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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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益珊(?—?)原名徐谦甘肅省導河縣(今臨夏縣)人[1](一说甘肃省武都县[2]),中华民国新疆省官员[1][2]

生平[编辑]

徐谦曾任新疆迪化道庫大使,兼按司獄。民国二年(1913年)12月,徐谦獲理新疆内務司司長。1914年5月,改任新疆政務廳廳長。1916年1月,免新疆政務廳廳長職務。1916年3月,署喀什噶爾道[1]。民国七年(1918年),署理阿克苏县知事。几年后,升至伊犁关税监督[2]。1926年3月,署新疆財政廳廳長[1]

民国十七年(1928年)11月2日,国务会议任命徐谦为新疆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1][3]。民国十八年(1929年)5月14日准改名为“徐益珊”[3]。1929年8月去職[1]。民国二十年(1931年)11月7日正式免职[3]。后任阿克苏区行政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四·一二政变”后,任临时维持委员会委员[2]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徐友春 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1年: 703. 
  2. ^ 2.0 2.1 2.2 2.3 纪大椿. 新疆历史词典.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4年. 
  3. ^ 3.0 3.1 3.2 李帝,浅谈金树仁统治新疆时期的财政,昌吉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