱由蚊子傳播的黃熱病猶如怪物般嚇人。[15]但到了1906年1月,馬貢早已明白蚊子在這些疾病傳播中的作用,他通過《紐約時報》同月底發表的文章詳細檢討自己領導的運河區政府在工作上的不足,並且已經制訂積極且龐大的計劃,消滅滋生蚊蟲的沼澤[16]

擔任總督期間,馬貢還是戰爭部的翻譯,將全本巴拿馬民法典翻譯成英語後出版,再於1904年5月9日將之匯編成運河區法律。這也是歷史上首次有西班牙語國家而非美國領地的完整民法典翻譯成英語。馬貢在將之納入運河區法律體系時也沒有修改這些法律,這在歷史上同樣非比尋常。[17]

1905年7月2日,羅斯福進一步集中巴拿馬地區的權力分配,任命馬貢取代約翰·巴雷特(John Barrett)出任美國駐巴拿馬大使。這樣馬貢不但是美國在他國飛地的總督,還是美國駐該國的外交官,這種情況可謂前所未有。喬治·懷特菲爾德·戴維斯擔任運河區總督期間同大使巴雷特存在磨擦,因此羅斯福的此次任命也確保大使同總督間不會再出現立場相左的情況。馬貢此後可以同時領兩份薪金,但此事之後引發爭議。由於身兼巴拿馬及運河區兩大要職,馬貢成為當地極具權勢的官員之一。[18]

同國會不和[編輯]

羅斯福總統在處理巴拿馬運河區的問題上同國會出現越來越多的衝突,非同尋常的集權任命便是雙方的爭議焦點。除總統未經正式途徑重組運河委員會的問題外,國會對各委員任免提出的質疑逐漸增多,雙方鬥爭漸趨激烈。1905年11月,美國地理學協會講師兼作家保特尼·畢格羅Poultney Bigelow)到訪巴拿馬,然後在報告中嚴厲批評運河區的工作進展。這份在美國得以廣泛宣傳的報告不但批評運河區工作效率低下,而且管理品質堪憂。馬貢對此反駁稱畢格羅到訪運河區的時間不足兩天,其中一天還是感恩節,節日期間工作進展緩慢是很正常的事。[16]

1906年2月,馬貢受到聯邦參議院負責運河管理事務的委員會傳召,要求他出席聽證會作證,其中就包括回應畢格羅的報告事宜。馬貢此前在運河區沿用巴拿馬刑事體系的做法此時受到批評,根據這一制度,在運河區被捕的美國公民不能享有由陪審團裁決的權利,這也是運河區刑事制度面臨的主要爭議點之一。此外,聽證會還對運河區法官素質等問題提出質疑。[19]

雖然沒有通過這些聽證會得出正式結論,但國會隨後通過領事改革法案,禁止今後再有像馬貢這樣一人同時出任外交官及其他行政職位的情況[20]。接下來總統並沒有直接解除馬貢的某個職務,而是提名他出任菲律賓副總督,但這份任命尚未生效便已撤銷,馬貢隨即受命出任古巴總督[21]

古巴及退休[編輯]

1906年,受選舉爭議及民選總統托馬斯·埃斯特拉達·帕爾馬任期屆滿後拒不交權的影響,古巴陷入憲政危機。民間爆發動亂,美軍出動5600名將士控制事態,史稱第二次占領古巴[22]。根據1903年簽署的古美關係條約,美國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出兵干涉。戰爭部長塔夫脫短暫穩定局勢後,馬貢獲命擔任古巴總督,該職位不但在該國擁有絕對權威,還有美國軍方在身後支持。[23]

1906年10月13日,馬貢正式成為古巴總督。他決定不舉行正式的就職典禮,而是通過報紙將消息傳達給古巴公眾。馬貢在演講稿中告知該國人民,他將「行使……古巴憲法賦予的職責,維護古巴獨立。」馬貢的任期很短,主要目的僅限恢復秩序,而非殖民統治。[24]

緬因號戰艦殘骸

馬貢出任總督期間,古巴的殘留革命勢力已經清除,他的工作重心因此轉移到基礎設施建設上。在他的協調下,該國建好二百千米公路。[25]馬貢呼籲把古巴軍力重組成正規軍,而不是像墨西哥那樣的「鄉村守衛」[26]。此外,他還要求清理緬因號戰艦的沉船殘骸,此事引發爭議,當年正是這艘戰艦在干涉哈瓦那港口交通時沉沒,成為美西戰爭的導火索。馬貢在遞交戰爭部長的年度報告中稱,古巴人普遍認為,美國及美方支持的古巴政府之所以沒有探查戰艦殘骸,是因為這艘船很可能不是被魚雷擊沉,他們懷疑這種說法只不過是當年美國向西班牙開戰的藉口。聯邦國會最終於1910年授權打撈殘骸,但此時馬貢早已離任。[27]

擔任古巴總督的馬貢在美國風評甚佳,但在古巴人民心目中卻不受待見。許多古巴作家以大量聳人聽聞的指控批評他,稱他是「蠟像人」,體型肥胖、舉止粗魯,野心勃勃而且貪得無厭。古巴學者卡洛斯·曼努埃爾·特里勒斯(Carlos Manuel Trelles)之後也稱馬貢唯利是圖,令人不齒,對古巴民族構成深切破壞。另有多位古巴歷史學家指出,馬貢的總督任期揮霍無度,在古巴留下惡劣的歷史印記,令古巴倒退到腐敗的殖民地時期。[28]

1909年1月29日,古巴恢復主權政府,何塞·米格爾·戈麥斯(José Miguel Gómez)成為總統。雖然沒有任何足以證明馬貢貪污的明確證據浮出水面,但他離任之際將多個利潤豐厚的古巴工程交給美國公司承包的做法之後繼續激起爭議。[28]幾個月後,馬貢獲得塔夫特總統的正式表彰,感謝他在古巴的傑出貢獻[29]

離開古巴後,雖然有傳言稱他有可能出任駐華大使,或是進入維持中美洲穩定的特別委員會任職,亦或成為內閣成員,但馬貢實際上沒有再從事公職,前往歐洲休假一年後再返回美國,然後正式退休,從此淡出公眾視野。1920年1月14日,身患急性闌尾炎的查爾斯·愛德華·馬貢經手術治療後因併發症在哥倫比亞特區辭世,享年58歲,身後遺骨下葬在林肯的尤卡陵園(Wyuka Cemetery)。[1]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C.E. Magoon Dies (fee). The New York Times (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 1920-01-15: 11 [2016-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2. ^ Charles Edward Magoon Papers Inventory (#3922-z). Wilson Library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2016-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3. ^ 3.0 3.1 Magoon Has Won His Spurs. The Washington Post. 1904-08-21: 8. 
  4. ^ 4.0 4.1 4.2 Problem of War Tax. Chicago Daily Tribune. 1900-04-02: 7. 
  5. ^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Flag. Forum. 1900-05: 257–263. 
  6. ^ Rivera Ramos, Efren. Deconstructing Colonialim. Burnett, Christina Duffy & Marshall, Burke (編). Foreign in a Domestic Sense: Puerto Rico, The American Expansion, and the Constituti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1: 115–116, 239, 243, 248. 
  7. ^ Puerto Rico Brought Close. Los Angeles Times. 1900-04-12: I1–I2. 
  8. ^ Porto Rican Bill Passed By House. Chicago Daily Tribune. 1900-04-12: 1–2. 
  9. ^ Civil Government By the Military. Chicago Daily Tribune. 1902-07-14: 1–2. 
  10. ^ Judge Magoon's Success. The Washington Post. 1903-08-19: 6. 
  11. ^ Hon. Charles E. Magoon. The Washington Post. 1904-06-28: 6. 
  12. ^ Requested to Resign. The Washington Post. 1905-03-30: 4. 
  13. ^ 13.0 13.1 The Rainbow on the Isthmus. Medical News. 1905-04-22: 745–746. 
  14. ^ Shonts Canal Chief. The Washington Post. 1905-04-02: 6. 
  15. ^ Richard Weightman. Yellow Fever Bugaboo On Isthmus May Retard Progress on Canal. Chicago Daily Tribune. 1905-06-07: 6. 
  16. ^ 16.0 16.1 Magoon Here, Replies to Poultney Bigelow (fee). The New York Times (The New York Time Company). 1906-01-29: 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6). 
  17. ^ Panama Code Translated. The Washington Post. 1905-06-07: 4. 
  18. ^ Magoon to Panama. Los Angeles Times. 1905-07-03: I3. 
  19. ^ Hang Without a Hearing. The Washington Post. 1906-02-10: 2. 
  20. ^ Magoon Is a Self-Made Man. Los Angeles Times. 1906-10-29: I16. 
  21. ^ Magoon Gets New Office. The Washington Post. 1906-09-18: 7. 
  22. ^ Latin American Election Statistics. Cuba: Elections and Events 1902–1911.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2007-1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16). 
  23. ^ The Situation in Cuba. The Independent. 1906-10-11: 840–841. 
  24. ^ Magoon Takes Taft's Place. Los Angeles Times. 1906-10-14: V20. 
  25. ^ Magoon's Good Work. The Washington Post. 1906-11-03: E4. 
  26. ^ John Callan O'Laughlin. Cuba Will Have Army. The Washington Post. 1908-05-05: 1. 
  27. ^ Magoon Says Raise Wreck of Maine (fee). The New York Times (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 1909-01-25: 5 [2016-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08). 
  28. ^ 28.0 28.1 Thomas, Hugh. Cuba; the Pursuit of Freedom.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1-03: 283–287. ISBN 0-06-014259-6. OCLC 16434031. 
  29. ^ Taft Praises Magoon. The Washington Post. 1909-06-06: 12. 

其它來源[編輯]

巴拿馬總督時期全局來源:

  • Mellander, Gustavo A.; Nelly Maldonado Mellander. Charles Edward Magoon: The Panama Years. Río Piedras, Puerto Rico: Editorial Plaza Mayor. 1999. ISBN 1-56328-155-4. OCLC 42970390. 
  • Mellander, Gustavo A. The United States in Panamanian Politics: The Intriguing Formative Years. Danville, Ill.: Interstate Publishers. 1971. OCLC 138568. 

古巴臨時總督時期全局來源:

  • Lockmiller, David. Magoon in Cuba: A History of the Second Intervention, 1906–1909. Greenwood Press. 1969. ISBN 978-0-8371-2210-6. 

擴展閱讀[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官銜
前任:
喬治·懷特菲爾德·戴維斯
巴拿馬運河區總督
1905至1906年
繼任:
理查德·里德·羅傑斯
前任: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古巴臨時總督
1906至1909年
繼任:
何塞·米格爾·戈麥斯
(古巴總統)
外交職務
前任:
約翰·巴雷特
美國駐巴拿馬大使
1905年8月7日至1906年9月25日
繼任:
赫伯特·斯奎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