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執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4年4月21日 (日) 16:14 (UTC) 。[ 回覆 ]
享年,即一個人到底活了多少歲(多少年),目前社會上有很多不同的計算方式,有嚴格把不足年的部分全部捨棄掉的;有不過半年舍掉過半年進位的;有一律進一歲的;甚至有生活在一個紀年過就一律算一歲的(這樣可以頭尾各多算一歲,對於有些人來說比第一種計算法多了兩歲)。
目前維基百科自己的模板自動計算的享年歲優先使用第一種去尾法,對於生卒具體日期不全只有年份的才使用第三種,但是很多社會人士死亡後媒體會大量採用二至四的計算方法。
我個人編輯習慣是碰到上面這種人,如果有生卒年月,一律按第一種方法自行計算,而不在乎來源,但是有人對我提出過異議,認為如果媒體的報道採用了別的計算方法的歲數,應該尊重來源。
但是,享年似乎也可以被視為是對基本數學事實的簡單計算,而現行方針簡單計算內容一律不需要來源。
那麼,在中文維基百科,我們究竟是應該把享年一律統一為簡單計算退一法,還是尊重來源報道,還是什麼別的呢?--a'4 d8 e 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3月31日 (日) 21:40 (UTC) [ 回覆 ]
為什麼會出現一個一定程度上有名的人,只知道生卒年但不知道時期的情況?可否勞煩舉幾個例子? --ᡠᠵᡠᡳ Ujui ᡠᠵᡠ Uju ᠮᠠᠨᡩ᠋ᠠᠨ Mandan 2024年4月2日 (二) 15:40 (UTC) [ 回覆 ]
如果我沒理解錯,魔女是指某些注重私隱、僅讓公眾知曉自己幾歲而沒告知準確出生日期,從而站內只有推算出來的出生年的情況。另外歷史人物有些也有這個問題,只知道生卒年,不知道何月何日生、何月何日死。
推算出生年尚算是簡單計算 ,比如2024年初說自己23歲的人可以是2001年或2000年生,寫「2000–2001年生」是合理的(並應附註來源);但計算享年歲時,不知道何年生,只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死,內文就僅標註「可能的出生年」和死亡日期,只在資訊框寫如「79–80歲」等字樣。
如果本身已經有存在來源佐證的生卒日期,那麼享年歲應以簡單計算為準,不應參照來源;若本身無出生年,則應按來源寫享年歲多少,但不能用「簡單計算」去推算出生年(華人很愛過世時多加一兩三歲)。--路 西 法 人 2024年4月3日 (三) 09:24 (UTC) [ 回覆 ]
我腦中能立刻想到的人只有卡爾·拉格斐 ,雖然最後還是公開,但好歹曾是。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4月11日 (四) 13:26 (UTC) [ 回覆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執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4年5月12日 (日) 00:14 (UTC) 。[ 回覆 ]
維基百科要求使用者不得做出原創研究,亦不得使用yt等使用者生成內容,條目需足夠客觀,但參考來源得用新聞等,但新聞實屬記者之主觀意見,應何評判--August0422 (留言 ) 2024年4月29日 (一) 09:20 (UTC) [ 回覆 ]
「新聞實屬記者之主觀意見」,編輯 審核、報社背書 發表後就不同了。未剪輯或未發表的原始稿件是第一手來源 ,從中得出結論可能會涉及原創研究。--YF dyh000 (留言 ) 2024年4月29日 (一) 11:02 (UTC) [ 回覆 ]
部落格做何評論--August0422 (留言 ) 2024年4月30日 (二) 09:39 (UTC) [ 回覆 ]
通常不可靠,除了重要觀點(當事方)的一手來源。--YF dyh000 (留言 ) 2024年4月30日 (二) 14:24 (UTC) [ 回覆 ]
非原創研究 下面有「相關方針」,其中可供查證 哪裏就有提到部落格的情況,在個人出版物(網絡與紙媒) 一段。上面提到的新聞媒體,可以見可靠來源 的新聞組織 一節,具體某個媒體如果有使用爭議,會進行討論,並在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 歸檔。--Nostalgiacn (留言 ) 2024年5月1日 (三) 16:55 (UTC) [ 回覆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P:互助客棧/方針 。執行者: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5:49 (UTC) 。[ 回覆 ]
有編者正就本議題徵求社群意見 。 本頁已經新增至以下列表:
當討論結束時,請移除本標籤以將本頁從徵求意見列表中移除。若討論已三十日無人回應(按最後簽名時間計算),機械人會自動將此標籤移除。
此討論意在修訂既有WP:日常計算 的規定。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5:50 (UTC) [ 回覆 ]
現行條文
本方針並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譬如初等函數的計算、數值修約、單位換算、年齡計算或使用以上運算做的有限次簡單推導,倘若眾編者同意其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但須確保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 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的數據的計算結果則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
提議條文
本方針並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譬如初等函數的計算、數值修約、單位換算、年齡計算或使用以上運算做的有限次簡單推導,倘若眾編者同意其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但須確保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同 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的數據的計算結果則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
原條文「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想表達兩層含義:①所有信息要素需出現在同一來源中,②這種含有所有信息要素的來源至少有一個。然而,「在至少一個來源中」作「全部得到查證」的狀語,很容易解讀成「在這些來源中,這些信息全部得到了查證」,沒有強調出「所有信息必須在同一 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的意思。要精確地表達的話,其實應該是「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個來源中 全部在同一來源內部 得到查證」。但這樣就有些囉嗦了。結合前後文,這句話想強調的是「不能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數據」,而不是在強調「來源至少要有一個」(WP:可供查證 方針里也沒有特別強調「來源至少要有一個,多多益善」),所以不妨忽略「至少一個來源」的語義,直接說成「這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同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8日 (三) 08:30 (UTC) [ 回覆 ]
要不我重寫一下吧,畢竟原文也沒翻譯得特別好。
現行條文
本方針並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譬 如初等函數的計算、數值修約、單位換算、年齡計算或使用 以上運算做 的有限次簡單推導,倘若眾編者同意其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但 須確保這 類計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 ,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 的數據的計算結果則 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
提議條文
在眾編者同意算法和計算正確的前提下, 本方針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如初等函數的計算、數值修約、單位換算、年齡計算或基於以上運算進行的有限次簡單推導等,惟:
須確保此 類計算所需的信息並非綜合多個來源所得 ,通過多個來源綜合所 得的數據的計算結果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
統計數據之間的比較有特別的困難,故不應把使用不同方法進行統計的統計數據進行比較。
以上,@自由雨日 。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1:22 (UTC) [ 回覆 ]
然後你考不考慮改走RFC程序?畢竟你這討論串在我留言前一直沒人參與。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1:24 (UTC) [ 回覆 ]
@Sanmosa :不錯不錯,比原來的表述好多了,我完全同意。已經在這裏發了再改走RFC程序,我不知道怎麼操作好😳只要能推動修改通過,您可以操作一下不?太感謝了!(還有一件事 ,英維還有一句「Comparisons of statistics present particular difficulties. Editors should not compare statistics from sources that use different methodologies.」,我也希望提議加入中維,但這個改動比較大,您覺得是和現在這個大概率能通過的僅「修飾語句」的提案一起提更好,還是等這個通過之後再重新提更好呢?)--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14日 (二) 15:22 (UTC) [ 回覆 ]
把那句也給翻譯了。已改走RFC程序。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5:48 (UTC) [ 回覆 ]
現依WP:7DAYS 的規定公示提案7日。San mo 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3:26 (UTC) [ 回覆 ]
5月4日後 發起的RFC因有用戶手癢改變了FRS格式而無法邀請其他用戶參與,建議多公示7天(合共14天),因中間變相無法獲得充足用戶參與。--路 西 法 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06:00 (UTC) [ 回覆 ]
掛了RFC模板並填了policy參數的討論在VPP裏也會有討論連結,我已經盡到了通知社羣的義務,我不認為我需要為不是我造成的失誤負責,因此不變更原有的公示安排。San mo 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9:27 (UTC) [ 回覆 ]
(-)反對 :「同一個」與「至少一個」是不同的概念。 --GX01 (留言 ) 2024年5月22日 (三) 08:33 (UTC) [ 回覆 ]
(~)補充 :而且「以上」不要忽略掉。 --GX01 (留言 ) 2024年5月22日 (三) 08:34 (UTC) [ 回覆 ]
(畫去已被不限期封禁純破壞用戶的明顯無意義留言)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27日 (一) 11:15 (UTC) [ 回覆 ]
【反對理由無效】這恰恰說明了「至少一個」要改成「同一個」的原因,因為原文「至少一個……全部」語焉不詳,但實際上是在表達「同一個」的意思,原條目的後半句就是「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的數據的計算結果則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閣下應該沒有看我前面的仔細分析。建議讀了之後畫票。--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22日 (三) 10:40 (UTC) [ 回覆 ]
@YFdyh000 :邀請YF參與討論。--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7 (UTC) [ 回覆 ]
@Tigerzeng :邀請Tiger參與討論。--自由雨日 (留言 )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0 (UTC) [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