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
恆山愍王李承乾 | |||||||||||||||||||
---|---|---|---|---|---|---|---|---|---|---|---|---|---|---|---|---|---|---|---|
封爵 | 恆山郡王→中山郡王→皇太子→庶人→恆山郡王 | ||||||||||||||||||
出生 | 唐高祖武德元年 618年 承乾殿 | ||||||||||||||||||
逝世 | 唐太宗貞觀十九年 645年1月4日 (27歲) | ||||||||||||||||||
諡號 | 愍 | ||||||||||||||||||
|
李承乾(618年—645年1月4日),字高明,唐太宗長子,長孫皇后所生,也是唐朝貞觀初期的太子。
生平[編輯]
李承乾因生於承乾殿,故以此為名[1]。武德三年(620年)六月,封為恆山郡王。武德五年(622年)八月,徙封中山郡王。太宗即位,於武德九年(626年)十月立為皇太子,時年八歲,聰明可愛。貞觀八年(634年),加元服。貞觀九年正月甲申,納太子妃蘇氏[2]。
成年後,李承乾有腿疾稍微不良於行,由於對父親陽奉陰違、對師長勸勉不耐,甚至曾派遣殺手刺殺自己的老師。同母弟弟李泰素有奪長之念,兄弟交惡。後因唐太宗處死太子的寵童稱心,父子關係也逐漸惡化(他因喜歡突厥風俗被朝臣參奏)。
貞觀十六年(642年),太子派遣壯士左衛副率封師進、刺客張師政、紇干承基等謀殺弟弟魏王李泰未遂,遂與李元昌、侯君集、李安儼、趙節、杜荷等人歃血為盟,決定勾結齊王李祐武力叛變謀殺親父唐太宗[3]。貞觀十七年(643年)正月,唐太宗表態太子雖有足疾但並不影響走路,何況太子有子,依照禮法,即使李承乾先死,也應該立李承乾的兒子李象。但不久後齊王李祐謀反牽扯出李承乾和漢王李元昌等人的謀反案;貞觀十七年(643年)四月六日[4],李承乾的皇儲之位被唐太宗所廢。爾後,由於長孫無忌強力的支持,李承乾的同母弟李治被立為太子,此在北宋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記載亦同。在唐太宗的保全下,他本人被判充軍到黔州,參與政變的趙節、杜荷[5]、侯君集、李祐皆處死。貞觀十八年十二月(645年1月)鬱鬱而終[a],唐太宗為此罷朝,葬以國公禮。李承乾嫡長子李象的第四子李昌(李適之)在唐玄宗開元年間成為宰相,提出父親、祖父葬禮有缺,上疏請求將他們歸葬昭陵。於是李承乾被追贈為恆山愍王,李象也得以追贈為越州都督、郇國公。[6]
家庭[編輯]
妻妾[編輯]
子孫[編輯]
- 李象,蘇氏所出,懷州別駕、贈使持節都督越州諸軍事、越州刺史、郇國公
- 李厥,第三子,妾王氏所出,鄂州別駕,贈使持節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妻琅琊王氏王憍梵
- 李醫,良娣張氏所出[來源請求]
- 永安郡主,良娣張氏所出,夫沈程昭[來源請求]
李承乾碑和墓志銘[編輯]
恆山愍王李承乾碑,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十二月四日(739年1月17日)立,原存於李承乾墓前,1975年移入昭陵博物館。碑首及碑身上端斷裂殘缺,現高1.52米,下寬1.05米,厚0.29米。碑文為篆書,共十五行,每行字數不等。此碑系1975年發現。
李承乾墓志銘,1972年冬出土於陝西醴泉縣煙霞鄉馬寨村西南約700米處李承乾墓中,墓誌蓋厚10厘米,底邊長60.8厘米,蓋面篆書《唐故恆山愍王墓志銘》九字,志文為楷書,共十二行,95字。
- 《恆山愍王李承乾碑》
唐故恆山愍王贈荊州大都督神道之碑
王諱承乾,字高明,
高祖神堯皇帝之孫,
太宗文武聖皇帝之子,
睿宗玄真皇帝伯。祖以開元廿六年五月廿九日奉敕陪葬昭陵。妃蘇氏祔焉,禮也。妃即隋僕射邳國公威之曾孫、鴻臚卿夔之孫、皇朝沁州刺史亶之第三女也。
長子懷州別駕、贈使持節都督越州諸軍事、越州刺史、郇國公象,
象子〇〇將軍、贈使持節懷州諸軍事、懷州刺史玭,
次〇〇別駕、贈使持節齊州諸軍事、齊州刺史靜,
次御史大夫適之,
次子鄂州別駕、贈使持節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厥,
厥子〇〇中郎將、贈左千牛將軍昶,
次〇〇〇旭
粵以開元廿六年歲次戊寅十二月甲子朔四日丁卯建
- 《唐故恆山愍王墓志銘》
大唐故恆山愍王荊州諸軍事荊州大都督墓志銘
王諱承乾,字高明,太宗文武聖皇帝長子,貞觀十七年十月一日薨,開元廿五年十二月八日奉勅官供,陪葬昭陵柏城內,京兆府醴泉縣安樂鄉普濟里東趙村,西北去陵一十八里。妃蘇氏招魂合祔。
開元廿六年歲次戊寅五月戊辰朔廿九日景申,禮也。
注釋[編輯]
- 腳注
- 引用
- ^ 《舊唐書·卷76》恆山王承乾,太宗長子也,生於承乾殿,因以名焉。
- ^ 2.0 2.1 《冊府元龜·卷八十◎帝王部 慶賜第二》八年二月丙午以皇太子承乾加元服降死罪以下五品以上子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天下大〇三日戊申宴群臣賜帛各有差。九年正月甲申皇太子承乾納妃蘇氏宴群臣賜帛各有差
- ^ 《資治通鑑》·第一百九十六卷
- ^ 《舊唐書》卷三,「十七年春正月戊辰,...。夏四月庚辰朔,皇太子有罪,廢為庶人。」
- ^ 杜荷的妻子城陽公主為李承乾同母妹妹。
- ^ 《舊唐書·李适之傳》:適之以祖得罪見廢,父又遭則天所黜,葬禮有闕,上疏請歸葬昭陵之闕內。於是下詔追贈承乾為恆山愍王,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伯父厥及亡兄數人並有褒贈。
- ^ 《全唐文·卷九·冊蘇亶長女為皇太子妃文》:惟爾秘書丞蘇亶長女,族茂冠冕,慶成禮訓,貞順自然,言容有則。作合春宮,實協三善,曰嬪守器,式昌萬葉。備茲令典,抑惟國章。是用命爾為皇太子妃。往,欽哉.其光膺徽命,可不慎歟!
- ^ 《全唐文·卷九·冊蘇亶女為皇太子妃詔》:配德元良,必俟邦媛,作儷儲貳,允歸冠族,秘書丞蘇亶長女,門襲軒冕,家傳義方,柔順表質,幽閒成性,訓彰圖史,譽流邦國,正位儲闈,寔惟朝典。可皇太子妃,所司備禮冊命,主者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