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翰 (明朝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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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鵬翰山西承宣佈政使司陽曲縣人。明朝解元、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張鵬翰中式乙卯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1]。官至汉中府通判[2]

张旗,亦中式解元,有“父子魁解”之誉。

參考文獻[编辑]

  1. ^ 《皇明三元考》
  2. ^ 清道光《陽曲縣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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