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泰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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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泰伸(16世紀—1643年1月20日),惟舒山東濟南府武定州商河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馬泰伸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的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會試副榜,授鹽山知縣,縣內暴雨成災、土地貧瘠,城廓和公署都因大雨倒塌,他籌畫修葺,人民不知勞累;又平均當地賦役、審視徭役、振興文教,任內有十人登科。陞任滄州知州,滄州是地方要道,賦役繁重,他多方調劑如在鹽山,同時抓捕佔人田產的奸僧、將搶奪婦女者正法,豪強都因此懾服,七個月候因父親逝世回鄉。崇禎十五年十二月二日(合1643年),商河西門城陷,他不屈服而死,妻子張氏也抗節殉夫[1]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國《重修商河縣志·卷八·人物志》:馬泰伸,字惟舒,萬歷己酉舉人,己未會試副榜,授鹽山知縣。邑苦潦且瘠,城廓公署傾圮殆盡,區畫補葺,民不知勞;平賦役、審差徭,振興文教,士登科者十人。擢知滄州,路當孔道,役煩賦重,多方釐剔,一如在鹽,捕奸僧佔人田產、搶奪婦女者置之法,豪強莫不畏服,閱七月丁父艱歸;崇禎十五年壬午十二月二日,西門城陷,不屈死節,妻張氏亦抗節殉夫難。

參考文獻[编辑]

  • 民國《重修商河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王會圖
明朝鹽山縣知縣
1623年-1626年
繼任:
黃映魁
前任:
蕭麐
明朝滄州知州
1626年
繼任:
朱學孔