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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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珧(?—?),唐代政治人物,于宝历年间担任余杭县令。在任期间,他按照东汉陈浑的方法重修南湖水利以解决东苕溪水患,又于南、中、北三苕溪会合处仿造南湖创筑北湖,塘高一丈,周围60里,既用于分洪蓄水,也便于农业灌溉。此外,他还另修筑了余杭通往西北方向的道路,便利来往交通。清代雍正《浙江通志》载,归珧在建造苕溪大塘的时候,洪水冲决了大塘,大塘难以完工,珧誓言“民遭水溺而不能救, 是珧之职也”,于是重新修筑大塘并最终竣工,这段大塘被后人称作“归长官堤”[1]。归珧因辛劳过度而病逝任上,民间有“湖成而身殉”的说法,百姓为纪念他在湖边修筑了归府君庙,后又与陈浑、杨时一起祭祀于湖西南的三贤祠中。[2]

参考资料[编辑]

  1. ^ 浙江省水利志编纂委员会. 传略. 浙江省水利志. 中华书局. 1998. ISBN 7-101-01865-3. OCLC 46396225. 
  2. ^ 杨法宝. 余杭“三贤”. 余杭史志. 2007, (2) [202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