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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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毅中

大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廵撫南贑
籍貫 湖广荆州府公安县
出生 丙戌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 崇祯四年
配偶 娶袁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蕭毅中(1586年—1631年),字貞甫,號元衡湖廣荆州府公安縣人。

生平[编辑]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湖广乡试第六十六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207名进士,除安福縣知縣,擢貴州道监察御史[1][2],提督廬鳳等處學政[3]。天启中,魏忠贤擅權,毅中抗疏廷爭,阉党以其与杨涟交善,被放逐歸[4][5]。歸而杜门避禍,不敢预黨事。崇禎初,起廢,頗惩前事,有所避就,出大理寺丞[6],二年起复为太僕寺少卿[7],遷南赣巡撫[8],未幾卒于任[9],子蕭旻[10]

家族[编辑]

曾祖蕭軻。祖父蕭鏡。父蕭九疇。母李氏。具庆下。兄侍中、受中[11]

參考書目[编辑]

  1. ^ 万历四十七年十月,贵州道御史萧毅中言自古无三十年不 郊不庙不朝之 天子,启事十不得一,急务概从停阁,精神不贯,内外不通,天下柰何而不乱也。今事急矣,安所得救。时之相向日会推,内除已点二臣,尚有会推外遗及未推之礼卿,为舆论所共借者,不与枚卜,公议谓何,他若户兵,台省诸臣宜各捐私心,速更前辙。不报。
  2. ^ 泰昌元年(1620),直隶巡按萧毅中劾罢大同新任副总兵管分守中军参将事杨镇,以右卫夏秋分防事重,卜素诸郡,且拥帐临边,镇病不堪任也。部覆从之。
  3. ^ 天启三年五月,遣御史蕭毅中提督廬鳳等處學政。
  4. ^ 十二月,太常寺少卿陳伯友、大理寺丞蕭毅中俱削奪,以張樞參之也。
  5. ^ 天启五年十一月,貴州道御史張樞疏糺太常寺卿陳伯友,倚恃袁化中、周朝瑞而驟躋通顯;大理寺寺丞蕭毅中借援左光斗、顧大章而立擢清華, 上命俱削籍為民,追奪誥命。
  6. ^ 天启七年六月庚戌,萧毅中为大理寺寺丞,涂国鼎为南京太常寺少卿。
  7. ^ 崇禎二年闰四月,起蕭毅中為太僕寺少卿 。
  8. ^ 崇禎三年二月,擢許如蘭為右僉都御史廵撫順天,蕭毅中為右僉都御史廵撫南贑。
  9. ^ 《荆州府志》
  10. ^ 崇禎四年六月,原任南赣巡抚萧毅中男萧旻疏请其父死难恤典,章下所司。
  11.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 《明憙宗实录》
  • 《崇禎長編》
官衔
前任:
潘濬
明朝安福县知县
萬曆三十五年-四十一年
繼任:
陳保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