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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专题讨论:台湾/存档/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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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将条目内的文字“台灣”改为“臺灣”?

大家好,想请问一下,有必要将条目内的文字“台湾”改为“台湾”?

我看这这个共识[1],应该是将台湾这条目改为台湾。不晓得我的解读有没有错。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09:38 (UTC)

我的解读也是其共识只限于台湾条目的条目名称,不应随便将此共识扩展至该条目的内文和其他条目的标题及内文。--Gakmo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09:51 (UTC)

借此讨论题目请教,关于于条目内为台湾定名,并且以国家或政治层面定义去编辑,应该以哪一个名称编辑最为适合?台湾、中华民国或中华民国 (台湾)?多谢赐教。CVS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10 (UTC)

(!)意见:台湾主题公告栏有开类似的讨论,建议可以整合一下。—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5月18日 (五) 10:49 (UTC)

中华民国政府在行政文书对于台湾的称呼是使用“台”字,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除了其他特别使用“台”字的机关、机构(如美国在台协会、捷运台北车站等)外,吾认为应当使用政府所规范及使用之“台”字。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52 (UTC)A900040a900040

如果是将“台湾”(全简)改为“臺灣”(全繁)或“臺湾”(半繁半简),按照先到先得方针此操作会被视之为繁简破坏。-- 同舟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0:57 (UTC)
这里所讲的东西只跟正体中文有关,简体中文的显现方式当然就是以简体“台湾”二字来表示。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02 (UTC)A900040a900040
我的解读,根据维基百科:破坏,的“繁简破坏”,目前将台湾改为台湾,或者将台湾改为台湾,应该都算是破坏。要不然,每个人都来把台湾改为台湾,或者台湾改为台湾,那要听谁的?根据名从主人的就照旧,但是原先写在条目上的台湾不需要改为台湾。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1:20 (UTC)
条目名称与内容用字不相同是多么荒谬的事情啊!
内容部分有些人编辑时会以“台”字表示,而有些人则以“台”字表示,这样的双重标准运行之下会造成条目内容甚乱之情形。因此为避免此种情形发生,不才认为正体中文版本者应当统一标准形式才恰当。这统一的用字就得待定其后之讨论结果。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40 (UTC)A900040a900040
既然尚未统一讨论,请看看你的贡献,你将很多条目的台湾都改为台湾了。例如:[2]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1:44 (UTC)
此举根据“名从主人”之原则行事。不用多谈、钻牛角尖。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49 (UTC)A900040a900040
(补)还有,阁下所提出的条目正是本人所创之条目。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50 (UTC)A900040a900040
照你这样说,那连模板都被你改了。还在讨论中呢。[3]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1:54 (UTC)
阁下,钻牛角尖只会凸显出您的内涵。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1:57 (UTC)A900040a900040
看看上面的讨论,我还没看到有人认为将条目的内容里的“台”改为“台”是共识。而你却说根据“名从主人”,真不晓得是怎么了?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2:12 (UTC)
“名从主人”的定义我想阁下很清楚吧?“机构、组织、公司等,如果该机构、组织、公司或其上级机构、组织、公司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文中即机构表中华民国政府、官方所提供之中文名称为“台湾”。这已为最简易之解说方式,若阁下有不懂之处,不才也无其他方法让阁下了解了。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2:26 (UTC)A900040a900040
此条更为明确:“国家、地方等,如果代表该国或该地的政府或其上级政府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首尔。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2:28 (UTC)A900040a900040
看一下[Wikipedia:命名常规],第一段:“命名常规,是关于如何命名一个页面的指导方针,本页面虽然是方针、是所有维基百科用户应遵从的标准,但毕竟只是整理了过去编者约定俗成的常规,并非绝对。”你说的名从主人,是指页面的命名常规。我这样讲你清楚吗?重点是,有必要把所有写台湾改写为台湾吗?这才是讨论的重点。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2:52 (UTC)
事实是什么他就应该是什么,维基百科是一个提供符合事实、正确资讯的网站,当然追求事实是必要的。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5:15 (UTC)A900040a900040
请到比较下面的讨论,取得共识。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9日 (六) 11:06 (UTC)
目前教育部和官方确认“台”为正字,既然如此,所有维基条目的台湾正体部分应用“台”较为妥当,然而很多条目名称用“台”,内容还是有很多“台”。因此我这边主张,除了官方用“台”这个字的名称之外,一律改为“台”较为妥当。发言者:福尔摩沙尼亚 (联络专页) 2012年5月10日 (四) 18:26 (UTC)

{{意見}}:「-{臺}-」與「-{台}-」是相通的,個人覺得除非該條目的主人(如政府機關)是使用正體的「-{臺}-」需要正名之外,我覺得這個舉動沒有必要。其實當初[[臺灣|-{台灣}-條目]]要改成「-{臺灣}-」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是一個多此一舉的舉動,因為「台灣」這個字本來就是音譯來的,教育部只是點出古代典籍是用「-{臺}-」字而已。如果要全面「正名」,不只擾民、更沒有必要。—'''[[User:Bigmorr|<font face="MS Gothic" size="3.9" color="#4682B4">大摩</font>]]''' <font face="MS Gothic" size="-1">[[User_talk:Bigmorr|<span style="color:#FF4500">—脳内活化中—</span>]]</font> 2012年5月11日 (五) 11:54 (UTC)

中华民国政府在行政文书对于台湾的称呼是使用“台”字,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除了其他特别使用“台”字的机关、机构(如美国在台协会、捷运台北车站等)外,吾认为应当使用政府所规范及使用之“台”字。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5月18日 (五) 10:53 (UTC)A900040a900040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您有得查了,光是地方政府等级的,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是用‘台’,但台东县与台东市的官网里却是‘台’‘台’并存(‘台’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有公营色彩的企业里面台电、台水、台糖、台肥是‘台’,台铁是用‘台’(但最重要的首页企业识别标志竟然出现‘台’),台北捷运公司的内文是用‘台’但企业识别标志中却是用‘台’,台湾桃园机场是‘台’,台湾高铁则是用‘台’,台北客运的官网用‘台’但车辆上却写著‘台’,台中客运是‘台’,台西客运是‘台’,台湾大车队是‘台’,台湾电视公司则是‘台’‘台’都用,台湾彩券与台湾大哥大是‘台’,台银、台企银是‘台’,但台中银却是‘台’。学校部分,大部分的国立大学都是用‘台’,但私立的南台科大却是用‘台’,总之真是族繁不及备载。如果要考虑到名从主人,整个维护工作还蛮复杂的,麻烦的是有些单位根本不在意要用台还是台,增添查证上的困难。只怕您就算花了力气将条目全根据官方自己的用法订正过,难保以后不会继续被改来改去。在此只能祝您好运啦!--泅水大象 讦谯☎ 2012年5月18日 (五) 14:03 (UTC)
我突然对你甘拜下风。超强!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8日 (五) 15:04 (UTC)
对我来说,当前条目内文的不一致是还好,但标题消歧义就不同了。我想大家能否先就消歧义达成初步共识,到底这部份应该用‘台’或‘台’?比如中正区 (台北市),后面的‘台北市’并不算实际的标题,它的作用纯粹就是消歧义而已。若用‘台’的话,不免有些严肃了,轻重不分了。我并不排斥台北市,但也仅限于该条目标题,它的内文中会提及许多关于台北市的内容,但中正区 (台北市)却是著重在中正区,而非台北市。总之,我觉得‘台’在一般的世俗还是比较通用的,反观‘台’则要谨慎用之,才能显出它的严肃性、特殊性。就像学生的课本里划重点太多,其实反而是让重点模糊掉了。--Mihara57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38 (UTC)
泅水大象君言之有理,像台铁官网首页就两者并用,有何对、错可言?台湾人大多习惯两者混用,改来改去并无多大意义。中文维基可以做的事还很多很多很多……,建议将时间花在更有价值的地方。如果阁下真的这么有兴趣改,我也只能祝您好运啦!--Kolyma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11 (UTC)
“台”字并非“台”字的简体字,先前的讨论似乎混淆了。--章·安德鲁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53 (UTC)

除了条目名称之外都不必强求统一,条目跟内文不同一点也不荒谬,因为这个字在台湾已经混乱到同一份公文书里都可以不同了,根本没必要去改。而且说正格的,“台”字还是查询时大家比较容易打出来的字。

至于消歧义内的用字,我赞同Mihara57说的,用台字其实比较便于搜寻。--Reke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7:02 (UTC)

讨论至此,我看应该只有A900040a900040网友认为应该将条目内的台湾改为台湾,其他人都暂时认为不用改,是吧?那可以A900040a900040网友接受共识吗?
可能我当时移动的时候,没有框好,抱歉。以至于上面也有讨论,这里也有讨论。那现在就从这里继续讨论。感谢。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19日 (六) 11:09 (UTC)
若这就是共识的话我当然接受啦,目前现有且显示“台”字的条目我就遵守共识。A900040a900040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15:09 (UTC)A900040a900040
谢谢A900040a900040网友。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0日 (日) 01:53 (UTC)

ROC,ROC-TW,一定要互换?

大家好,晚安,我遇到一个问题,想请问大家的意见。有用户要将大学的条目上的地址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改为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这我就不懂了,这两个的差别在哪里?条目上原本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好,今天你换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明天另一个人换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那后天另一个人换成中华民国 台湾,各位朋友,换来换去的意义是甚么?那每天就在那里换来换去好了。请看他的讨论区,User_talk:Haotou.zs,讨论一下给个共识好吗?谢谢。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4日 (四) 10:54 (UTC)

这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5月24日 (四) 14:36 (UTC)
那就合并这两个模板吧……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4日 (四) 15:41 (UTC)
合并可以阿,那到时候又变成,有人要将中华民国 台湾换为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那怎么办?继续合并吗?不相信吗,请看此用户将 TWN 改为 ROC的页面,[4][5]。我已经不晓得该怎么办了。再加一个[6]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5日 (五) 03:09 (UTC)
重点是,你说的中华民国 台湾事实上并不存在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5月25日 (五) 03:57 (UTC)
大哥,我只是举例。应该不太可能合并。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5日 (五) 07:27 (UTC)
各位朋友:1、既然有人认为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和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一样,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而不能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2、大陆台湾同为中国(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两岸关系为特殊地区关系,这不是最大共识吗?3、有个别朋友认为本人将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改为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是破坏行为,反之为何就不认为对方将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又改为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是破坏行为呢?4、关于中华民国护照上加注"TAIWAN"是为了使外国朋友易于识别中华民国(台湾地区)护照,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护照。中央级别政府部门之中文名称均没有加注(台湾)字样。“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05:24 (UTC)”
先回答你第一点,一开始就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是你换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回到我一开始问的,今天一开始学校条目地址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被你换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那明天又另一个人换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那维基百科就天天换来换去好了。我的建议是,一开始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就不要动。一开始是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也一样不要动。
再回答你第三个问题,在你的讨论区,目前没看到有人认为你这样换,是合理的,如果依照共识,其实我可以申请破坏。
现在这里的讨论,我也目前没看到有人认为你这样换,是合理的。Wikipedia:共识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5日 (五) 07:33 (UTC)


我的理解是虽然中华民国的实际行政主体为台湾,但中华民国台湾。所以我认为使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有欠妥当,可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后补充“台湾”。在涉及到国家层面的一律使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这也是官方一贯做法。“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11:26 (UTC)”

[7],马英九表示,台湾指的就是中华民国,台湾是通称,就像一般人也不会用正式名称叫荷兰和英国一样。他还在记者会中重申“台湾是我们的家园,也是我们的国家”。你的理解可以改一下吗?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5日 (五) 12:39 (UTC)


[8]马英九先生也表示,两岸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台湾是台湾人民的家园,中国是两岸中华儿女的国家。“江南第一家 2012年5月25日 (五) 13:02 (UTC)”

(*)提醒:“中国是两岸中华儿女的国家”在 Google 找不到,应该是您自己说的吧! 果真如此,提醒您:请勿在维基发表“个人主张”。--Kolyma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8:37 (UTC)
来源可以附上吗?。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5日 (五) 13:09 (UTC)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建议删除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台湾),全面使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模板,中华民国才是官方、正式名称。CVS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11:33 (UTC)
CVS朋友,如果你要这样做,请进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小胡子 - (对话) 2012年5月26日 (六) 13:03 (UTC)
这个只是我的建议,还须获得更多共识。CVS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4:32 (UTC)
我已经提交删除讨论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12:42 (UTC)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31#Template:ROC-TW--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6月1日 (五) 03:33 (UTC)

比起删除我倒是建议重定向.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6月1日 (五) 10: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