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光孝寺 (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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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條目內容:歷史版本見歷史版本
報紙內容:侵權部分見:鐘磬聲、音樂聲,聲聲入耳——光孝寺里的歌舞團 --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3日 (四) 03:21 (UTC)[回覆]
這並不屬於合理使用。實際上指出侵權只需做侵權內容和原文字的連結即可說明事實,不需要在這裡全部貼出。應該刪除以上涉嫌侵權的全部文字。--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07:16 (UTC)[回覆]
刪除報紙部分,直接給出連結,我先前列出內容是這樣對比起來更容易讓觀者有直觀感受。——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3日 (四) 07:22 (UTC)[回覆]
既然閣下認為本人「侵權」,那麼閣下將本人的歷史版本全部列出來,又何妨不是重複「侵權」啊?按道理會罪加一等啊,呵呵。--瓜皮仔Canton 2012年9月13日 (四) 20:47 (UTC)[回覆]
哪怕就是撇開侵權問題,此段的中立性、語言維基化方面也存在極大問題。——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4日 (五) 01:12 (UTC)[回覆]
建議最後還是要將上面涉嫌侵權的段落刪除,因為既然證實條目侵權那貼出來也不恰當。不如貼之前的歷史版本會好些。--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3:46 (UTC)[回覆]
是我考慮不周,現已刪除。——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4日 (五) 04:15 (UTC)[回覆]
    • (+)支持:修改後條目寫得不錯。(!)意見:問題不夠中立,遣詞中已經帶有道德譴責。拋開維基中立性不談,「在校舍不夠的時候,用已有的古代建築辦學」是不是壞事,有很大討論餘地。可以讓看官自己評判。烏鴉烏鴉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15:25 (UTC)[回覆]
「解放」後經常有祠堂被占用做小學的,但是寺廟從民國開始被占用的話,無論是從時間、用途等多方面都是不恰當的。舉個不是很合理的例子,教堂里被用作教室不知道基督教信徒有何感受。--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3:49 (UTC)[回覆]
1.在教堂里辦一般小學很常見,特別是北美殖民時期。近代信徒減少,不用的教堂可以賣給任何正當機構,見英國聖公會對於教堂他用的指引。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覺得這樣不妥,宗教機構本身有時候比他們的信徒還開明。
2.引號的用法,請參考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避免使用的字詞烏鴉烏鴉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15:25 (UTC)[回覆]
注意,我說的是裡面,也就是說完全停止包括周六日在內的宗教活動,完全占有儀式大廳進行教學活動,而不是教會辦學校。--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8:32 (UTC)[回覆]
    • (!)意見:建議更改提問,「霸占」不中立,表達不準確,而且寺廟不做宗教用途有很多原因,延續時間又很長,很難說一直是「霸占」,兵荒馬亂的年代說不清楚。這個寺廟很有特色,建議不要局限在產權歸屬上。文中「僧侶們盼來了「人民的政府」,」等表達也需要更改,百科全書的條目與文學記述是有區別的,這段看著就涉嫌侵權,如果要作為條目還是徹底一些。--Smartneddy(Talk) 2012年9月14日 (五) 08:58 (UTC)[回覆]
已更改問題;有爭議的部份在歷史隱藏處理,現版本不會有問題。--瓜皮仔Canton 2012年9月14日 (五) 18: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