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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陈美凤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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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本人之留言只给予指定用户接收,已由留言者自行于2011年1月3日 (一) 06:3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陈美凤本姓,家中排行第三,后来被陈姓人家收养,故改姓而沿用现今[1]。演艺生涯是在参与“毛衣皇后”选美赛中脱颖而出,被当时中视总经理王世纲看中而进入演艺圈[1]。起初,陈美凤不谙于国语(普通话),时势政策下的戏剧是全以国语发音来演出,因此戏剧界走来并不顺遂,后转战秀场活动、电影演出、综艺节目主持,直到1990年代制作人徐进良发掘,才开始踏入连续剧生涯,陈美凤参与的台语连续剧,第一出戏便是饰演母亲角色[1]

我删除的部分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
  1. 红不红和国语有关吗?每个不红的人都可以说我国语不好吗?
  2. 红的人国语就一定好吗?当时最红的“凤飞飞”国语比陈美凤好吗?
  3. 陈美凤的国语超好的啦!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10 (UTC)[回复]

你有没有看清楚呀,从头到尾又没写红不红,你有这方面的疑问与意见,依照里头陈列来源是台湾演义,你何不直接向民视公司请教,这样总比你在这里唇枪舌剑好多了吧。—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14 (UTC)[回复]



“陈美凤不谙于国语(普通话),时势政策下的戏剧是全以国语发音来演出,因此戏剧界走来并不顺遂”...这是上面写的

你说没写红不红,那我请问那跟国语好不好又有什么关系?民视介绍陈美凤说那么多,无缘无故没事贴这句做什么,删除不是更合理?

1.能不能客观的描述是引用者的水准和见识!

2.可以判断正确与否,但不处理是不客观!

3.明知不正确而刻意引用是欺负别人愚昧无知,还是瞒顸无知霸道!

4.这里是民视吗?原来民视说的就一定对!受教了!!!

5.不要没事就宣扬仇恨,所有的都是阿共仔/笨老K/臭毒虫的音毛啦!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37 (UTC)[回复]

你去问民视呀。莫名其妙。—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50 (UTC)[回复]
照你这样说,自己看不过去就可以删除,全天下人像你这样做,岂不是乱无秩序可言,来维基百科做什么事都要依照方针进行,你想删可以,但是请提出更有力的来源来反驳台湾演义,而不是你说了就算,真是莫名其妙,叫你问民视都讲不听,只会来找人家麻烦,你既然不想去民视求证,你就别搞这么多意见来找人家谩骂,只会让人觉得你无理取闹。—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54 (UTC)[回复]


台湾演义介绍陈美凤好几个小时,一大堆资料不用,非要用有争议的部分!不知道是谁莫名其妙?

维基要客观!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58 (UTC)[回复]

那请问你有没有问民视,争谁莫名其妙对你有什么意义,无非只是找人家麻烦,浪费你的时间,只为你的一时之气罢了。—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07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团体,客观与否不是你我说了算,最好方法就是请你自己拿资料出来写,而不是爱删什么就删什么,维基百科不是你的涂鸦板。—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14 (UTC)[回复]
被你这么一说,我才让我感到很可疑地方,节目播出之后,照常理而言,有报导出错会有陈美凤本人或他的经纪人出面处理,怎么可能会拖到2011年1月2日,由你来维基百科才发现报导出错,这就好比一个人被人诬蔑,为何不在近日内上法庭提告,却拖了一年半载才想要提告,法官岂不是拿第一个问题会问:“为何拖这么久才来告”—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21 (UTC)[回复]
不由当事人出面澄清,却由你来怪维基百科对陈美凤记载一堆意见,实在令人感到不合理也很可疑—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25 (UTC)[回复]

一大堆资料不用,非要用有争议的部分

(:)回应:怪我耶,要怪也要看对人,这笔编辑就是59.114.145.112写的,你有意见就跟他讲去。—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11 (UTC)[回复]

(:)回应:奇怪耶!是你跑来我家贴文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我跑去你家挑衅耶!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51 (UTC)[回复]

(:)回应:还有耶!对有问题的质疑就是可疑!真是会乱带帽子耶!还好我有登记账号,不然是否你还可以骂我是见不得人的鼠辈耶!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57 (UTC)[回复]


请删除不必要且无关又非事实的文字

1.无关(陈美凤)的,硬要给她套上‘国语谙不谙,因此顺不顺遂’帽子或立场。也不知是为她好还是害她?艺人引入政治正不正确的方向就是害她,了解否?有政治目的和倾向和争议的部分请拿掉,不要害陈美凤!她是艺人不要乱贴她标签!

2.不要拿有引用就当做不能讨论/更正/删除的借口。我拿大话新闻骂老马或2100骂阿扁的话,就可以都当真当成真理吗?先贴先赢先说先赢先占先赢,受教《山大王文化》了!

3.“你有没有看清楚呀”“唇枪舌剑”“莫名其妙”“无非只是找人家麻烦”不要自己先攻击说的硬说成别人说“争谁莫名其妙”的!

我只强调不要没事硬帮人戴帽子当成受害者或加害者!可以帮美凤的不要硬要害她,你害她对你有什么好处!慎言谨行该删的请删!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9:48 (UTC)[回复]


你要写就写,没人强迫你不要写。我只知道有来源的内容就是不能无凭据删除,你假如执意无故删除,我还是会给你退掉。—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07 (UTC)(:)回应:退掉?不懂!您是总编还是管理员吗?明知不是事实或不合理的“有来源的内容”不能讨论或删除吗?[回复]
我再重申一次,国语谙不谙,因此顺不顺遂59.114.145.112写的,不要一直来跟我鲁,莫名其妙。—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09 (UTC)(:)回应:抱歉!请勿倒果为因,是你跑去我家鲁先!这文还是发到我家我才COPY过来的![回复]
我是就事论事,一切都依合理怀疑下去谈,你要再这样无理取闹,对陈美凤 (台湾)一点帮助也没。—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12 (UTC)(:)回应:你连账户都没设,还说怀疑我、还说我无理取闹,真的污蔑并睁眼说瞎话,莫过于此![回复]


(:)回应:PS.此篇讨论页是我由我家移过来的!!!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57 (UTC)[回复]

  1. ^ 1.0 1.1 1.2 【陳美鳳的故事】《台灣演義》. 民视. 2009-03-15首播 [2010-01-16(重播)] (中文). 
已恢复其编辑,理由是这里所提出的争议是出于User:Benny7206个人表示,如有争议应当另行附上来源佐证,且当事人(陈美凤)亦无提出异议。针对民视来源《台湾演义》,任何人可以在Youtube重新检视,并随时可修改之,不能如User:Benny7206这般,应当正视其来源是否符合条目所写,如有不符,就当修正,而非抗议,这对条目没有助益,也对陈美凤小姐的声誉亦无帮助。--118.170.90.221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3:46 (UTC)[回复]
1分17秒有段介绍:“出道时,国语不够流利……”应该就是指条目所写:“起初,陈美凤不谙于国语”这段话,根据这里就可知,可能是没有写错,所以没有争议,我说的“可能”是因为我并没有全部影片逐一核对内容,这就请那些对陈美凤小姐有兴趣的人,可以观看影片去自行修正条目所写,这样即可避免争议,不鼓励用删除方式,因为维基百科是需要各位贡献,而不是鼓励删除,否则留着陈美凤 (台湾)条目放着不写是能做什么,于是根据这样结论,我就大胆地恢复其原先被删除的编辑版本。--118.170.90.221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14:10 (UTC)[回复]

陈美凤 (台湾)记载争议有谁可协助处理[编辑]

我实在被Benny7206烦够了,所以我代他向大家请教。我在陈美凤 (台湾)回退他编辑,之后他就开始跟我鲁了User_talk:Benny7206#陈美凤 (台湾)‎,所以就依他提出质疑,我代他向大家询问,条目记载与他个人认为有所出入,这情况要如何处理?他对59.114.145.112所写这个内容转移到我身上来,我快被他鲁到不行了,明明有台湾演义为来源,但他不去针对来源与记载上去处理,看有谁可以协助指导他怎么做,整件事已经失焦了,变成他说我对他在人身攻击,我只不过是站在合理怀疑以及指导建议下提出,真是无奈—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20 (UTC)[回复]

你真的很奇怪!

你跑去我那里贴文,还说我去鲁你?

我回文也在我的讨论页,竟然变成我烦你!真敢说啊!

有争议就说我阴谋!

从头到尾我也是说对该条有争议的部分请拿掉,就帮我乱戴帽子!

还有你根本就不尊重别人,我说移到陈美凤的讨论页讨论,你还是到我页面乱,还来此贴我家连结!过分!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0:33 (UTC)[回复]

你自己去看这两则[1][2]时间,看谁最先发言。还有,我是叫你不要乱删,而且这个内容不是我写,你既然认为他乱写,你就陈列你拿出的来源去写就好了,何必模糊焦点,搞的你原本想要做的事变成是在搞你我之间的口水战,这是你想要做的事吗?—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1:14 (UTC)[回复]
我警告一次,不要再找我无理取闹。—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1:16 (UTC)[回复]

-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2日 (日) 07:56 (UTC)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10 (UTC)

—218.174.195.64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14 (UTC)

我是询问“HW”并且不是你,时间是08:10 (UTC)

而且你是之后08:14 (UTC)跑到我的讨论页质疑我

你自己比对时间请看清楚

还有不要“警告我”;不要乱污蔑别人“无理取闹”

讨论事情讨论到变成威胁人!您太辛苦了!

还有讨论请到相关条目的讨论板讨论!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3:03 (UTC)[回复]

没有人要求关于该条目的讨论必须在条目讨论板进行,这也是“条目探讨”成立的原因。讨论正于Wikipedia_talk:台湾主题公告栏#编辑争议进行,由相关地方(即台湾)的维基人进行讨论,亦建议阁下回复于阁下讨论页的留言时到该人的讨论页回复,以便查收。在此讨论可能引起争议,故请勿使用不礼貌的语气进行讨论,谢谢。-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3日 (一) 06:39 (UTC)[回复]

陈美凤年份写错了吧[编辑]

怎么会是1856年出生,没有人校正吗?都100多岁了

陈美凤 (台湾)出生年记载被人一直改来改去该如何处理?[编辑]

根据“陈美凤 (台湾)”的修订历史查阅今年(2014年)开始截至现在(10月1日)为止每一笔编辑,发现出生年记载就有“756”、“1756”、“1856”、“1956”、“1954”等这五种记载被人改来改去,尤其在9月11日更改甚为频繁,面对这种情况,请问该怎么办?--111.252.232.161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13:26 (UTC)[回复]

只是当天05:23~07:48有个IP 用户上来捣乱而已,之后也没有再犯。--Kolyma留言2014年10月4日 (六) 07: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