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中国北魏时设置的州。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改吐京镇为汾州,治吐京郡蒲子城(今山西省隰县),领四郡:吐京郡、西河郡、五城郡、定阳郡。孝昌二年(526年),吐京、五城、定阳三郡陷于吐京胡,寄治于西河郡,州治迁至西河郡隰城县兹氏城(今山西省汾阳市)。[1]
北齐初,改汾州为南朔州。[2]
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浩州(领隰城、永安二县)复置汾州,割并州文水县属汾州。贞观元年(627年),废介州,其所领介休、平遥二县改属汾州,文水县还属并州,改永安县为孝义县。贞观十七年(643年),废吕州,其所领灵石县改属汾州。至此,汾州领五县:隰城、孝义、介休、平遥、灵石。天宝元年(742年),改汾州为西河郡。至德元载(756年),西河郡隶河东节度使。[3]
乾元元年(758年),复西河郡为汾州。上元元年(760年),改隰城县为西河县。兴元元年(784年),改河东节度使为保宁军节度使,汾州仍隶之。贞元三年(787年),复保宁军节度使为河东节度使,汾州仍隶之。[4]
五代十国时期,汾州先后为晋王(907年-923年)、后唐(923年-936年)、后晋(936年-938年)、契丹(938年-944年)、后晋(944年-946年)、契丹(946年-947年)、后汉(947年-951年)、北汉(951年-954年)、后周(954年)、北汉(954年-979年)的领土。北汉初,汾州改隶汾州节度使。[6]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占领汾州,属河东路。熙宁五年(1072年),孝义县并入介休县。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孝义县。至此,汾州领五县:西河、孝义、介休、平遥、灵石。[7][8]
金元明[编辑]
金朝天会四年(1126年),占领汾州。天会七年(1129年),升汾州为节镇,军名为汾阳军,隶河东北路。贞祐三年(1215年),灵石县改属霍州。贞祐四年(1216年),霍州灵石县、石州温泉县改属汾州。至此,汾州领六县:西河、孝义、介休、平遥、灵石、温泉。兴定二年(1218年),汾州陷于大蒙古国。[9]
大蒙古国时期,置汾州元帅府,分灵石县置小灵石县,灵石县改属平阳路霍州,介休、平遥二县改属太原府。后废元帅府,汾州属太原路。至元二年(1265年),小灵石县并入介休县,太原路介休、平遥二县属汾州。至元三年(1266年),废温泉县,辖区分属孝义县、晋宁路隰州隰川县。至此,汾州领四县:西河、孝义、介休、平遥。大德九年(1305年),改太原路为冀宁路,汾州仍属之。[10]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占领冀宁路,改为太原府,汾州仍属之,省附郭西河县入本州。洪武九年(1376年),汾州直隶于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升汾州为汾州府。[11]
- 北朝汾州刺史(488年-550年代)
- 唐朝汾州刺史(620年-742年,758年-907年)
- 五代十国汾州刺史(907年-979年)
- 北宋知汾州军州事(979年-1126年)
- 金朝知汾州军州事(1126年-1129年)
- 金朝汾阳军节度使兼汾州管内观察使(1129年-1218年)
- 明朝汾州知州(1369年-1595年)
- 茆志道(1375年出任)
- 纪正(1402年出任)
- 张𫐄(1403年出任)
- 王宾(1405年出任)
- 李善(正统时)
- 叶穆(天顺时)
- 阎铎(1458年出任)
- 伍琇(天顺时)
- 毕用(1473年出任)
- 耿昇(1475年出任)
- 徐敬(1487年出任)
- 邓真(1489年出任)
- 海鲤(1491年出任)
- 张恕(弘治时)
- 程观(1495年出任)
- 安鹏(1498年出任)
- 刘杲(1501年出任)
- 武衢(1503年出任)
- 王勋(1510年出任)
- 李棠(1513年出任)
- 伍箕(1515年出任)
- 纪勋(1517年出任)
- 郁浩(1519年出任)
- 何贤(1521年出任)
- 张钺(1522年出任)
- 郭鉴(1523年出任)
- 吴潮(1529年出任)
- 王正宗(1531年出任)
- 魏珏(1532年出任)
- 王确(1533年出任)
- 刘坤(1536年出任)
- 张琯(1540年出任)
- 曹宠(1543年出任)
- 李当(1549年出任)
- 陈秉忠(1551年出任)
- 李贺(1556年出任)
- 张潮宪(1557年出任)
- 吴道南(1562年出任)
- 王大经(1565年出任)
- 齐宗尧(1566年出任)
- 甯策(1568年出任)
- 郑逢时(1571年出任)
- 周铎(1573年出任)
- 杭朝望(1574年出任)
- 张一敬(1575年出任)
- 董选(1579年出任)
- 白夏(1582年出任)
- 周文耀(1586年出任)
- 刘衍畴(1591年出任)[52]
注释及征引文献[编辑]
- ^ 《魏书·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旧唐书·卷三十九·志第十九》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 今山西省孝义市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五代十国卷》
- ^ 《宋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
- ^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 ^ 《魏书·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列传第七下》
- ^ 《魏书·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
- ^ 《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
- ^ 《魏书·卷五十二·列传第四十》
- ^ 《魏书·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
- ^ 《魏书·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
- ^ 《魏书·卷八十三下·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下》
- ^ 《北齐书·卷二十七·列传第十九》
- ^ 《魏书·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
- ^ 21.0 21.1 《北齐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一》
- ^ 《北齐书·卷二十·列传第十二》
- ^ 《北齐书·卷十七·列传第九》
- ^ 《魏书·卷十二·孝静纪第十二》
- ^ 《唐刺史考全编》
- ^ 26.0 26.1 《旧五代史·卷五十五·唐书三十一》
- ^ 《旧五代史·卷二十五·唐书一》
- ^ 《旧五代史·卷二十七·唐书三》
- ^ 29.0 29.1 《旧五代史·卷二十六·唐书二》
- ^ 《旧五代史·卷五十三·唐书二十九》
- ^ 《旧五代史·卷九十·晋书十六》
- ^ 《旧五代史·卷三十·唐书六》
- ^ 《旧五代史·卷三十五·唐书十一》
- ^ 34.0 34.1 《旧五代史·卷五十六·唐书三十二》
- ^ 《旧五代史·卷三十六·唐书十二》
- ^ 《新五代史·卷十二·周本纪第十二》
- ^ 《新五代史·卷七十·东汉世家第十》
- ^ 《宋史·卷四·本纪第四·太宗一》
- ^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传第二十五》
- ^ 《宋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八十五》
- ^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传第二百二十三·外戚中》
- ^ 42.0 42.1 《宋史·卷四百四十六·列传第二百五·忠义一》
- ^ 《金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二十》
- ^ 《金史·卷九十二·列传第三十》
- ^ 《金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五十八》
- ^ 《金史·卷八十七·列传第二十五》
- ^ 《金史·卷九十一·列传第二十九》
- ^ 《金史·卷九十六·列传第三十四》
- ^ 《金史·卷一百〇八·列传第四十六》
- ^ 50.0 50.1 50.2 《金史·卷一百二十二·列传第六十·忠义二》
- ^ 《金史·卷十五·本纪第十五·宣宗中》
- ^ 《汾州府志》清乾隆三十六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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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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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后梁 龙德三年( 923年)、后唐 清泰三年(936年)、后晋 天福十一年( 946年)、后汉 乾祐三年(950年)、后周 显德六年(959年)各政权实领的节度使及府、州、军。曾置后废、改名、改隶他区或为他国势力所占领者,于字中以划线表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节度使、府、州,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在前标明曾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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