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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衛民 (19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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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支那要人傳》中的郭衛民照片

郭衛民(1910年—1953年),男,廣東香山人,中華民國時期廣東汪偽政權官員、將領。

生平[編輯]

郭衛民是廣東香山縣人,早年就讀廣東軍事政治學校、日本軍事體育學校並畢業。1934年回國,任廣東警官學校教官、分隊長。1938年冬參加汪精衛政權廣州市政府,任廣東軍警教練所所長。1940年4月任汪偽廣東省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謀長。1941年夏任汪偽廣東省政府警務處長,兼廣州市警察局長。1943年4月,授陸軍少將參贊武官。1945年春任廣州警備司令部副司令[1]

抗戰勝利後,同年九月[1]國民政府逮捕入獄。在廣州軍事特派員陳策庇護下,案件移交廣東高等法院,獲得輕判,有期徒刑五年。1949年廣東戰役前夕,廣州監獄疏散,郭衛民前往香港[2]。或說在1945年時判處十五年徒刑,死於獄中[1]

註釋[編輯]

  1. ^ 1.0 1.1 1.2 《民國廣東將領志》 陳予歡著 廣州出版社 ISBN: 7-80592-209-8 1994年 339頁
  2. ^ 何崇校. 肃奸机构与肃奸工作. 廣州文史——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網站. [2020-01-21] (簡體中文).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