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逸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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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500年—531年8月11日),字遵道,自称是恒农郡华阴县(今陕西省华阴市)人,北魏官员。

生平[编辑]

杨逸有当世的才干气度,以员外散骑侍郎起家官,因功获赐爵华阴县男,很快转任给事中,加宁远将军[1]。当时杨逸的父亲杨津在定州中山城,被六镇的叛军围逼,杨逸请求朝廷自己出使秀容,向尔朱荣请求援助,魏孝明帝元诩答应了,任命杨逸为正员郎,三次任命杨逸都没有接受[2][3][1]

建义初年,元子攸还在河阳时,杨逸独自前往拜谒,元子攸特别任命杨逸为给事黄门侍郎,兼领中书舍人。等到河阴之变发生,朝官遭到滥杀,魏孝庄帝更加忧伤恐惧,诏令杨逸昼夜陪伴,数日之内,杨逸经常睡在皇帝床前。魏孝庄帝曾经半夜对杨逸说:“昨天以来,举目只见异族,幸亏你在,略可自我安慰。”[4][3]

杨逸很快出任吏部郎中,出任使持节平西将军南秦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杨逸当年才虚龄二十九岁,在当时任刺史的人中最为年轻。因为路途被阻,杨逸没能赴任,改任平东将军光州刺史[3]。杨逸屈己敬人尽力安抚,心在政务,有时日偏未食,夜半未睡。至于士兵和百姓服役,杨逸一定亲自送行,有时在大风烈日中,暴雨冰雪下,一般人都不能忍受那份辛苦,杨逸却从无疲倦的神态。杨逸又是法令严明,宽大与严厉兼施,因此全境敬服,没有人敢违抗政令。当时连年灾荒,许多人饿死。杨逸想用仓库中的粮食赈济灾民,但是掌管者害怕受惩罚不敢施行。杨逸说:“国家以人民为本,人民以粮食为命,百姓不能富足,君主又怎能富足?假如因此获罪,使我所甘心的事。”杨逸于是发放仓中粟米,然后申报朝廷。右仆射元罗以下官员认为国家仓储不能缺,都坚决不同意。尚书令、临淮王元彧认为应该借贷给两万斛粮食,魏孝庄帝诏令发放五万斛[5][6]。杨逸贷出粮食后,对于老幼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又在州城门处煮粥供给他们,救济将要饿死的人以万计数。魏孝庄帝听说后很赞赏。杨逸的为政热爱百姓,很憎恶强横狡猾的人,就四处派出侦查人员。杨逸的部属到郡县出差,都自带粮食,有人为他们置办饮食,即便在暗室,这些人终究不肯进食,都说杨刺史有千里眼,哪里可以欺骗他。杨逸在光州的政绩十分突出[7][8]

等到杨家遭遇祸难,尔朱仲远派遣使者到光州,使者于普泰元年七月十三日(531年8月11日)将杨逸杀死[1][9],杨逸时年虚龄三十二岁。官吏百姓如同亲戚去世,城镇村落都为他置办斋供,一月之间,到处不停。太昌元年,朝廷赠予杨逸使持节、都督豫郢二州诸军事、尚书仆射卫将军、豫州刺史,谥号,太昌元年十一月十九日(532年12月31日)归葬太傅杨津墓旁[10][11][1]

家庭[编辑]

十二世祖[编辑]

祖父[编辑]

父亲[编辑]

兄弟姐妹[编辑]

  • 杨遁,北魏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 杨谧,北魏卫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弘农伯
  • 杨愔,北齐特进、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尚书令、开封王
  • 杨岐,吕州刺史
  • 杨氏,嫁北齐扬州刺史郭元贞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赵君平,赵文成编. 《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5.07: 83. ISBN 978-7-5013-5598-3 (中文(繁體)). 
  2. ^ 《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遁弟逸,字遵道,有当世才度。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以功赐爵华阴男,转给事中。父津在中山,为贼攻逼,逸请使于尔朱荣,征师赴救,诏许之。
  3. ^ 3.0 3.1 3.2 《北史·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九》:遁弟逸,字遵道,有当世才。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以功赐爵华阴男。建义初,庄帝犹在河阳,逸独往谒,帝特除给事黄门侍郎,领中书舍人。及朝士滥祸,帝益忧怖,诏逸昼夜陪侍,常寝御床前。帝曾夜中谓逸曰:“昨来举目唯见异人,赖卿差以自慰。”再迁南秦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时年二十九,时方伯之少,未有先之者。仍以路阻不行,改光州刺史。
  4. ^ 《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建义初,庄帝犹在河阳,逸独往谒,帝特除给事黄门侍郎,领中书舍人。及朝士滥祸,帝益忧怖,诏逸昼夜陪侍,数日之内,常寝宿于御床前。帝曾夜中谓逸曰:“昨来,举目唯见异人,赖得卿,差以自慰。”
  5. ^ 《魏书校勘记·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九》:诏听二万 北史卷四一杨播附杨逸传“二万”作“五万”。按上文称“尚书令、临淮王彧以为宜贷二万”。若“诏听二万”,应云“从之”,不必又举数字。“二”当是“五”之讹。
  6. ^ 《北史校勘记·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九·一四》:诏听贷五万 南、北、汲、殿四本及魏书“五”作“二”,百衲本作“五”。按通志卷一五0上杨津传也作“五”。上云“尚书令、临淮王彧以为宜贷二万”,若庄帝同意元彧意见,则止云“诏听之”即可,无须重复数字。正因最后决定数字不同,所以明白标出。作“五”是,今从百衲本。
  7. ^ 《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寻除吏部郎中,出为平西将军、南秦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时年二十九,于时方伯之少未有先之者。仍以路阻不行,改除平东将军、光州刺史。逸折节绥抚,乃心民务,或日昃不食,夜分不寝。至于兵人从役,必亲自送之,或风日之中,雨雪之下,人不堪其劳,逸曾无倦色。又法令严明,宽猛相济,于是合境肃然,莫敢干犯。时灾俭连岁,人多饿死,逸欲以仓粟赈给,而所司惧罪不敢。逸曰:“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命,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假令以此获戾,吾所甘心。”遂出粟,然后申表。右仆射元罗以下谓公储难阙,并执不许。尚书令、临淮王彧以为宜贷二万。诏听二万。逸既出粟之后,其老小残疾不能自存活者,又于州门煮粥饭之,将死而得济者以万数。帝闻而善之。逸为政爱人,尤憎豪猾,广设耳目。其兵吏出使下邑,皆自持粮,人或为设食者,虽在暗室,终不进,咸言杨使君有千里眼,那可欺之。在州政绩尤美。
  8. ^ 《北史·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九》:时灾俭连岁,逸欲以仓粟振给,而所司惧罪不敢。逸曰:“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命,假令以此获戾,吾所甘心。”遂出粟,然后申表。右仆射元罗以下,谓公储难阙,并执不许;尚书令、临淮王彧以为宜贷二万;诏听贷五万。逸既出粟之后,其老小残疾不能自存活者,又于州门造粥饲之,将死而得济者以万数。帝闻而善之。逸为政爱人,尤憎豪猾,广设耳目,善恶毕闻。其兵出使下邑,皆自持粮,人或为设食者,虽在暗室,终不敢进,咸言杨使君有千里眼,那可欺之。在州政绩尤美。
  9.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五》:津子逸为光州刺史,尔朱仲远遣使就杀之。
  10. ^ 《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及其家祸,尔朱仲远遣使于州害之,时年三十二。吏人如丧亲戚,城邑村落,为营斋供,一月之中,所在不绝。太昌初,赠都督豫郢二州诸军事、卫将军、尚书仆射、豫州刺史,谥曰贞。
  11. ^ 《北史·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九》:及其家祸,尔朱仲远遣使于州害之。吏人如丧亲戚,城邑村落营斋供,一月之中,所在不绝。太昌初,赠都督、豫郢二州刺史,谥曰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